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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水发炎”三问] 茶水发炎事件

发布时间:2019-04-03 05:12:53 影响了:

  一问:公众为何指责  对于习惯了“铁肩担道义,辣手揭黑幕”这类赞誉的编辑、记者来说,也许有些不解,甚至会给质疑者贴上“无良医院水军”的标签。其实,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能是调查者,专业媒体更要经得起“查你个底儿掉”(We can fact-check your ass)!监督者被监督,本来就是常情常态。即便媒体高扬舆论监督的道德大旗,公众对它至少有这样一些要求:
  作为普通观众:要求媒体承担起“瞭望者”和“看家狗”的角色,提供符合社会良俗、符合新闻标准的节目;作为被拍摄者:要求客观报道,至少不被丑化;作为媒体员工:要求获得职业尊严;作为新闻同行:要求公平竞争,维护职业声誉;作为政府监管者:要求媒体依法采访。
  对《男科门诊的秘密》的指责,话题集中在了暗访上。
  的确,暗访是一种欺骗。十年前的2002年,在中央电视台总编室组织的问卷调查中,编辑记者在回答隐性采访使用不当的负面影响时,可多项选择的备选项由高到低依次是:
  1.有可能侵犯被拍摄对象的隐私权 39人次,占比为80%;
  2.有可能损害媒体的声誉 28人次,占比为57%;
  3.干扰被拍摄者的原有生活 28人次,占比为57%;
  4.容易引起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25人次,占比为51%;
  5.记者的安全会受到威胁 24人次,占比为49%;
  6.给人们的心理造成不安 21人次,占比为43%。
  很多人对暗访隐藏的风险是有认知的:不仅仅是新闻界和医务界之间,医患之间乃至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道德基础是信任、最基本的伦理要求是诚实,暗访蕴涵的隐瞒与欺骗,使公众担心:无良医院本该打击,但暗访有可能破坏诚信这一道义原则,又可能陷入以恶制恶的怪圈。要真相,也要道德——公众的道德感被冒犯了!
  既然诚信如此可贵——
  二问:为何还要暗访
  我们再来看央视总编室十年前的那次问卷调查结果——
  非常赞同暗访的占10%,典型理由如:
  1.“不这样有些人不说实话、真话”(摄像);
  2.“国情如此,矫枉过正”(策划);
  3.“只有采用‘隐性’手法才能保证真实、客观和公正”(策划);
  4.“新闻监督性”(编导)。
  赞同但认为要慎重使用的占比为78%,典型理由如:
  1.“尊重被采访对象的隐私及相关权益”(编导);
  2.“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采访方式”(编导);
  3.“扛着大机器去**?找死啊!”(编导);
  4.“为了保证新闻真实性”(编导);
  5.“播出安全”(制片人)。
  使用暗访初衷的备选项选择从高到低依次是:
  1.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28人次,占比为74%;
  2.曝光内幕,引发轰动效应 14人次,占比为37%;
  3.吸引观众,以提高收视率 5人次,占比为13%;
  4.满足观众好奇的心理 3人次,占比为8%;
  5.省时省力 3人次,占比为8%。
  对于使用隐性采访的依据,86%的人认为是“舆论监督的使命”。
  从道义原则看,隐性采访有违诚实原则,但从目的和效果看,隐性采访又具有它的合理性:
  隐性采访如果用于采制揭露危害公众利益的舆论监督报道,就有可能因其手段的隐蔽性而排除当事人的阻挠从而获得直接的证据并将节目顺利播出、稿件顺利刊登,这就有利于降低公共利益受损害和公共权力被滥用的几率;如果我们在每一次隐性采访产生的维护公共利益的正面效果与冲击道德原则等负面效果之间进行权衡、计算,如果结果是负数则这次隐性采访就不应该,如果结果是正数则这次隐性采访就可以接受。
  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陈力丹、李良荣、童兵等教授书面回答“是否同意采用‘隐性采访’等手段”时,在肯定舆论监督的必要的前提下,都有限度地支持隐性采访(陈力丹:“为防止出现更多的‘弊端’,我认为:只有在用尽了一切合法手段,在实在无法获得和不能公开采访到新闻的情况下,‘隐性采访’才可不得已而为之”)。他们的观点与业界的休伊特式看法不谋而合。创办并执掌《60分钟》栏目三十多年的唐·休伊特以耄耋之年荣休,退休前曾针对有人对隐性采访(hiddencamera)的异议公开宣示:“What is the morality,the ethics,of that kind of journalism?I,for one,have not rouble with it.”(那些人的新闻道德规范是什么?我作为个人,认为这毫无问题。)
  观察这两次“茶水发炎”事件后各方的反应,可以看到一种把社会公德简单等同于职业伦理的认知,还可以看到一种倾向:单纯地从某一个高尚的理念出发,认为某一种信条可以统领一切,可以完满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新闻采访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从而轻率地决定进行或不进行隐性采访——而这种伦理态度很可能剥夺和损害新闻采访这一社会行为所涉及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问:风险如何化解
  诚如伦理学专家甘绍平先生所言:历史上的伦理学留给我们最深刻的教训,就是伦理学的出发点,不应是柏拉图式的对完美的理想社会的憧憬和描绘,以及他的救世主般的空洞承诺,也不应是揭示最终的道德真理的尝试,而是建立一个所有当事人都能够认可的寻求道德规则与道德真理的程序,一个大家都接受的以发现对某一事物的合宜的道德解答为目的的权衡机制。
  按照程序伦理的理念,以这次“茶水发炎”事件为例,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来化解隐性采访的风险——
  1.公开采访优先
  同样是调查医院检测问题,可否按门诊量的多少,从一地抽取前五家医院,以同一个健康人的尿液进行送检,从而比较它们的结果,结果如有差别则可公开采访院方,也给他们以答辩的机会。
  2.清晰界定公众利益
  只允许为了公共利益而采用隐性采访,但何为公共利益需要认真研判。
  十几年来,央视《焦点访谈》就一直没间断过《游医的自白》这类节目的采访播出,一直持续揭露庸医或行走江湖或承包医院以假化验单、假药、假手术行骗的伎俩,仅针对性病治疗,都播过不止一期;这次记者再调查,要么应该突出新问题新发现(游医进医院已不是新闻),要么应该追究为何屡禁不止(其实也不新鲜),可惜,这期节目利用难得的新闻平台,却没有在公众的认知地图上增添新的轨迹。
  3.精心设计调查方式
  以患者身份送检尿样,是一种介入式观察,但前提是要了解送检样本的基本要求,如纯度方面不得混入其他物质;茶水显然不是合格样本。不用记者本人的健康尿液而代之以茶水,难免给人专业知识欠缺或单纯追求耸人听闻效果的印象,甚而至于两种印象兼而有之。
  再比如,记者的调查应该把结构性调查和非结构性调查紧密结合,在采访中既注意多样的、零散的、随机出现的现实状况,也应有意地在检测仪器、检测程序、收费依据、为何屡禁不止等方面寻找并建立封闭的、连续的事实链环。
  4.准确解读调查结果
  如果记者在节目中呈现专业人员如下的分析,可能更便于观众理解调查结果:所涉医院的检验科室很可能省去了镜检这一步,直接将仪器检测出的结果写在了最终的报告单上;所涉医院仅仅利用半小时左右的时间,就告诉记者本需更长时间才可验证的“尿中有霉菌和杂菌,还有淋球菌”之类的结论。
  5.严格审批程序
  参考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在同时确认“有明显证据表明,我们正在调查的是严重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没有其他正常途径收集材料”、“暴露记者身份就难以了解到真实状况”的前提下,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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