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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打工 外出打工应做到“四个认真”

发布时间:2019-02-24 04:12:26 影响了:

  不管什么季节,总有一些农民要背井离乡,走上外出打工之路,到城里打工挣钱已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家致富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打工的路上,由于一些农民对于法律知识懂得不多,加上到一座新的城市人生地不熟,受骗挨“宰”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当你要远离家乡外出打工的时候,除要携带、保管好有关的证件和钱物外,还要认真学习和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在你到了城里找工作时,要坚持四个“认真”,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认真查看招工中介机构的合法凭证。当你在人才市场或者浏览报刊寻找工作时,会看到若干介绍打工的中介机构,在这些中介机构中,有的是合法的,而有的却是“黑中介”机构。为了不上当受骗,要看看这些中介机构是否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凡是经工商部门核发有《营业执照》的,才具有介绍工作的合法资格,他们的《营业执照》都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如果在中介机构没有看见悬挂的《营业执照》,就要警惕其是否为“黑中介”。另外,当他们收取中介费时,应向中介机构索要同中介机构名称相符并且盖有公章的合法凭证。凡是出具同中介机构名称不符或者打白条的,都应视为不合法而加以拒绝。
  2.认真与用工单位签好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劳动者获得劳动岗位、主张劳动报酬和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它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不管劳动时间长短,你都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对签订的合同内容要认真细看或研究。对于那些用人单位事先拟好的合同,更要看清合同的条款,不要在不看的情况下就盲目地签字同意。这是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一方有**、胁迫、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明显不公平等情况订立的合同,才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也就是说,如果所签合同属于一般性的不规范,合同仍然有效,即使当事人一方吃了一点亏,也只能认了。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更要仔细查看合同上盖章是否齐全,合同中使用的公章应同所在企业的公章一致,凡是以招收人员代替签名或加盖其他公章的合同都是不合法的。
  3.认真积极争取公平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劳资双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在打工中,有些企业会借口资金短缺,而采取不按月发放工资,或发放低于合同中规定的工资。也有的采取延长劳动工作时间,来侵占劳动者的权益,甚至有的还扣押打工者的身份证等。这些做法都是有悖于劳资双方平等主体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侵犯了打工者财产权和人身权。当你遭遇到这些不公平情况时,就应依法要求用工单位向你支付工资,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
  4.认真处理好劳动争议。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难免会与打工者发生劳动争议。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先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双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法院的判决或仲裁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决定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当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打工者应做到态度诚恳,言行平和,做到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事应冷静,不搞激烈对抗。(山东省胶南市工商局 庄奎太 邮编:266400 电话:86167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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