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创新的根本_善用新闻媒体,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集合。生活在同一社会的人们不仅具有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愿景,更有共同的文化、习俗和价值观。社会管理就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了维系社会系统的永续发展,对社会系统的各个子系统、各个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的统筹管理。一个时代具有不同于其他时代的故事,也有不同于其他时代的社会管理。时代进步了,社会系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管理自然也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姿态适应、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创新社会管理应该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突飞猛进,文化空前繁荣,人民生活改善,综合国力上升。但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均,机制不全,在发展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的社会矛盾,产生了诸多不和谐因素,社会问题丛生,群体性事件不断,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永续发展。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随后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又进一步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发表讲话,重申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主题。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胡锦涛认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此,社会管理应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2011年3月2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发言人赵启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谈到了胡锦涛的这个讲话,他说:“我们的体会,这个讲话的目的是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目的很清楚,是维护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的良好秩序,保证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在当前这个媒介化时代,要创新社会管理,建设良好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离不开新闻媒体。如前所述,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特定土地上人们的集合,而这个共同体、集合的粘合剂,就是新闻媒体。正是新闻媒体提供了监测环境、告知消息的工具,提供了人们彼此间交流意见的公共平台。社会生活空间的大小及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其信息传播的发展水平。口头传播与原始部落民主相适应,手抄文字、马车驿站与民族国家相适应,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网络传播与全球政治相适应。在网络环境下,消息弥漫于整个的社会空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它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精神生活,更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运行。社会管理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必然涉及到管理者和人民两个基本要素,管理者要认识人民,理解人民的心声,人民也要了解管理者,审查管理者的资质。在这两者之间,其沟通、联系的主渠道,非新闻媒体不可。早在19世纪40年代时,马克思恩格斯就视自由报刊为第三种因素,即治人者与治于人者之间的因素。在他们看来“这个因素应该是政治的因素,而不是官方的因素,这样,它才不会以官僚的前提为出发点;这个因素应该是市民的因素,但是同时它不直接和私人利益以及有关私人利益的需求纠缠在一起。这个具有公民的头脑和市民胸怀的补充因素就是自由报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报刊、政府、人民构成了一个稳定的三角结构,支撑起了完整意义上的社会天空。对于政府而言,在媒介化时代要想创新社会管理,增进社会和谐,必须善待媒体、善用媒体。所谓善待,就是尊重,尊重媒体的运作规律,尊重传媒工作者的正当权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报刊与世间万事万物一样,作为客观的存在,也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要使报刊“完成自己的使命,首先不应该从外部施加任何压力,必须承认它具有连植物也具有的那种为我们所承认的东西,即承认它具有自己的内在规律,这种规律它不能而且也不应该由于专横暴戾而丧失掉。”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到人民日报社视察时也强调,“要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努力使新闻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胡锦涛对新闻传播规律的重视由来已久,早在2002年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他就要求“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讲究舆论宣传的艺术”。尊重传播规律还有一层含义,那就是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主体,还应该正视民众的认知和理解能力。在媒介化时代,民众比任何时代都要聪明,都要富有想象力,都更了解情况,发达的信息传播已经使他们足不出户,也能了解天下大事,并且能够对各种事件、过程,做出自己的判断,提出自己的意见;加上网络新媒体的发展,“公民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俨然成为一道新的传播景观,言论自由不再是一种奢侈的权利。人民的权利意识也空前高涨,任何无视民众认知能力、无视民众感受、无视民众基本权利的管理者,都会在实践中受到制裁。在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的同时,尊重新闻传播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其受到法律保护的采访权、评论权、监督权,不应受到不合理的干扰。善用媒体对政府也是一个重要的挑战。在信息化环境下,新闻媒体对于传播政令,引导舆论,社会动员,型塑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政府公权力在利用媒体的服务时,必须严格自律,只有出于正当、公益的目的,其利用才是合理合法的。政府要维护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正当的报道权,支持独立地采访和公平立论,只有这样媒体的公信力才能得以维持。
在民众方面,要保持自己作为国家、社会主人的地位,为自己营造一个和谐、宽松、有序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必须维护自己接近、利用新闻媒体的权利。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即万物,万物皆媒介,而所有媒介都可以与人体发生某种联系,是人体机能的延伸。如石斧是手的延伸,车轮、飞机是脚的延伸,书籍、电视是眼的延伸,广播、电视是耳的延伸,衣服是皮肤的延伸。媒介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在这个意义上,接近、使用媒体是人民的自然权利。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四权”,即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公民基本的人权。而其核心又是知情权和表达权。人民对社会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对于社会的重大变迁不了解,就无法形成自己的意见和态度,就没有能够表达的内容,无法参与,更无法监督。马克思曾指出:“报刊只是而且应该是有声的、人民(确实按人民的方式思想的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诚然有时这种表达是热情的、夸大的、荒谬的”。如同生活本身一样,报刊始终是在形成的过程中,在报刊上永远也不会有终结的东西。它生活在人民当中,它真诚地和人民共患难、同甘苦、齐爱憎。它把它在希望与忧患之中从生活那里倾听来的东西,公开地报道出来;它尖锐地、激情地、片面地(像当时激动的感情和思想所要求的那样)对这些东西做出自己的判决。今天它所报道的事实或所发表的见解中的错误之处,明天它自己就会推翻。人民不仅要有自己的耳目喉舌,而且还要使自己的耳朵更灵敏、眼睛更明亮,使自己发出的声音更响亮。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权力的行使在合法的轨道内。1998年10月7日,朱�基总理在中央电视台与《焦点访谈》的编辑、记者座谈时赠言:“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2011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结束后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要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消除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真是不刊之言。历史的经验表明,当人民不能利用合法的诉求工具表达自己的愿望、通过评价政府的运作来矫正政府的行为时,就必然会出现失序的举动,社会的稳定就难以维持,和谐就会被打破。对新闻媒体来说,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媒体作为社会的公共意见平台,作为政府和民众之间沟通的精神纽带,作为监测社会环境变化的哨兵,必须坚持职业伦理,弘扬专业精神,恪守社会责任。在西方国家,新闻媒体被视为无冕之王,是社会的良心。在中国,社会大众也普遍期待新闻媒体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客观报道消息,理性引领舆论,传承历史文化,监督公共权力。胡锦涛总书记也希望新闻传媒在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在传播事业自身的历史进化中,形成了传媒行业超越国界的共同价值和道德规范,那就是客观、公平、独立、诚信、正直、庄重。在新闻传播实践中,传媒工作者在坚持党性原则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在行使自己报道权利的同时,实行道德自律。传媒工作者必须时刻体认传媒不同于其他行当,记者不同于其他职业。传媒工作者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创办十周年时,温家宝总理专门致信祝贺,并且深刻地阐释了传媒社会责任的内涵。“责任就是新闻工作者对国家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责任,源于对国家和人民深刻的了解,对国家和人民深厚的感情。只有对国家和人民了解得深,爱得深,才会有强烈的责任感。责任体现在对焦点的关注和正确的把握,特别是善于把握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事。责任还体现在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效益。‘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民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是对政府工作最好的批评和监督,只有人民的批评和监督,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会犯骄傲自满的错误”。可见,新闻媒体的责任就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责任,它来源于对国家、对人民的深厚的感情。责任还体现坚持真理,公平正直,客观诚信。唯有严格要求自己,践行道德规范,善尽社会责任,大众传媒才能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总之,在媒介化时代,我们要为社会的永续发展营造和谐环境,促进公平正义,保持良好秩序,必须充分地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功能。使媒体在与政府和大众的三角结构中,扮演建设性的沟通角色,成为监测环境的哨所和公共的意见平台,不仅代表民意,监督权力,而且从社会系统整体发展的高度传承文明,引领社会进步的方向。为此政府必须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尊重新闻传播规律,捍卫传媒工作者正当的采访报道权;而人民也要拥有接近和利用媒体的权利。如果人民的诉求能够得到新闻媒体客观而充分的表达,人民的意愿能够为政府所接纳和尊重,就不会出现失序的过激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新闻媒体应该体认自己的社会责任,并且善尽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所期待的社会管理创新才能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