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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01 04:20:26 影响了:

201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_2018——2019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 知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一篇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这是这次两会里面提到的一个重要的 点,下面这篇通知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发展改革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党的 十九大明确要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习近平总书记 强调,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 区,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 生活环境;要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 目标,落实责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成果。李 克强总理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 待,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经第 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日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 2018 –2020 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作出专门部署。发展改革部门 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署上来, 把这件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 最期盼的事做实做好, 真正抓出成效。结合发展改革部门职责,现就扎实推进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整治目标。《方案》总的要求是经过三年 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 有序。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基础和条件,提出了分层次的 行动目标。其中,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 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 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 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 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 提升,力争实现 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 所普及率达到 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 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 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的基本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 集中力量解决急需的问题,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也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 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搞一刀切。

二、明确整治主攻方向。《方案》要求,以建设美丽宜 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 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 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各地要围绕《方案》明确的 方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及建设 优先序,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以及 无实际内容的村史馆等形象工程。其中,垃圾治理的主要任 务是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村垃圾 乱扔乱放的问题;污水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厕所革命,开 展厕所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横流、水体黑臭 等问题;村容村貌提升则以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为重点, 基本解决农村通行不便、道路泥泞的问题,同时推进公共空 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保护。

三、扎实有序实施整治行动。《方案》强调,学习借鉴 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典型 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 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 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各地要按照《方案》部署, 进一步明确整治实施步骤,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一 是编制实施方案。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 施方案,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 务作出规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原则上各地要在 3 月底前 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 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二是开展典型示范。2018 年,要着力 推进典型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 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

三是稳步推进整治任务。在总结示范经验基础上, 2019 – 2020 年在面上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到 2020 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 实际加快整治工作进度。

四、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方案》提出,完善中央部署、 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其中,省级党委和政 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明确整治工作牵 头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 核;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对实施效果负责;地市 级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本级党委和政府部署,根据部门职 责分工,积极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在推进易地扶贫搬 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 考虑、同步推进。

五、切实加大投入力度。

《方案》要求,建立地方为主、 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 道资金,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

各地要在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投融资体 制机制创新。鼓励以《方案》实施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相 关渠道资金,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 调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 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资金,支持当地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 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 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与此同时,始终把握尽力而 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

《方案》强调,坚持先建机制、

201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_2018年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环保工作总结

专业的公文写作平台 2018 年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环保工作总结 如何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对于卫生文明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的 意义,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全面改善人居环境环保工作总结,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哦! 为深入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平,青山乡 推动农村垃圾治理高标准、有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清运日常化垃圾治理无死角。主要对 105 国道、乡村主干道 路进行日常清理,做到无纸屑、无零星垃圾、无泥石堆、无卫生 死角,对河流沟渠主干流进行集中检查,确保无漂浮物。村垃圾 池及时清理,周围整洁、无乱丢、焚烧、乱倒垃圾现象。要求车 辆整洁、车体无污物,标志清晰,无垃圾扬、撒、拖拉和污水滴 漏现象。

处理集中化保洁形成长效机制。城管中队巡查组队员带领保 洁员将往日巡查到的死角陈年垃圾彻底清理, 根据村居住人口垃 圾量,定期对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推行“村集中收集、乡压缩 转运、统一处理”的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市场化运作机制运行 的垃圾一体化处理新模式,务必将陈年死角垃圾彻底清除。

监督严格化管理逐渐高效率。城管中队每天分片对全乡 17 个 村进行巡视, 若发现未清理干净的垃圾桶、 大量暴露在外的垃圾, 第一时间在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群中发布, 提醒君联公司及时进 行清理,若发现有保洁员有消极怠岗现象,及时在微信工作群中 拍照留痕,同时联系保洁公司处理。

宣传常态化村民养成好习惯。悬挂横幅、标语,树立公益广 告,提高广大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生态 专业的公文写作平台 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加强村民的保洁意识,养 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01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_2018

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 神, 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 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牢固树立和贯 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建 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 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强化举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更加出 彩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 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城市近郊区、经济基础较好的 农村要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 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整村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 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符合我 省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带动整体提升。注重统筹推进,合理确定整治 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综合提升田水路林 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推动绿色发展,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 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 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 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 积极性、 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探索形成合理的 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 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2020 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 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内、其他市县中心城区周边的村庄和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带)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 境质量全面提升, 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 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 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内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 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5%左 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经济欠发达县内和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三类区域),在优 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各县 (市、 区) 要按照“五有” (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 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 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 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省辖市要统筹规划布局, 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 市处理的乡镇, 要建设卫生填埋场。

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

2020 年年底前,全省 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国家验收。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 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 年积极推进济源、新密、汝州、 兰考、 禹州等 5 个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探索 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 年,每个省辖市选择不少于 1 个县(市、 区)作为试点,省直管县(市)纳入所在省辖市选择范围。2020 年有条件的县 (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 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 步建立农膜、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 达到要求。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

以城乡结合 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湖泊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 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 意填埋垃圾。各省辖市、县(市、区)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 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20 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 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和改造模式。

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 不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 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

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 校、 卫生院 (室) 、 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三类标准。2018 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 2 座三类标准公共厕所。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县级政府要统筹安排,科学选择县域农 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 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市县 政府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 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 (退出散养、 退出庭院、 退出村庄, 进入规模场、 进入合作社、 进入市场循环) , 发展绿色养殖。2020 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全省规 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 率达到 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经济条件、村 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科学确定治理方式和技术。灵活运用污 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 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 种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确保治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 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 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 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 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 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 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南 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省界周边乡镇 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 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 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 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 地资源, 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 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 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 色生态村庄,2020 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 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 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 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 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 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按照有关规定, 持续开展卫生县城、 卫生乡镇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 年年底前国 家级和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数量占比分别达到 80%、25%。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推行政府组织领导、 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 制机制。积极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村土地利用规划、 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 鼓励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 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2020 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县域乡村建设规 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 80%以上。加强乡村建 设规划许可管理, 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明确和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适用范 围、申领程序、监督管理等,健全基层管理机构,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 设,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 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 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

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 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 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绿色窗口”,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 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省 级财政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 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 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市县政府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支 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 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 资金。县级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 原则, 统筹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环境整治、 传统村落保护、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示 范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 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 用等相关资金, 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 地增值收益, 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 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 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 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 辖市、县(市、区)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 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 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不足部分由市县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 程。

支持收益较好、 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 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 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 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 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 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 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发挥 系统优势、 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 化项目建设。

倡导新乡贤文化, 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专家库。探索 建立乡村规划师、 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 加强业务指导。

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 研发生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装备产品在农村的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省委、 省政府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 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做好推 进工作。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 工作。各省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 党委和政府负责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本地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 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工作,报所在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备案。2018 年年底前,选取济源市、长垣县、 汝州市、新县开展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 改造、 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 运行管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 年年底前全面铺开,2020 年年底 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 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省辖市、县(市、 区) 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 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 会公布。

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政策直 接挂钩。

按照有关规定, 对工作成绩突出、 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研究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地方立法 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编制完善农村生 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排放标准。省辖市可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乡村清洁等方面的地方 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五)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 村民权益。

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 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 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 进移风易俗、 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 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 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 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 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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