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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芝的死因及性格新论】孔雀东南飞刘兰芝性格

发布时间:2019-01-25 05:14:06 影响了:

  《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是投水而死。她为什么要投水?目前一般都把原因归结为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的迫害,或说成刘兰芝为反抗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而死。《孔雀东南飞》的主题也就概括为揭露封建家长制、封建礼教的罪恶。同时,又都把焦母和刘兄说成封建礼教和宗法势力的代表和帮凶。这种观点至今已大大影响了中学语文课本、教参,影响了广大语文老师和学生对诗歌的解读,影响了对诗歌中丰富的人文因素的体会和把握。
  论者们在讲到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迫害刘兰芝时,大多语焉不详,有证据不实之感。《汉魏六朝诗鉴赏辞典》说得稍微具体一些:“《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是孝顺这一条。”我认为这个说法是武断的。焦母当时的文化素养有多高我们不得而知,在诗中并不能看到她如何引经据典地援引《礼记》条文迫害刘兰芝和焦仲卿。并且,我们都知道:“《礼记》是儒家经典《三礼》(《仪礼》《周礼》《礼记》)之一。西汉尚《仪礼》、东汉兼讲《周礼》,三国之后才兴起讲《礼记》之风。”《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于东汉末年,三国后学术界才兴起讲《礼记》之风,所以,《礼记》不可能成为东汉时的道德准则,也不大可能成为那时的礼教方面的杀手锏和紧箍咒。
  必须指出,论者们似乎在有意无意地忽视《孔雀东南飞》中大量的违反《礼记》条文的内容。
  如:“父母存,不许友以死。”刘兰芝、焦仲卿相约以死,作者却对他们的殉情抱有同情、赞赏的态度。
  如:“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刘兰芝“女行无偏斜”,“奉事循公姥”,不算未孝未敬之人。焦母即使以为她不孝敬,也不用生气埋怨。应对她进行教导,如还不听就责备她,责备后仍不悔改,才叫儿子把她休掉。而焦母对刘兰芝总看不顺眼,故意找茬,本身就是大大违反礼教的。
  如:“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意思是说,对儿媳辛勤劳累之事,公婆即使特别疼爱她,也只好任她去干,但要不时劝她多休息。刘兰芝“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焦母不但不叮嘱她休息,反而嫌她织慢了,严重违反了礼教。
  如:“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焦父未出场,虽有“公姥”并举的情况,但大都认为这是个偏义复词,意义指向于“姥”:焦母。从“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看,焦母应说是寡妇。我们都知道,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是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封建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如果焦母丈夫还在世,那么,家里发号施令、颐指气使,就轮不到她;如果焦母丈夫已去世,那么,她就应听焦仲卿的。刘兰芝好像也死了父亲,而刘家发号施令、说一不二的却是刘兄,并不是刘母。我们可以假设:如果焦仲卿像刘兄一样,在家里由他说了算,刘兰芝就不会被驱遣;如果理解、同情女儿的刘母像焦母一样当家做主,刘兰芝也不会被逼再嫁。从这里可以看出,所谓的封建礼教之类在焦刘两家都未严格地贯彻执行。刘兰芝的悲剧甚至还可以说是由于“三从四德”未贯彻落实好而造成的。
  综上所述,可见:一、从作品本身看,焦母、刘兄有暗合封建礼教加害刘兰芝的行为,却有更多的严重违背封建礼教而加害刘兰芝的行为,我们不能说焦母、刘兄是封建礼教的帮凶,就和不能说焦母是反封建礼教的斗士一样。若严格地按《礼记》的教义来行事,刘兰芝的命运可能还要好一些。刘兰芝的悲剧绝不是所谓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迫害造成的。二、从作品内外的社会环境看,以《礼记》为核心内容的封建礼教在当时远未成为社会大众(包括作者)的基本的价值观,家庭中的伦理关系也还未按儒家的那一套教义来约束,并不存在什么专门扼杀幸福婚姻和美满爱情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宗法制度。因此,不能把刘兰芝的死归罪于封建礼教、封建家长制的迫害。
  我们认为刘兰芝的死与她自身的性格有关。
  刘兰芝很自信,对自己的聪明能干很自负。“十三能织素,……十六诵诗书”,自我评价很不差。同时,她又很敏感。婆婆对她的不满、存心找茬,她十分清楚。“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倔强的她无法逆来顺受。她不迂回、不婉转,她直来直去、主动地表明立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其自尊与叛逆的性格表现得十分鲜明。
  刘兰芝的自尊和叛逆突出地体现在离开焦仲卿前的“严妆”上。“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些文字突出了刘兰芝的自尊。历来女子被休回家,大都或面容憔瘁,或衣冠不整,或泪流满面,或寻死觅活。但刘兰芝觉得这样做是对自身形象的糟蹋,对自我尊严的损害。她尽管也有巨大的悲伤哀怨,但表现出来的仍是光彩照人、风姿绰约。这本身就是对焦母的示威与抗议:你不是说东家的秦罗敷“可怜体无比”、“窈窕艳城郭”吗?她究竟有没有本少妇漂亮?你不是希望我窝窝囊囊地扫地出门吗?我偏要比做新娘子时更鲜亮更神气。这分明是一种抗议与示威。果然,她“上堂启阿母”时,“阿母怒不止”。
  婆媳俩,一个脾气暴躁,心胸狭窄,毫不宽容,喜欢找茬;一个又自尊敏感,自信倔强,只知针锋相对,不能柔婉圆通、逆来顺受,要长久地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古往今来,都是非常难的。
  兰芝的自尊与叛逆还深刻地表现在与兄长的对话中。“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其往欲何云”――往后打算怎么办?这里的潜台词很是丰富:往后打算长久地独身吗?往后打算长久地在娘家住下去吗?往后打算长久地在兄嫂门下寄食吗?往后还有比现在更好的人家吗?往后焦仲卿真的能再接你回去吗?等等。听后,“兰芝仰头答”。这里的“仰头”很有深意,她的自尊、刚强、镇静、不顺从、不低声下气,表现得很充分,很动人。她的回答有反话正说(理实如兄言),有明顺暗反(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有阳奉阴违(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而“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看似痛快的应允,实则已是定下了最激烈的叛逆之心:逼急了,我只有一死,那你的妹荣兄贵、高攀太守的美梦也一并落空完蛋。如果刘兄没有那么专横、势利,如果刘兰芝没有那么守信、自尊,没有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反抗与叛逆,那么,刘兰芝的自杀悲剧根本就不会上演。
  与仲卿的相处,兰芝体现得较多的是自尊、柔情与率性任真。对仲卿她有儿女柔情。对婆婆性格清醒的了解和绝不逆来顺受的个性,让她毅然决然地提出结束与仲卿的婚姻。这时,儿女柔情少了,率性任真多了。刘兰芝忠于爱情、珍惜爱情,却又不为爱情而委屈自己,这里很有后来的个性解放、婚姻自主的成分。而相比之下,仲卿则更为重情。他的“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非一般男人所能道出。仲卿和兰芝话别时都表现了儿女柔情与对未来的幻想。但兰芝面对的是“性行暴如雷”的兄长,他的逼婚,根本无视忠贞爱情和儿女情长,无情地破灭了他们的幻想。兰芝与仲卿最后一次会面时,她说:“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看似绝情,实为对爱情、婚姻的绝望与绝望之后的清醒,以及对自我尊严的以攻为守的全力维护。她不知生性软弱的仲卿是否屈服,不知仲卿与东家的秦罗敷是否好上了,不知仲卿对婚变有何态度。因此,她要用看似绝情的话来试探仲卿。她应该想到了这话可能伤害仲卿,但率性任真使她有些急不择言了。
  若仲卿此时是似笑非笑、似怒非怒、如释重负,那倒是兰芝的最大悲哀。但兰芝听到的是尖酸刻薄的讽刺与挖苦,是同样重情轻生的真情表白,是毅然赴死的壮烈豪情:“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文学史上,女子为情而死的不在少数,男子为情而死的少而又少,焦仲卿就显得非常的难能可贵了。
  兰芝的“何意出此言”表面上是生气了,实际上她听到了最愿意听到的话。这话证明着,仲卿是多么的重情,多么的爱自己。“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说得干脆爽利,毫无犹豫与迟疑,仍是刘兰芝的率性、任真、干脆、自尊性格的自然流露。自尊者活着时会努力追求自身的尊严,如果遇到侵犯,他会选择激烈的反抗,当他觉得活着时自尊无法维持时,他会选择走向死亡,这是尊严实现的另一种形式。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与刘兰芝的精神气度惊人地巧合。所以,我们认为,刘兰芝的选择自杀,虽有婆婆、兄长的因素,但主要的是由她自身的性格决定的。她的自尊是她性格的内核,叛逆则是自尊的外在表现形式。
  把握当时的社会风气和思想脉搏,对认识刘兰芝的性格及其性格的时代特征很有作用。中国诗歌史上诞生了刘兰芝这样的为了性情和自尊而不惜一死的艺术形象,在我国文学史上乃至思想史、文化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这也是这个作品具有重大艺术价值和思想价值之所在。而片面地以阶级分析、政治分析的方法来研究这个作品,就很难把握它在“人的觉醒”和“文的自觉”中的价值和影响。
  
  曹清富,语文教研员,现居广东深圳。本文编校: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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