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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周海宏与储望华二位先生文章有感 周海宏

发布时间:2018-12-27 03:57:26 影响了:

  国为对《人民音乐》2005年第11期刊登周海宏的《有关“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审美价值问题的分析》(以下简称周文)一文有过挺深的印象,所以对2006年第4期刊登储望华的《对“‘高雅音乐’为什么是‘高’”的质疑》(以下简称储文)就格外关注。
  通读储的全文,我觉得它是矛盾和混乱的。比如:
  1. 储文第三段“首先声明”对“通俗音乐不了解、不熟悉、没有研究;平时不听或曰不大喜欢听”,但随后就说“对此问题的关心是长期存在的,基本观念也是有的”;那么“作为一个从事作曲、演奏的音乐人士”,发表言论不就显得没有根据吗?况且,后文中出现了伯恩斯坦、格什温、埃尔顿・约翰、迈克・杰克逊、甲壳虫、邓丽君这些流行音乐界的响当当人物(还有作品《昨天》《月亮代表我的心》),知道它们“广泛及深远的社会影响”和“影响着几代人”,自己“每当聆听此类音乐时都受到感染”,这说明作者也了解、也熟悉、也研究、也聆听。
  2. 储文第四段正文开始也是“概念的梳理”,对“高雅、通俗、古典、流行”等词语做了一番介绍,并搬来《牛津音乐大词典》《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企鹅古典音乐词典》。既然作者同意周文中所说“每个概念都不能涵盖人们实际上所指的这个音乐类别的全部作品”,那么再来“梳理”一番不是多余吗?
  3. 储文第五段认为周文“审美价值的基本依据――个体主观性”与“高雅音乐的审美价值高于通俗音乐”是矛盾的。其实这一点并不矛盾,周文说的是两种意思,一是指这种主观性是一种客观现实存在,二是指这种现实存在仅仅是影响审美价值的一个因素,而非全部。请看周文原话:⑴“在审美活动中,似乎每个人都有一把标准不同的尺子,那么就必然不能进行审美价值高低的比较,自然也就得不出‘高雅音乐’的审美价值高于通俗音乐的结论”。⑵“但是在社会生活中,艺术作为一种社会产品,其审美价值判断的个体主观性,仅仅是影响审美价值判断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全部因素。”请注意原文中的加点字,仅从文字逻辑关系上看,我们也看不出它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地方。况且,这两段文字确实是紧紧挨在一起的,并非笔者的死搬硬抄。
  4. 周文中说“人们通过统计得票多少来决定艺术比赛名次”,是用来论证审美价值判断的群体普适性原则这一个基本原理的,并没有说用这种方式来全民投票对两类音乐进行价值的评比,所以储文第七段有曲解周文的意思。
  5. 储文在第八段说周文有否定通俗音乐审美价值的意思,并举例说《昨天》《月亮代表我的心》两首曲子,前者广泛及深远的社会影响,可用“不可估量”来形容,后者在世界华人圈内“影响着几代人”。对于储文所说的情况,周文没有否定的意思,文中说得很清楚:“当然我们也不否定,一个非常优秀的通俗音乐作品的审美价值会高于一个较差的高雅作品”。
  6. 储文第九段中“着重强调社会环境、社会影响及欣赏习惯等对人的感知能力发展过程的重要作用”,这一点没有什么错误,大家也承认这种客观现实,但和周文要论述的高雅音乐整体上审美价值要高于通俗音乐是两回事。
  7. 储文在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段不厌其烦引用周文中软饮料和酒的比方,觉得“有失审慎”,因为它“不严谨不科学,反而降低了周文学术论证的说服力”。我们知道,虽然任何比方都不是准确的(储文对于周文中“很准确”三个字心有“存疑”,笔者也赞成),但作为写文章来说,我们打个比方、用个比喻是经常的,储文中不就用“四川人吃辣”、“骑自行车、驾驶汽车”来打比方吗?
  8. 储文第十五段说周文一方面认为“从本质上说,音乐艺术是听觉的审美消费品”,另一方面又认为流行音乐“可以创造巨大的艺术产品消费价值,但主流社会对其审美价值的判断并不高,特别是在艺术行业专家的判断中更是如此。”这两点按储先生的意思是说它们有矛盾的地方,但后文中又没有说矛盾在什么地方,而是转而对“行业专家”有看法了。笔者通读周文,也没有发觉有什么矛盾的地方。
  9. 储文在第十六段说周文结尾对“‘青菜萝卜’一视同仁的感情荡然无存”了(即抬高高雅音乐,贬低通俗音乐),笔者没有在周文结尾看到这样的意思,相反周文表达的意思很清楚,两者是“共存、伴生、互相帮衬与支持的关系”,可以“相安无事,各司其职”。况且储文自己在文中也引用了这些话的。
  10. 最后一点很有意思的是,周文是进行两类音乐审美价值的比较,储文也“认为古典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可以做很多比较,从理论上、学术上、技术上、实践上去探讨二者的特点、优劣长短,目的是相互借鉴和融汇”,但同时又说“问题在于,我并不认为比拟它们之间的高低之分有多么重大的意义”。这是多么矛盾和混乱的说法呀!
  其次,储文中说对两类音乐比拟它们之间的高低没有什么重大意义,笔者却认为这意义是重大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高度主观审美判断原理与人们(包括音乐行业专家和普通音乐爱好者)倾向于认为“高雅音乐”的审美价值高于通俗音乐的心理,这之间存在着许多模糊不清的关系,这是一个大众音乐文化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不论是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有很多工作要做。笔者作为一名音乐教育工作者,就经常碰到此类情况,比如如何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去揭示不同音乐作品中各不相同的丰富的美感,如果说高雅音乐总体要比通俗音乐丰富,蕴含的形式美以及内容美是一般通俗音乐所无法比拟的话,那么它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如何进行它们的比较?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对于文化部门和教育部门所大力推崇的优秀的、经典的、古典的、高雅的音乐置若罔闻,不听不看,甚至多有不屑之辞。我们光大声喊高雅音乐的好,说大多数通俗音乐的不好,但不能心服口服地让人知道怎么好和为什么好,结果还是没用。周文就在理论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储先生近些年生活在澳大利亚,想必对国内的情况可能不太了解。国内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对流行歌曲能否进课堂有过很长时间和激烈的争论(参看1994、1995、1996、1997年《中国音乐教育》杂志“探索与争鸣”栏目),这至少说明对于两类音乐的价值,大家在思想观念上还是模糊不清的,不能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有理有据地来解释音乐审美的价值判断问题。
  再次,周文和储文虽然对高雅音乐、通俗音乐等在概念所指上做了一些说明,但笔者认为还不够。具体说来,现在影响着普通听众的通俗音乐绝对数量上指的是通俗音乐中的流行歌曲,而且很大程度上又是流行歌曲中的歌词,特别对于青少年来说。如果大家听的是纯音乐的话,即使是纯音乐中的“通俗音乐”(像商场、饭店中放的轻音乐,“女子十二乐坊”音乐,班得瑞音乐等),那么这已经离我们所谓的高雅音乐、古典音乐非常接近了,因为听者听音乐的思维方式和听带词的流行歌曲时的思维方式已有了很大区别,能够良好地感受这些音乐中的丰富美感形式并乐此不疲,也就能够在很多方面去感受我们所倡导的那些高雅、古典音乐了。关于带词的流行歌曲、不带词的轻音乐以及更高级的室内乐、交响乐等,它们对于一般听众来说,欣赏起来是一种什么层递的关系(是否有层递关系?),如何推进和演化,笔者希望能够看到包括周老师、储先生在内更多音乐行家对这个问题的论述。
  最后,储文中说周文曾七处使用“人们”一词,对于这一词的具体所指却难以界定,因此“倾向于把文中的‘人们’的涵义理解为‘周文’作者本人或是一部分人群”,并说“我自己恐怕难咎置身与其中”。这些话倒是能够提醒大家,当我们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所思所想的问题亦是别人所思所想时,就冠冕堂皇地用上这一个词,理直气壮地站在大众的立场,去替大家说明某一问题。其实呢,出现自说自话、自以为是的情况倒是经常的。
  
  王群卫 安徽淮北烈山区杨庄矿初中教师
  (责任编辑 金兆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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