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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中学语文课本批判】中学语文课本

发布时间:2019-01-25 05:11:33 影响了:

  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编的高中语文(试验修订本),已在初中和高中广泛使用。新编语文课本把阅读的范文和“写作、口语和交际”作三位一体的并列,是一个创举。过去的课本孤立地把重点放在阅读上,脱离了写作和口语交际,失误甚大。新编本使三者有机平衡,从教学理论上来说是一大突破。
  改革的成绩是可贵的,但毕竟是初步的,问题还很不少,从根本的意义来说,还相当严重。
  
  一 论述不着边际,具体分析混乱
  
  不管是初中还是高中的语文课本,都有好几个单元的“写作、口语、交际”的阐释。每单元分别为“写作指导”、“借鉴实例”和“练习”。篇幅最大的是“写作指导”,问题最为突出的也是“写作指导”。自始至终,缺乏一种切实的理论观念和统一的方法,行文常常停留在经验的零碎的罗列上。在勉强可以称之为论述的地方,不是不着边际,就是文本分析混乱。有时,表面看起来似乎没有太大的有毛病的论点,但是,经不起稍稍细致的分析。有时论点与论据之间完全脱节,连二者简单的呼应都做不到。
  高中《语文》第一册的第三单元讲到想象,指出要善于“利用事物问的相似、相近或相反的关联,丰富突出事物的形象性”,举冯至的《蛇》为例。在这首诗中,诗人把自己爱情的相思想象为一条长蛇。这不但对于中学生,而且对于中学教师来说,是相当难以理解的难点,这是读者期待编者详加阐释的。可是编者却完全避开了这个难点,只是简单地说“诗人将自己的爱恋想象为一条蛇,形象地表现了对心上人的热烈、深挚的爱,把抽象的感情写得具体、生动、可感”。这完全是搪塞。其实,用蛇所引起联想是寂静无声甚至冰冷,以此来表现爱情,是诗人的独创。因为诗人的爱情是一种单恋,一种不时袭来的情感,因而是寂寞的、静静的、谦卑的,甚至是害怕引起姑娘的“悚惧”的。蛇所引起的冰冷感觉和单恋的孤独、冷清正是一种相近的联想。同时,蛇却能从梦中衔来绯红的花朵,暗示爱情的热烈,这种想象之所以不显得突兀,恰恰是因为编者所提到的“相反联想”。正是这种联想在两个相反的方向上得到自由的过渡,使得这首诗的想象在当时的爱情诗中显得特别奇崛。
  连起码的论点与论据之间的联系都迷迷糊糊,这暴露了编者就是在讲得大致不差的时候,也并不真正理解。
  缺乏起码的具体分析能力成了课本的致命伤。就是在有比较好的论点的时候,其论述往往不是不着边际,就是漏洞百出。
  初中语文课本第一册“写作、口语交际”部分,第一单元的第一篇是《作文――精神产品的独创》,文章把提倡创造性放在了突出的地位上是正确的,命意是挺好的,与其它部分的文字质量相比,表面上还不算太次。但是,于中学语文课本所要求的深度和操作性相去甚远。
  作为课本关键是切实的指导性。第一,如何才能独创?人人都把独创当成目标,可是为什么平庸的大话、套话还是满天飞。中考、高考入学试卷上绝大部分都是些大路货的套话,独创的文章总是凤毛麟角?
  不能说新编课本的编者完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执笔者反复强调两点:首先是要欣赏独创的文学作品,但是不要模仿;其次,要写出自己的个性。写自己真正的情感。个性就是“精神的自由”,“笔墨的自由”,“不为他人的意见所左右”,“善于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用自己的心灵去感悟”。
  所有这一切都不能说错,但是有两个缺点。
  第一,太泛。在理论上处于直观经验的低层次。直观的经验往往比较肤浅,而且不全面。对于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来说,完全是一堆花言巧语。
  初中学生会问:难道我看着老师、同学,不是用自己的眼睛,而是用别人的眼睛吗?当我在想问题的时候,不是用自己的头脑、心灵,而是用别人的吗?
  本来,阐释这个命题的关键是,为什么表面上人们都是用自己的眼睛、耳朵、心灵去感悟生活,但是一写出文章来,就往往是成堆的套话,空话、大话、废话。
  这说明,现成的、流行的、非个性的话语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挡着人们的眼睛,有一种无声的力量逼迫着人们用自己的舌头讲现成的、流行的、他人的话。
  这里有一个心理优势和现成话语的统治力量在起作用。这正是现代心理学和文化哲学(话语学说)已经取得的共识。编写者队伍显然缺乏对于现代哲学和心理学的起码理论准备,因而就不能不用现成而空洞的概念、大而化之的语言来搪塞了。只要有一点现代心理学和现代文化哲学的起码常识,就不难明白,要有自己的个性,就要有一种抵抗现成话语(套话)的自觉,要有冲破心理定势的追求,没有这一点自觉,就谈不上表现个性,也就没有任何自由。要从现成话语里解放出来,并不是轻而易举的,而是毕生的使命。作每一篇文章,都是一个考验。这种考验不像考试,一次过关了,就终生受用,而是每一篇都从零开始。
  第二,缺乏操作的指导性。写作理论,不同于一般文化哲学或者文学心理学理论,它的特点和生命在于操作性,忽略了操作性,就是正确的命题也不能不沦为空谈。
  “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去看,去思考,去“获得精神的自由”,话是不错的,问题在于如何才能获得呢?什么样的才算是获得了,什么样就不能算是获得呢?编写者不仅仅要让中学生从字面上知道,而且要让他们有感觉,有体会。
  事实上,编写者自己就分辨不清在写作过程中,什么叫做个性、独创性、精神的自由,只习惯于在道理上概括地说说,用华丽词藻掩盖空疏,一旦具体分析文例的时候,就露出马脚了。
  编写者对《背影》的独创性是这样理解的:“他不像其它写父爱的文章那样大胆地抒情,而是用白描的手法平实地叙述了送别的场面,像是一幅水墨画,只为两样东西上了鲜明的色彩:‘紫毛大衣’和‘朱红的橘子’,就使得整篇文章呈现出独创的光彩。”
  说“白描”倒还没有离谱,多少还涉及了文章叙述的成分比较多的特点,一旦说到“紫毛大衣”和“朱红的橘子”。就令人哭笑不得。这么具体的细节,这么鲜明的色彩,还谈得上什么白描?这就充分说明执笔者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白描。
  问题出在哪里?编者抓不住本文艺术个性中的最根本的东西,只好抓一点鸡毛蒜皮。紫色和红色在文章中根本是偶然的。“紫”和“红”,并不能表现文章中所强调的父爱的特点:即使有点迂,也是朴素的;即使是土气的,也是坦然的、不怕见笑,不在乎是否被理解的。如果橘子的红色真有对比的意味,作者就该强调背景的暗淡了。
  这种分析是典型的思想贫困,没话找话说。
  问题出在编者在艺术修养上的严重欠缺,明明胸无成竹,却要装得洞察幽微。
  朱自清这篇文章的个性在于。第一,歌颂父爱,对于普遍流行的歌颂母爱的主题,是一种创新,这种创新的难度在于缺少参考和借鉴,更需要独立的艺术才华。
  第二,歌颂父爱,不像一般抒情散文(《如荷塘月色》)那样,从头到 尾用诗化、美化的办法。文章整体效果是抒情的,但是只在结尾部分才用比较直接的抒情。在全文主要部分,基本上是叙述,作者最充分强调的、展开细节描写的,并不是《荷塘月色》式的诗情画意。导致朱自清情感震动的,发生转变的不是美丽的情和景,而是看来有点煞风景的场面。父亲的外表是守旧的:青布棉袍,黑布小帽和马褂;他的形体是不优美的,上下月台的动作是笨拙的,甚至有点“丑”的。买了橘子以后,表示轻松的动作,也是平静的,不激动的。但是这一切加起来,所表现的情感却是深厚的,震撼人心的。
  这种人情之美,正是编者反复申说的“个性化的”。很可惜编者看见的,并不是个性化的,而编者没有看见的,却是个性化最为深刻的所在。
  不是说要用自己的眼睛看吗?朱自清用自己的眼睛看,就在别人看来是不美的,甚至有点“丑”的穿戴、不优雅的动作上看出了天性和人伦的美。也许从紫毛大衣,红色的橘子上,别的作者会感悟出什么名堂来,但是,那就意味着另外一种写法。
  第三,从表现方法上来说,他的情感抒发,不是像在《荷塘月色》中用反复的渲染,一连十多个比喻,除了结尾部分通篇都用一种从容的叙述,收敛着情感――这就叫做白描。但是总体效果却诗意盎然。
  《背影》与《荷塘月色》的诗的意境不同,它以表面上有点“丑”的姿态,表现了内在的深厚的美的情感,它的抒情和诗意,是一种潜在的抒情和诗意。
  是什么挡住了编者的眼睛呢?是一般抒情散文常用的鲜明的色彩和词语。其实,编者的只会欣赏抒情的、华彩的词语,不管遇到多么相异的风格,都用自己主观的观念去同化,也就只能把朱红的橘子和紫毛大衣拿来硬套了。
  朱先生的独创恰恰是从没有诗意的地方感悟诗意,从别人忽略的地方体验深层美好的情感,正是因为这样,才是“独创的精神产品”,“精神的自由”的表现。
  编者强调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可是他自己恰恰没有这样做,而是犯了一个扼杀个性的大忌――把积压在大脑表层的流行的套话,成批地倾泻出来。
  编者在最后用诗一样的笔法呼吁:“‘个性’是作文的灵魂,独创是文章的真正价值之所在。让我们在作文中大胆地用‘我’的自由之笔,写‘我’的自由之见,抒‘我’的自由之情,显‘我’的自由之趣吧!”但是他自己就被陈词滥调纠缠得失去了起码的自由,他并没有用自己的脑子,自由地过滤一下从别人那里批发来的套话。恕我直言,在这样的句子的深层,我只看到了个性的自我窒息。
  
  二 理论落后,思想方法更落后
  
  初中语文课本第二单元的写作指导是“写自己最熟悉的事、最动情的东西”。
  写熟悉的东西、动情的东西,当然没有错。可是说了也等于没有说。
  在这里暴露了编者思想方法或者哲学修养上的一个重大缺陷,那就是满足于现象的并列。或者用哲学的语言说,习惯于现象的统一性,而缺乏从现象的统一中揭示矛盾的自觉。
  问题的要害在于,有时熟悉的东西最好写,有时正因为太熟悉了,反而熟视无睹;老师同学、父亲母亲天天见面,没有东西可写,来了一个新同学,旅游到了一个并不熟悉的新地方,倒可能写出一点有个性的东西来。关键在于在熟悉的东西里,找到新鲜的、不熟悉的东西,思想才会激动起来,才有文章可做;如果在熟悉的东西中发现不了新异的东西,文章个性的因子就不可能受胎。
  写熟悉的东西。这是许多人都讲过的,其中有正确的成分,说的是作家不能无限地依靠想象。但是,其中也有非常不切实际的、害人的东西。新课本的编写者,显然没有突破旧教材机械唯物论的局限,也没有具体分析矛盾的修养。在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写作、口语、交流》的第四单元中说:“我们对一些客观事物有感受,就想把这些感受写出来,让别人有所感知,就要再现客观事物,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这就暴露了编者对于哲学上的主观与客观、主观感受和再现客观事物之间的矛盾一无所知。既然要写自己的感受,那就只能是独特的,不同于别人的,更不是集体的。文章的可贵就是每一个都不同于他人的感觉,怎么可能“如实地再现客观事物”?不论是现代科学哲学还是现代文化哲学都已经达到共识,超越主体理论立场和文化心理的客观是绝对不可能的。
  编者在这里把两个在根本上矛盾的东西混为一谈,不但表明了他们在传统哲学、美学观念上和思想方法上的僵化,而且表明了他们在当代前沿文化哲学方面的蒙昧。事实上编者连20世纪80年代得到共识的主体论和审美情感价值论都很隔膜。旧语文教材成书在差不多20年前,这么长时间,文学理论和哲学理论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山中方七日世上几千年,可惜“新教材”的编写者们,满足于“在山中采药”,因而世上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就主体论和审美价值论而言,新课本的文学理论水准落后于当代文学理论的成就加年左右。
  正是由于对审美价值论的无知,编者要求学生写“动情”的东西的时候,也是迷迷糊糊的。
  首先,当他力主写“动情”的东西的时候,就完全忘记了前面所讲的“熟悉”的东西。
  一个具备起码的研究能力的人,都不会满足于“熟悉”和“动情”的并列。很明显,二者不但有统一的一面,而且还有互相矛盾的一面。熟悉的,,有不动情的;不熟悉的、陌生的,可能是十分动情的。关键不在熟悉不熟悉,而在于能不能触动感情,不是一般的情感,而是有个性的,只有自己才有的情感。有了感情客观对象就发生变异了,就不可能客观到可以再现了。情感价值,粗浅地说就是审美价值,而不是客观的认识价值。入选中学语文课本的张洁的《挖荠菜》,开门见山就是:“我对荠菜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有了特殊的感情。而不是一般化的感情,因而采荠菜就比吃荠菜更加精彩了。这就有个性了。熟悉不熟悉,就无所谓了。《背影》的成功就不在于作者是不是写了熟悉的父亲,而是写了不一般的感情。写他起先不满意、不理解父亲的爱,以父亲的爱为羞,然后才为父亲并不浪漫、并不美妙的动作所感动。个性就是特殊性。美好的感情,父亲那么煞风景的笨拙的动作并没有束缚朱先生的情感。有了审美的情感价值,才能有真正的自由之趣,自由之美。
  编者不是要求学生要用自己的脑子思考吗?为什么他自己却失去了用自己的脑子思考的自由呢?除了观念上的问题以外,问题还出在处理两个论点关系的时候,习惯于原始的并列的关系,而不善于从对立的,互相矛盾又互相统一的关系中进行深化。论点平列,一、二、三、四,甲、乙、丙、丁的方法,就是毛泽东非常厌恶的方法,他把它叫做“开中药铺”的方法。不分析问题,不研究论点与论点之间的复杂关系,不揭示矛盾,就注定了只能从现象到现象的罗列,思想在平面上忙忙碌碌地滑行。   在对立统一的哲学基础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寻求矛盾和并列现象的内在联系,本来是50年代以来的传统方法,是一般文章作者都能达到的层次。到了90年代,对立统一的模式、二元对立的局限性已经显露出来了,许多研究者正在丰富、突破这种思维模式(例如,用三分法、系统方法),但是,新编教材的编写者却把简单枚举的方法,不完全的罗列方法当做惟一的方法。
  从方法论的角度,容我直言,编写者的思维模式是落在了当代文化哲学一般水平之下的,和当代学术的一般水平相比,落后了差不多50年。
  凭着这样的水准怎么能提高初中学生的素质呢?把这样的老生常谈拿到课堂上去反复宣讲,对于中学生来说,不但不能启迪心灵,相反,只能是麻醉青少年活跃的天性。
  我这样说一点也不夸张,在中国的语文课上。教学双方浪费生命的程度可能是世界上最为严重的。早在1978年和1984年吕叔湘先生就写过文章。认为中学语文课的课时为各门文化课程之最,可是“效果很差”,“大家对少、慢、差、费的严重程度,可能还认识不足”。
  
  三 对口语学术理论一窍不通
  
  新编语文教材中关于口语的水准则更惨,连起码的理论都谈不上,在随意罗列感想的时候,也时常十分零碎。编者把口语作为语文教材的一个部分,堂而皇之地写了那么多指导意见,选了一系列的“口语”范文,居然对于口语起码的内涵都没有交代一下,深刻的内涵定义当然是阙如的,连起码的外延定义都没有。
  退一步说,定义是科学研究的结果,对于中学生可以暂时放在一边。但是,最起码的是,口语的特点是什么总要有一个大致的交代吧,可就是没有。这就难怪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现象层出不穷了。
  新编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中有专门的“口语表达的要求”一节。开宗明义就强调学习重点是:一,口语表达的要求。但是,只有一个题目,没有任何阐释,从下文中得知,就是“较高的口语表达能力”(按:这不是同语反复吗?)二,口语表达的一般技巧。在“表达指导”中说:“口语表达要做到自然而不做作,简洁而不�嗦,明快而不含糊。”先不说“自然而不做作,简洁而不�嗦,明快而不含糊”当中三个转折连接词“而”是否欠妥,就算三者是口语的特点吧,怎么才能做到,才是更关键的。编者的回答是:“要得体”,“要充实”,“要发音正确”,“姿态和表情配合”,“对话时,要看对方的眼睛,交流时。要适当环视四周,坐着说话时,姿态、视线要自然”。
  除了已成顽症的空泛以外,这里又增加了教条。不看对方,不环视四周就不能对话吗?初次相见的情人,说话时眼睛不看对方,难道不更加显得含情脉脉吗?调侃讽喻对方的时候,目光故意避开,不是更为幽默吗?
  完全是低级的废话,有效信息几乎等于零。
  据一个对此有过研究的先生告诉我,就是这些废话也不是编写者自己创造的,而是从一本讲礼仪的书籍上抄来的。
  根本原因是编写者对于口语缺乏起码的研究,甚至缺乏常识,又没有钻研学术成果的愿望,就望文生义地把口语当成了用嘴巴讲出来的话。难道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那样的书面语言,在口头上念出来,就是口语了吗?
  正是因为这样,课本中所选的一系列“口语”范文,大都并不是口语的。
  例如,“借鉴实例”第一篇:爱因斯坦在一所大学的演说《要使科学造福于人类,而不成为祸害》,整篇显然全是书面语。第一句,不用看英语原文,就知道是标准的正式的英语(formal English):这是一个很长的复合句,是典型的书面语言(具体情况下面还要讲到,这里暂不赘述)。书面语言的严密性要求句子有一系列的附加成分,如《联合国宪章》的英文本,第一章一个句子,就是一页。口语是不可能有很长的句子的,一来,人的肺活量不够;二来,长句子一下子听不明白,要反复思考才能贯通,不容易形成现场的沟通和即兴的交流。编者在这里犯了一个非常幼稚的错误,以为凡是演讲词,就一定是口语,其实有许多正式的演讲,完全是书面语的。林肯经典性的《在葛第斯堡的演说》就是拿着反复删改的稿子念的。有的虽然是即兴的,如克林顿的演说,所用的仍然是书面的语言。当然,有些非常正式的政治性的报告,也有用了许多口语词语的,如毛泽东的《反对党八股》。
  中学语言教学中的口语,作为一种素质,并不意味着让学生学会用正确的语音来念自己的作文。口语是一种口头的交际。在美国大学里有一种教学生口头交际的课程,他们叫做Understandable Communication,翻译成中文就叫“易于理解的交流”。
  口语的关键是现场性的交流;不像书面语有某种独白的性质。
  口语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际方式的特点,是相对于书面语而言的。
  书面语言当然也是一种交流,但是它并不具备现场性,读者的反应是在现场以外的,一本书,一篇文章,即使有很大一部分读者不能充分理解,甚至不能卒读,并不影响其水平和社会效益。但是,口语听众的反应具有现场性,它对发言者的情绪、信心、思路有很大的影响。正面的反应会鼓舞发言者,负面的反应会打击发言者。
  口语交流的现场效应,不是单向的传输的,而是双向的互动的。根据现场反应进行演讲内容、方法和词语的调整,是演讲术的一项基本训练。
  口语现场交流时,发言者和听者物理距离是固定的,但是,心理距离可以因口语的鲜明和强烈而缩短,而书面语言却很难有这样的功能。口语能使发言者和听者达到高度的沟通,不但思想沟通,而且感觉沟通,心领神会,创造出一种互动的氛围,哪怕是发言者一举手、一投足,也会发生强烈的共鸣效果。许多惊人的妙语,往往不是事先准备好的,而是在口语交流的互动氛围中创造出来的。书面语的抒情,如果不具备交流性,即使词藻华丽,听者也往往只是茫然、漠然,如同有一堵透明的墙体横隔在发言者和听众之间。
  口语的交流的最高境界就是互动的语境的创造。
  把口语的特点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把讲稿念出声来,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有害的。
  不论在会议上,还是在课堂上,把用书面语言写成的讲稿或者是讲义,用标准的普通话念出来,绝对不会产生任何口语的优越,相反显得十分生硬。不管是领导,还是演讲赛、辩论赛的选手,凡离不开讲稿的,大致都因为缺乏口语交流的素质。事实上,念讲稿的最大坏处就是挡住了眼睛――与听众交流的心灵的窗子,只能扩大听众和发言者之间的心理距离。把演讲、辩论变成朗诵和表演,即使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节目中,也屡见不鲜。许多装腔作势的所谓辩论、演说,其失败的原因在于,不是缩短了与听众的心理距离,而是拼命制造与观众的距离。
  新课本的编者不但在语用学理论上,而且在口语和交流的经验的总结 上,基本上是外行。除了囫囵吞枣地照搬一些现成的材料以外,编写者并不知道掌握口语有多少学理上和实践的纵深层次。这就难怪其论述都有一种脚踩西瓜皮,踩到哪里滑到哪里的风格。
  当他们对口语的种种大讲特讲的时候,并不知道口语区别于书面语言的基本特点。对于口语的优越性和局限性更是一窍不通。在口语的理论和实践操作方面,本来是旧语文课本的最大局限,新编课本在词句上似乎要突破这一历史局限,可惜的是,对于口语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他们实在是一贫如洗。
  作为中学语文课本,编写的质量不仅要看是否有比较严密的口语一般理念,而且要看其在口语的句法。在口语词汇、口语语境等等几个层次上深化得如何。
  这样的历史任务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沉重了,执笔者对于口语起码的知识可以说是一片空白。一些对中学语文研究了几十年的人士,至今还没有意识到至少应该从语法、词汇等方面,作稍微系统的展开。
  对于中学语文课本来说,不仅仅在于要有比较严密的口语的理念,而且要有一定的操作性的程序,把一个书面的复合句改为口语的简单句可能是一种很重要的训练。
  爱因斯坦的那篇演说词的第一句,本来是一个书面语的复合句。译文是:
  “看到你们这一支以应用科学作为自己专业的青年人的兴旺队伍,我感到十分高兴。”
  改为口语的简单句,是不是可以这样:
  “很高兴,你们选择了应用科学;更高兴的是,队伍这么年青,又这么兴旺。”
  句子短了,不但语义明快了,而且由于突出了对于听众的称赞,和听众的心理距离也缩短了,沟通和交流的氛围就可能形成了。
  在词汇上,口语的词汇不像书面语那样文雅、正规。不但一些文言词语,就是一些华丽的形容词和专门术语,都不是属于口语的,一定要用,应该把它改成比较世俗的、比较流行的。在比较学术化的英语词典里,英语的词条都注明属于正式formal,或者非正式informal词语。一些来源于拉丁语和法语的词汇,就属于正式的词语。我国的词典还没有发展到这样高的层次,但是,作为口语训练,让中学生感受一下祖国语言在这两方面的功能,是十分必要的。
  起码要让中学生弄明白两点:
  第一,口语词汇与书面语词汇的根本区别,在语义上和功能上的不同。
  第二,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也就是活用,产生特殊的风格和修辞效果。
  书面语词汇是比较正式的、文雅的,庄重的,情感色彩比较隐蔽的,而口语则是比较随意的、亲切的、非正式的,世俗的情感色彩比较直接的。至少要让学生明白在汉语里。同一个指称,并不是只有一个词语。而是至少有两个,甚至多个词语。两种词语往往被认为是“同义词”,但是其情感色彩是不一样的,交际功能和情感色彩上是极不相同、不可混淆的。要尽可能地让中学生从口语和书面语两个范畴中去领会、驾驭两类词语的色彩。让中学生的心灵在汉语的两类词语体系中接受真正的文化熏陶。
  口语情感色彩的直接性使得它比较明快,干脆,不像书面语词汇那么含蓄,因而容易引起共鸣、互动。它是最为生动的,是一切书面语言的根源。如今视为文言的词语,在当年都是口语。《论语》中的之、乎、也、者、矣、嗟、哉,在当时都是口语。就是清朝皇帝在奏折上的批语都不回避口语,如“知道了”之类。
  口语交流和沟通最大的难点,就是这是现场即兴的,瞬时而过的。即兴反应对于口语表达,对于人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过了这个瞬间,就是想得再妙,也是等于零。因而现场即兴,反应的敏捷,是口语训练的基本要求。正因为此,训练口语表达的辩论赛。特地设置了自由辩论,考验选手的现场即兴能力。
  这一切,也许新编语文课本的编写者并非一无所知,但是由于知识结构的残缺,常常捉襟见肘。例如,在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中有“即兴发言”一节。“表达指导”:说,要做到“迅速构思”,第一,要“确立中心”,第二,要“从实际出发”,第三,要“有精彩的开头和结尾”。看起来这三点还不算离谱。第三点还提到“可以借当时的场景、会议的主旨作为开场白”,应该说,还算比较切实。但是还是有不着边际之嫌。后面还说到“要克服紧张心理”,“要随机应变”,“有备无患”,等等。就整体来说,都因为缺乏操作性,不能不显得空洞,给人以不懂装懂,信口胡诌之感。
  这一点到了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专门讲述演讲的部分,就暴露无遗了。
  在“表达指导”中说: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演讲前的准备,二是演讲时的控场技巧。
  关于演讲前的准备编者讲了四点。第一,要明确演讲的中心,要从头到尾贯穿一条主线,不转移话题。
  这表面上看来不错,但是恰恰暴露了执笔者对于演讲完全是外行。因为,这不过是初级作文的起码要领,并没有讲到演讲与一般作文之间的区别。因为现场交流的特殊性,演讲有时与作文不同,是可以稍稍离开原来的题旨,作现场的、即兴的发挥的。这方面,演讲比之作文要自由得多。当然,这种稍稍离题的发挥的自由不是无限的,而是须要控制的。编者如果真是对演讲研究有素,本来应该讲的是即兴的、现场的发挥,如何控制,以免喧宾夺主,关键在于针对不同的对象、氛围采取不同的策略。
  编者提出的演讲准备的第二点,是要“确定演讲的题目”,“要与内容一致”,“要吸引人”。
  一看“要吸引人”,就知道完全是废话。当然“要吸引人”,有谁会主张演讲的题目可以不吸引人呢?问题在于你有没有能耐告诉中学生如何才能吸引人。题目与内容当然不能不一致,但是细致推敲起来,从根本上来说,题目与演讲的全部内容从来就不可能完全一致。笼统提出内容与题目一致,正说明编者不懂得什么叫做“一致”,也不懂得什么演讲题目是好的,什么演讲题目是赖的。
  闻一多的著名演说《最后一次演讲》,与内容一致吗?
  马丁・路得・金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内容那么多,光一句话的题目,在什么意义上是一致的,在什么意义上又是不一致的呢?某种程度的不一致有没有某种程度的好处呢?
  演讲的内容的丰富性和题目的有限性是一对永恒的矛盾。鲁迅著名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这么长的题目,仍然不能做到题目和内容完全一致。
  其实,稍稍认真一点,不难看出,题目不过是内容的一个部分,有时是内容的最为突出的一句,有时是最为有趣的事例,有时是作者最想强调的观念,有时只是引起兴趣的引题。有时是最为重要的结论。等等,提炼出好题目的关键在于割舍掉许多相当重要的内容。题目和内容是一种在局部上一致,在整体上不一致的关系。它的任务是醒目地提示,而不是全面地展示。从这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上可以看出,编者不动脑筋到了什么程度。令人困惑的是,明明是对演讲没有任何研究和起码的思 考,偏偏勇于承担向全国中学生作“表达指导”这样的重任。
  编者对于演讲准备的第三条指导是:“选择演讲的材料”,“要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时代感,还要典型、生动、适合特定的演讲氛围”,这和前面两条一样,给人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编者讲了这么多,不知道哪些是陈词滥调,哪些可能转化为切实的、有启发性的方法。什么叫做时代感?什么叫做典型?可以设想,如果大家所选的材料都有“时代感”,也有“典型性”,为什么有的获得了满堂彩,有的却令人昏昏欲睡?编者习惯于作单向的线性的思维,因而每逢要表述一点比较复杂的理念或者切实的具体分析,就语无伦次。
  典型性和时代感讲的是所有演讲者的共性,光有它是不够的,关键在对材料的阐释中把自己的内心与众不同的体验凝聚起来,也就是编者在作文指导中反复强调的“个性”表达出来。这就要反抗流行的、现成的话语遮蔽,把自己从现成的套话、空话、大话中解放出来。没有这一切,所谓时代感、典型性,不过是空话而已。其实编者随便放在最后的“适合特定的演讲氛围”也许是最为关键的,所谓的时代感、典型性,都不能离开具体的对象、特殊的场景和氛围,甚至包括听众和演讲者亲和的程度。只有把这个因素,也就是决定交流和互动的因素考虑进去,才谈得上生动的效果。编者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结果是一团混乱。
  编者提出的第四条是:“安排演讲的结构”,“开场要抓人心”,“结束部分要耐人回味”。同样是废话。演讲的要领本来就是要抓人心,编者的任务本来是告诉中学生如何抓人心。至于结尾要耐人回味,只是某种演讲所要达到的效果,有些演讲结尾就是激情高涨,把鲜明的思想推向高潮,不留任何余地,如闻一多的《最后一次演讲》。知道了可以不留余地,才能真正理解什么叫做“耐人回味”。只有避免在最后高潮处,把话讲绝,才能做到留有余地,耐人寻味。
  下面编者又交代要注意的几点(从行文逻辑上看应该是前面所预示的“控场技巧”),第一是“掌握听众心理”,“求同存异”,“辨异趋同,使听众产生共鸣,从而消除障碍与干扰”,对于演讲这样复杂的问题,提出这样简单的办法,显然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随心所欲。
  掌握听众心理,在不同语境,不同对象,不同性质的演讲中是不同的,编者提出的“求同存异”,只适合外交场合的某一种语境;在另一种语境中,例如在联合国大会发言中,在一些原则的问题上(如台湾问题),是须要针锋相对的。至于其它一些性质的演讲中,不回避问题,揭露矛盾,时而当头棒喝,时而娓娓道来,时而义正词严,时而适可而止,在如此纷纭的状态中,作为演讲者的心态和技巧应该是相应丰富的,如果只有求同存异这一招,是不能不出洋相的。
  第二点是“要提高应变能力”,本来这是一个很好的命题,关键在于如何阐述“应变”。编者的阐释是,因为环境多变,听众多样,“因而要有很好的应变能力,处理意外的变故”。这里,编者又一次运用了他们非常热爱的同语反复的逻辑:前提是“要提高应变能力”,结论是“因而要有很好的应变能力”。
  第三点是“恰当地表达感情”。“以情感人”,“要借助修辞、动作、形象、语气、语调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演讲的效果”。
  编者在理论上和经验上的缺陷,简直成了秃子头上的虱子。
  以情感人是演讲的抒情风格,显然不是全部奥秘所在。有时演讲追求的恰恰是以理服人。光以情感人是没有深度的。情感过分张扬而会造成滥情,这是当前各种演讲比赛的通病。演讲者应该把抒情、智性、煽动、鼓动、幽默、讽刺等等的因素结合起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适当地诡辩、武断,甚至用一些任性的语言,造成一种特殊的沟通、互动的效果。
  编者的知识结构如此残缺,逻辑思维如此混乱,在讲述道理的时候,语气竟那么自信!到了“借鉴实例”中,自信就变成彻头彻尾的外强中干了。
  编者选了一篇《在毕业生离别晚会上的即兴讲话》。原文较长,为了节省篇幅我选择其中第二段:
  “三年的时光,匆匆地流逝了,相聚不知珍惜,别离才显情重。此刻离别的晚会为我们而开。再回首,张张熟悉的面孔像朵朵彩云一一掠过。多姿多彩的生活如童话般的梦境,在你、在我心头重播。可这一切,都将如轻烟一缕,缓缓地飘向白云深处。”
  这么多充满书面特点的形容词,还有对称的句法,绝对不是即兴的,口语词汇的成分更是少得可怜。几乎可以肯定是事前书面准备、推敲的成果。如果这一段还不够清楚的话,请看下面这一段:
  “时光老人依然脚步匆匆,历史长河仍旧滔滔汹涌,那,就让美丽的回忆与幸福的感觉伴我们翩翩起舞,让激动的心弦和着自然的风韵随我们歌唱。歌唱青春,歌唱友谊,歌唱每一个难忘的时光。请珍惜这稍纵即逝的天真的心灵踏上生命的历程。祝福你也祝福自己,祝福每一个人,以及我们生存的这块小天地。愿这深情,能宽慰曾经有过的苦难与忧伤;愿这告别,昭示着幸福和欢乐。”
  这么丰富的、华彩的形容词,这么强烈的诗化的语言,这么明显的刻意求工的痕迹,一点即兴的智慧都没有,有意做文章的追求溢于言表。稍微有一点语感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其中毫无瞬时的心灵的活跃,更谈不上激起和听者的互动和沟通,居然把它拿来当作即兴演讲的范文,这只能说明,编写者自己对于即兴、口语连起码的直觉性的语感都没有。说得不客气一点,在这方面,执笔者对于口语交流,真是像刁德一到了沙家浜,两眼一抹黑。
  这样的演说稿,之所以被编者看中,也许就是因为其中的华丽词藻。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编者在审美欣赏方面,只能欣赏华丽词藻,无能区别情感特性和深度,更不知智性和幽默为何物。其实,就抒情来说,这篇文章的质量是平庸的,在一个充满离别之情的聚会上,用这样华丽的词藻是做作的,不够诚恳的。更不要谈什么编者所强调的“个性”和精神的创造的“自由”了。
  语文教学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它牵涉到千家万户,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年轻一代的竞争力。美国的《财富》杂志在一篇论述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下一代的文章中,把具备表达顺畅,表意清晰,熟练应对的语言文字能力当作第一条。改变我国中学生民族语文水平的低落是刻不容缓的大事,肩负这样重大历史任务的人员应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代表国家水平。然而,从新编课本的情况来看,编写者的修养,从理论基础,到方法论,乃至对于经验的概括和文本的分析方面,是不及格的,一接触到具体的问题,往往显得山穷水尽、语无伦次。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理由表示暂时的悲观。赶鸭子上架,鸭子不管如何努力,其结果只能是悲壮的。
  当然,理想和现实难免矛盾,不能求全责备,但是如果把一些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甚至是直觉性的语感都不强的人员,不慎重地凑合起来,编写出落伍的课本,还以国家教委的权威,颁布天下,实在是误人子弟的。
  令人高兴的是,体制正在进行改革。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多种教科书的竞争体制正在逐步显现。不合格的、落后的教材在不久的将来,将要,失去行政力量的保护。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一系列优秀的、独创的、高质量的教材在竞争中,如雨后春笋,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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