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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营销成功案例_从蒙牛陷害门谈网络恶意营销的形成与危害

发布时间:2019-04-12 04:15:34 影响了:

  【摘要】本文从蒙牛陷害门事件出发,将“网络恶意营销”从“网络公关”中区分出来,并分析了网络恶意营销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详细研究了其形成发展的原因。为了肃清行业乱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网络营销走向歧途,本文提出了在行业内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约束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蒙牛陷害门;网络公关;网络恶意营销;不正当竞争
  2010年7~10月,蒙牛“未来星儿童奶”产品经理安勇斥资28万元,雇请博思智奇公关公司和北京戴斯普瑞网络营销顾问公司策划并实施了对伊利“QQ星儿童奶”的网络诽谤事件。一时间,业界和学界都对其给予了高度关注,多数人将此行为定义成网络公关,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借助网络进行虚假宣传,明显违背传统公关准则,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蒙牛公司的行为在本质上是网络恶意营销,而不是网络公关。
  类似蒙牛陷害门的网络恶意营销事件不乏实例,早已有之。2008年9月“三鹿百万公关费”事件、2009年7月“奇虎360事件”等网络恶意营销事件,都让我们看到了网络竞争的乱象。一些自称是网络公关公司的组织,打着网络公关的幌子帮助客户发帖抹黑竞争对手,甚至进行谩骂,或是删除对客户有负面影响的消息帖。一系列网络恶意营销事件给网络公关甚至是整个网络社会敲响了警钟,人们开始质疑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开始质疑互联网能否保证受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互联网正面临着巨大的信任危机。
  网络恶意营销的表现
  网络营销是指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它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特性来实现一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手段。其手段主要有网络广告、会员制营销、搜索引擎注册与排名、病毒式营销和网络商店。[1]张惠珍在《浅析企业网络营销运作中的伦理建设》中指出应将公平正义、公正无私、诚实守信等作为评价网络营销者的营销行为准则和营销行为规范。笔者认为,网络恶意营销违反了以上三个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蒙牛的所作所为正是违反了上述规定,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安勇、赵宁、郝丽平、马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此可见,网络恶意营销的一系列异常做法像一个毒瘤,慢慢地毒害着营销行业、互联网、市场甚至是社会。
  网络恶意营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网络推手的网络炒作、网络打手的恶意攻击、网络擦手删除负面消息。网络推手、网络打手和网络擦手三者或独立或合作使得网络恶意营销现象愈演愈烈。
  网络推手的网络炒作。网络推手又名网络推客、网络策划师,是指那些懂得网络推广并能应用的人。“天仙妹妹”、“芙蓉姐姐”、“后舍男生”、“车展最美清洁工妹妹”和“凤姐”等网络红人的一炮走红,背后都有网络推手的影子。
  网络炒作就是利用网络媒体,通过推手,发动网络写手对个人或者企业进行正反两方面的评论,从而引起网友的关注增加人气,当人气达到一定量的时候,这个人或企业就会被网络关注,随即把这个人或企业炒红。在炒作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群体就是“网络水军”,在“网络公关公司”借助贴吧、论坛、博客或聊天室等发出有关个人或企业的文章之后,需要大量的发帖跟进形成一股讨论热潮方能引起大众的关注进而造势,所以“网络公关公司”会聘请大量的发帖者撰写符合要求的帖子,而这些发帖者就被称为“网络水军”。他们也在无形之中成为事件背后的推手。当“网络水军”将事件炒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吸引大批网民的关注并参与,网络舆论顺理成章地被制造,最后甚至会引来传统媒体的相关报道,一环扣一环,最终成为一次成功的“网络公关”。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副院长、网络经济专家吕本富在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今年3月份的一期节目《揭秘网络灰色产业链——是谁删了你的帖子》中指出:“不能说所有热帖都是被设计的,但至少有一半,50%左右热帖是经过人为设计的。”
  在蒙牛陷害门事件中,呼和浩特市警方证实,此案中的网络攻击手段主要包括:寻找网络写手撰写攻击帖子,在近百个论坛上发帖炒作。从媒体曝光的博思智奇公关公司为蒙牛制订的《DHA借势口碑传播》方案中可以看到,在传播方式上公司策划“Wiki问答400组,论坛发帖800篇,帖子维护8000次,通过花费费用使开心网转帖和投票在70万人次以上、新闻推广5篇、新闻发布80篇、草根名博5篇、网络撰写20篇等”[2]。蒙牛以新闻和发帖的形式将伊利“QQ星儿童奶”存在问题这一信息传递给受众,又通过大量的问答和跟帖讨论将事件炒热,直至其成为舆论的焦点。
  网络打手的恶意攻击。网络打手由网络推手异化而来,他们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的同时,对竞争对手进行攻击、诋毁、谩骂。
  当网络推手变成网络打手时,他们会选择性地利用论坛、贴吧等发表对个人或企业的恶评,然后根据网络推手的操作模式将个人或企业推向前台。蒙牛陷害门中的网络打手大肆对伊利“QQ星儿童奶”中存在深海鱼油DHA进行恶评(堪比地沟油),对“QQ星儿童奶”的制作成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并组织亲子论坛对伊利进行“控诉”,使伊利“QQ星儿童奶”商品声誉受损,同时也使伊利整个商业信誉受损。打手们一面竭尽全力挖掘卖点,帮助客户肆意炒作,一面搜寻机会,替客户排斥竞争对手,在互联网上大量炮制、散布诽谤言论,严重扰乱破坏了正常的商业竞争秩序。[3]
  网络擦手的肆意删帖行为。网络擦手专指受个人或企业委托删除论坛、贴吧等里面的帖子和门户网站的新闻以及搜索引擎里的负面消息的个人或组织。
  当部分网络推手变异成网络打手的同时,网络擦手也随之诞生。他们主要应客户要求删除论坛、博客甚至搜索引擎上的负面消息。2008年9月“三鹿百万公关费”事件使得因“奶粉事件”而焦头烂额的三鹿雪上加霜。9月12日,天涯社区出现一自称三鹿公关公司涛澜通略的员工贴出的该公司三鹿服务小组于2008年8月11日呈报给三鹿集团领导的“三鹿集团危机公关协议”,该协议提到“强烈建议在此事还未大肆曝光的特殊时期,尽快与百度签订300万的框架协议,小网站的恶意报道均可被删除”。16日,《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记者搜索“百度上所有的三鹿负面新闻,都是在9月12日后开始出现的。用网上广为流传的热帖标题‘三鹿,在小朋友的生命健康面前请不要表演’作为关键词搜索,9月12日下午:google显示11400篇,而百度仅能显示11条。9月13日上午:google显示11800篇,百度却‘激增’到54条”。这种删帖行为严重侵犯了受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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