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育人并重看语文教师的人格魅力] 语文教师的人格魅力
所谓“人格”,是指个人的道德品质,也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而“魅力”,则是指“很能吸引人的力量”。不难看出,一名教师的人格“魅力”,就是指在人格方面表现出来的“很能吸引学生的力量”。就其本质而言,即内在素养和禀性的总和。作为从事语文教育的我,在知识、能力、情感、气质和道德情操等方面更应该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才能无愧于教师这个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
为什么语文教师应该充满人格魅力呢?乌申斯基说:“在教育中一切都应以教育者的人格为基础,因为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只有性格才能形成性格。”
教师的劳动对象及劳动过程的特点,都决定了教师具有人格魅力的重要性。教师的劳动对象是年轻单纯的青少年学生,这些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初步形成的重要时期,具有可塑性大,摹仿力强,“向师性”、“从师性”明显等特点,在学校教育中,他们总是把教师的所作所为视若权威,奉作经典。因此,无论课堂上还是日常生活中,教师都应当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以自己的智慧、品德、修养等,做好学生的表率。就教师的劳动过程而言,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教师是用自己的思想、言行和学识,通过榜样示范的作用去直接影响学生的。而青少年都具有模仿性和向师性的特点,这就使得教师的示范作用得以发挥。其次,语文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决定了语文教师具有人格魅力的特殊重要性。语文教师必须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读量,要具有新颖的方法来引导学生,来改变语文这一门枯燥无味的课程。让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由此可见,语文教师应重视人格魅力的建设。那么,怎样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呢?下面我分四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首先,充满人格魅力的语文教师应心中有爱。爱心,是拉近师生距离、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的桥梁,是一种十分高尚的情感。教师的爱是公正的,理智的,无私的。这种爱就是“师爱”。师爱的外在表现就是始终保持对学生态度真诚和善,言行得体,内在表现则是热爱尊重每一位学生,信任每一位学生。这种崇高的师爱,必然激起学生对老师的热爱和尊敬,使学生产生肯定的情绪反应,使他们乐于与教师接近,也乐于接受教师的指导和劝告,这就是“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了,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人格魅力可见一斑。有一位特级教师有“五个允许”、“四个原则”,对学生是“五个允许”,即允许学生学习中有错误,允许学生改变看法,允许学生保留意见,允许学生向老师随时质疑,允许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