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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理念下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思考]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

发布时间:2019-01-28 03:59:11 影响了:

  新课程改革已实施多年。但是在现实的课堂教学活动中还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充分体现出我们的数学教师,对《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在此我列举几个课堂教学中常见的问题与同仁探讨。
  问题一:“评价学生”就是“夸奖肯定学生”吗?
  《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5指出:“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应建立评价目标多元,评价目标多样的评价体系。对数学学习的评价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更要关注他们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对此,有些教师存在着理解上的偏差,误认为只有夸奖、表扬和肯定,才能体现《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5,因而,对学生一味地夸奖和肯定。
  案例1:一个圆的半径是2厘米,它的周长是多少厘米?(注:在讲授圆面积之前的复习题)
  师:大家看,这道题你们会做吗?
  生:会做。(学生齐答)
  师:你们计算一下,圆的周长是多少厘米?(大约30秒钟)
  生:圆的周长是12.56厘米。(学生齐答)
  师:同学们真棒!真聪明!
   思考:这样流于形式的,粗浅的教学评价,是教师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随意性夸奖,能体现《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5吗?
  案例2:计算:99×25+25
  师:同学们,你们能用哪几种方法解答这道问题呢?
  生1:99×25+25=2475+25=2500。
  师:你做得很好!很正确!
  生2:99×25+25=25×(99+1)= 25×100 = 2500
  师:你真聪明!方法真简练!
  生3:99×25+25=(90+9)×25+25=90×25+9×25+25=2250+225+25=2500。
  师:你真棒!你的解法真有独创性!
  思考:这道计算题旨在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培养学生的解答问题的能力,可教师缺少有针对性的评价,一味地表扬。由于过多的夸奖会让学生习以为常,无动于衷,起不到鼓励的作用,所以教师在数学教学中,应以学生在数学学习中的客观事实作为评价的前提,才能真正体现《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5。
  问题二:“合作学习”就是“分组讨论”吗?
  《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3中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提倡学生进行“合作交流”。合作学习会增加学生参与数学活动的机会,能激发学习热情、提高学习兴趣、发展人际交往能力等,但个别教师为了突显合作学习在数学课堂中的作用,往往会片面追求课堂小组合作讨论这一形式,误以为“合作学习”就是“分组讨论。只要有疑问,无论问题难易,甚至一些毫无讨论价值的问题都要在小组里通过讨论这一方式来完成。
  案例:人教版 小学数学第十册《异分母分数的加减法》教学片段。
  师:什么是异分母分数?大家分组讨论讨论。
  生:分母不相同的分数是异分母分数.
  师:大家再讨论一下: 是异分母加法吗?
  生:是的。
  师:你们合作的真好!真棒!
  思考:像这样的合作交流就是尊重了学生的自主性,体现了《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3吗?显然不是。以上教学片段是典型的形式主义,被动式的讨论。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并非所有内容都有合作学习的必要,教学中应把握合作学习的时机,当真正遇到有挑战性、有讨论价值的问题,而学生个体又无法解决时,可以开展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在数学教学中开展的合作学习的方式是多样的,不单是小组讨论这一形式。但不少数学教师在应用小组合作学习这一组织形式时偏重于形式,缺乏对其内涵的深刻认识和理解。
  问题三:“教师是引导者”就是“满堂提问”吗?
  《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4中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有些教师为了体现“教师是引导者”,想尽办法构建引导的课堂,因此把传统的“满堂灌”变为“满堂问”,认为这样就体现了“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致使课堂上出现了一系列价值不高或无价值的提问。
  案例:人教版 小学数学第八册《分数的意义》教学片段。
  师:老师给你们带来了一些圆片,你们能将一个圆片平均分成三份吗?
  生:不能。
  师:能不能将一个圆片折叠成三份呢?
  生:不能。
  师:这样,你们会折吗?(老师边问边折)
  生:我会折。(学生折叠)
  师:折得很好!你们觉得沿着折痕剪开,是不是将圆片分成三份呢?
  生:是的。
  思考:如果教师的提问就是将“知不知”“是不是”“能不能”“对不对”“好不好”“怎么样”之类毫无启发性的问题充斥课堂,把课堂教学变成废话连篇的问答,将大大降低知识的智力价值;把“引导者”庸俗化为“满堂问”。表面上师生在互动,实质上是用提问的方法灌,直到学生钻进教师事先设计好的套子里,乖乖“就范”,才算罢休。像这样的教学活动能体现“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吗?当然,数学教学离不开课堂提问,但只有有价值的提问才可能启迪学生的智慧,激活学生的思维,实现有效的引导。
  问题四:“提供活动机会”就是“放手给学生”吗?
  《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4中指出:“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因此,有些教师认为数学教学只要激发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供给学生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就不需要任何讲解、评价和示范。
  案例:人教版 小学数学第六册《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教学片段。
  师:60÷2 = ?大家讨论讨论。
  生:等于30。
  师:606÷2 = ?大家再讨论讨论。
  生:等于303。
  师:以上两道题目就是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大家会做吗?
  生:会做。
  师:下面的时间,同学们自己做课本第28页和29页的“做一做”来巩固一下这部分知识。
  思考:作为数学教师对学生所要学习的新知识不加任何讲解和指导,算是合格的数学教师吗?这位老师在教学中始终没有讲解“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学生在解题时,出现了种种疑问。从学生的练习情况可以看出,学生对“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的计算方法、注意事项等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渴求。然而使人遗憾的是:教师未对学生在练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任何适当的解答。课后,与授课教师进行交谈,他说:“为了体现《数学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淡化教师的主导地位,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所以不再讲授‘商中间或末尾有零的除法’的计算方法、强调注意事项,而是留给学生自己去感悟、去讨论。”像这样把数学方法和技能排除于数学教学活动之外的教学能体现“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吗?教师应在培养学生对数学的兴趣,提高学生运算能力的同时结合知识点进行方法和技能的教学,才会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责任编辑: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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