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的因素与对策_有害因素的基本对策
摘要:为满足人们对护理工作的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护理服务需求,解决目前在学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临床护理教学是护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素质和护理教育的整体质量。
关键词:临床护理教学 学生素质 护理教育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不断提高,临床护理工作由“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为满足人们对护理工作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务需求并培养出高层次应用型护理人才,需不断提高高等护理教育质量。临床护理教学是护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素质和护理教育的整体质量。
1 影响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的因素
1.1对临床教学地位认识不足
许多带教老师不能将教育看作由教育者、学习者和教学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完整系统,教学活动缺乏目的性、计划性、组织性和系统性。同时许多临床带教老师缺乏先进的护理教育理念与知识,缺乏利用循证护理等先进理念为依据进行护理的思想。而且有部分临床教学医院有自己的护理教育观念,但是这种观念并不与学校教育目标相一致。
1.2教师角色意识淡薄
在繁忙的临床工作中,带教老师往往忽略自己除了是一名护士也是一名教师的角色,从而忽视了自己在组织临床教学中的主导地位。还有许多临床教师片面的认为临床带教是个负担,不如自己干着即利索又放心,导致在临床中出现只带不放、只放不带、放而不查、查而不教、只教不讲、只讲不教等的现象。
1.3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临床护理教师相对受教育层次底,虽然培养也已经达到国家对高等护理教育要求的标准,但其基础理论功底仍不扎实、教学素养和经验还很缺乏,导致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要求有差距。个别教师还误认为丰富的临床经验就足够了,带教过程出现“临床有什么教什么”的错误认识,而忽略了临床教学授课计划,导致授课效果不佳。
1.4临床教学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缺乏对临床护理教师统一管理及临床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的标准。带教教师一经指定后,再无人对其工作质量、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没有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及奖惩制度,导致带教老师视带教为工作外的额外负担,教学工作积极性差。同时存在带教层次不清问题,许多医院忽视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随意安排带教老师,使师生学历不相符,各层次的带教内容、方式雷同,带教效果差。
1.5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不断进步、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解释公布后,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空前增强,但目前在我国护理教育中尚未有完善的与职业相关的法律培训体系,临床护理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双方都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2 对策
2.1提高临床带教工作认识
带教老师首先应热爱护士这一职业,热爱患者,才能做到热爱我们的学生。我们是言行规范的示教者,带教老师对患者热情周到的服务、认真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的作风、精益求精的技术都是学生最好的示范和教育。优秀的角色榜样会告诉学生如何学习和生活,学生因此获得对护士角色的认同,有利于及早的适应并融入护士角色。
2.2强化临床教师角色意识
带教老师不断完善自我。在完成临床工作的同时,注重教师这一角色的意义,增强其责任心和使命感。学生刚刚接触临床工作,会有一些恐惧心理,作为带教老师应在人格上尊重她们、生活上关心她们、学习上多指导她们,能够多接触并愿意接受和理解她们,尽可能地为她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2.3提高临床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3.1加强临床教师选拔措施
可参照侯晓静等对临床护理教师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做的探索性研究,其为临床护理教师任用、考核、培养提供了客观的参照标准,也可使用国外学者发展形成的一些较成熟评价工具进行参考选拔。加强临床护理教师选拔的同时,增强其责任感及荣誉感对提高带教质量也尤为重要的。
2.3.2运用灵活多样的带教方法
制定详尽的教学计划,做到因材施教,充分调动不同培养目标下的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及向更高层次学习的愿望。临床教师拥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素材,可充分利用多媒体、图片、典型病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给学生以听、视觉的刺激,提高其兴趣,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理解、记忆和应用。
2.4完善临床教学管理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可从上级、同事和学生三个层次建立,其中学生对教师评价可采取互为评价,即老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学生对老师进行评价,教师可以反省自己教学效果,学生可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评价可分为过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过成性评价可贯穿于带教过程的任何阶段。并建立带教老师的竞聘及奖惩制度,对于优秀者给予物质奖励并与晋职称挂钩。此外还要加强教学医院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学校专职教师与临床教师定期交流、学习和互补,是培养临床护理教师全面化、系统化的好途径。
2.5法律教育与临床护理教育相结合
一方面,加强带教老师乃至全体临床护士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保证带教老师在临床工作中自觉牢固树立依法、守法和护法的观念。另一方面,对学生加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及医院规各章制度等内容的学习,使学生认识自己在临床工作中的法定职责范围。
临床实习是护理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教与学由课堂到临床的延续,是学生成长为一名合格护士的必经之路。一名优秀的带教老师既是拂去病痛的白衣天使,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这种特殊的双重角色决定了临床带教老师应具有更强的事业心、更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更高境界的职业道德修养。只有这样的临床老师才能培养出适应二十一世纪社会需求的护理人才,从而推进我国高等护理教育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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