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斐伏尔对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的批判]2018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摘 要:列斐伏尔对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的批判独具特色。他扩充了意识形态的内涵,把广告指认为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代表。广告将新的能指与所指联系起来成为了包含象征和修辞的元语言,并催生了符号消费的产生。广告成为意识形态实质上意味着一种崭新的消费剥削机制的诞生。它通过对人们欲望的控制,将各阶层的日常生活一一纳入消费社会的体制中。具体来说,这一控制过程的实现是由大量功能化的符号系统——“次体系”来完成的。基于生活世界的平台,列斐伏尔实现了对消费社会意识形态批判的符号学与微观转向,具有显著的后现代风格。
关键词:消费社会;意识形态;后现代主义;符号
中图分类号:B56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8/09-0050-04
作者简介:闫方洁(1984- ),女,河南濮阳人,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马克思主义。
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法国著名思想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其研究范围涉及辩证法、日常生活、消费社会、空间生产等诸多领域。他将二战后的资本主义社会定义为“消费受控制的官僚社会(Bureaucratic Society of Controlled Consumption)”,并构建了独特的消费社会批判理论。列斐伏尔剖析了日常生活领域滋生的各种新的异化形式,在其分析过程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是语言学和符号学的研究方法。他指出,消费社会中充斥着大量的符号,符号通过制造无休止的图像消费实施着意识形态的欺骗功能;作为语言和符号系统的“次体系”发展出资本主义控制的新形式,牢固地统治着社会的各个阶层。列斐伏尔从生活世界入手对消费社会意识形态所做的批判,充满着后现代主义色彩。
一、广告:消费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代表
列斐伏尔认为,在20世纪50、60年代的消费社会中,意识形态的内涵得到了拓展,以各种各样的形态存在着。“今天的意识形态必须不再被看作这样,即它必须不诉诸于感性,不忠诚于特定的领导权,而是在科学的掩护下模仿某种精神分析或者神秘主义,并且愚蠢地以非理性作为赌注。”[1]96他列举了消费社会中盛行的意识形态,如经济主义、女性主义、科学主义、广告等。在诸种意识形态中,列斐伏尔认为广告构成了消费社会最主要、最重要的控制手段。他指出,在19世纪,广告仅仅在商品领域发挥作用,其功能主要是描述、改变以及唤起人们的欲望,即通过特定的方式描绘商品的用途以达到劝说人们购买商品的目的;到了20世纪50年代,广告的这一初始功能逐渐被遮蔽,开始具备了赋予商品神圣化意象和象征性价值的功能。这种意象不仅复制着物品的物质性及其能让人感觉到的存在,而且复制着欲望和快乐。
列斐伏尔进一步分析道,在消费社会中,广告意识形态地位的获得是通过将能指和新的所指联系起来而实现的。广告作为一种包含了象征、修辞和元语言的商品语言,成为现代社会制造消费的意识和意象的基本途径,承担着意识形态的所有功能。例如,遮盖、掩饰、改变现实、生产出各种关系等。广告打着人性、关怀、教导的幌子宣扬着消费主义,成为统治阶级、官僚体制控制人们日常生活的得力工具。籍由广告宣传,消费社会告诉人们,消费为人们提供最具个性的物品,关注每个人的自由,给人们带来良好的祝愿与帮助。如今的广告不再是通过不断的重复来说服人们购买商品了,而是以微妙的形式描绘着对生活的整体态度,告诉人们如何生活得更好,使人们在自己感受到的关怀中“自由”地作出选择。广告通过运用华丽的词藻、夸张的手法以及一切可能的技术手段,使无意义的事物看起来令人着迷。它以符号的形式向人们展现着各式各样的消费品,通过赋予商品充满诱惑力的文化意义吸引人们,使其沉迷在消费中。在这里,真实消费与意象消费之间的界线模糊了,表面的现实的消费不过是一种虚构的想象行为,人们从中获得的快乐和满足也是虚假的。
在广告意识形态的作用下,符号消费(sign-consuming)产生了。符号消费是指把具体的消费物品或行为仪式化为某种涵义的象征,进而促使人们在疯狂的消费中获得一定的意义。消费社会中充斥着大量的符号,消费物被符号所粉饰和美化,消费不再是同物自身而是同符号相关联。符号成为消费物的所指,代替物本身去满足人们的需求。受到广告意识形态和符号消费双重控制的现代消费社会就是一个巨大的“假装(make-believe)”世界,即是一个符号——物脱离真实存在物,能指与所指、消费与生产相颠倒的世界。
由于人们将符号图像当作现实的存在,因此,丧失了对生活的真实感受。看似独立的消费行为不过是各种体系控制的结果,人的主体性根本无法通过消费得以实现。面对广告和符号消费,大写的人消失了,每个阶层都丧失了自我意识,渗透在消费中的失望感无处不在。“消费行为看起来是真实的行为(‘现实’自身被划分为强制与适应),但实际上是一种想象的(虚构的)行为,隐喻(沉浸于每次的口福中,沉浸于每一次对物体的细读中)和换喻(所有的消费以及沉浸于每个物体和每次行为的消费快乐)也是如此。”[1]90某个牌子的洗发精并不能有效地促进你的爱情生活,用某种新潮家具装潢的居室也不能填满你孤独的生活,这些商品并没有履行它们的允诺。在“假装”的社会中,消费并没有给人们带来真正的满足和快乐。由于符号成为消费物的所指,因此,当没有任何比符号更多的东西去满足人们时,沮丧与失望将不可避免。
总之,在以广告为代表的意识形态的有力控制下,主体的消费行为与日常生活统统沦为被符号体系所操作和奴役的地带。整个社会丧失了统一的结构和共同的发展理想与价值目标,流行的消费导向和盲从的文化无意识充斥其中。消费意识形态取消了消费者能动的想象,剥夺了消费者曾经拥有的快乐和理性。在消费创造的意象中,不仅消费者甚至连消费物本身都变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关于消费过程的幻觉。消费的背后只剩下虚无和意象,个人日益远离着群体,社会文化也趋于支离破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