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述职报告 > 【认同下的博弈】在无人认同没有支持下工作
 

【认同下的博弈】在无人认同没有支持下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09 03:55:56 影响了:

  禁枪与持枪之辩从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初就已开始,这一旷日持久的争论到现在仍然在延续。  在美国,枪击惨案如同好莱坞枪击大片一样上演。7月20日发生在美国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的枪击案现场就是《蝙蝠侠3》的首映式,以至于当枪声想起看到身旁的人中弹倒下时,观众疑是在电影中,而不是现实。
  枪击案发生后,美国总统奥巴快速赶往该市,发表一份“折中”的演讲;民众的情绪先是惊恐、悲痛、指责,然后是等待对嫌犯24岁的在读研究生詹姆斯?霍姆斯的判决。
  美国是世界上发生枪击案最多的国家。从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已发生16起案件,造成156人死亡,这其中不包括近期科罗拉多州惨案的12人。在上述16起案件中,发生在2007年4月佛吉尼亚州校园的惨案被称为自2000年以来美国最血腥的枪击惨案。在这起案件中,一名在校学生开枪射杀,造成32条年轻无辜的生命倒在血泊中。
  尽管如此,美国至今也没出台任何一部关于禁枪的法案。在美国,公民把拥有持枪的权力看作比生命还要重要。在这起枪击案发生后,美联社发表题为《禁枪的呼声曲高和寡》的报道,文章指出回顾过去20年以来美国社会主张个人持枪和反对个人持枪团体的斗争历史,发现尽管早期美国政府和国会曾就限制个人用枪作出努力,政治家禁枪的意愿日渐削弱,连公众对枪支的反感也比20年前少了很多。
  枪的历史
  一部枪文化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一部美国发展史。200多年,枪文化随着美国的发展而演变。
  枪支文化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6世纪。当第一批欧洲人来到北美大陆时,为了生存,他们要面对出没广袤荒野的野兽,同时还要与印第安人和其他新移民争夺土地。当时的移民社会将能够熟练使用枪支作为男子成年的必修课。从那时起,枪已成为移民不可或缺的“工具”。
  独立战争前,新移民逐渐形成成规模的民兵自卫队,他们平时务农经商,家乡遇到危险时便掏出自家的武器弹药冲锋陷阵。在当时的大部分州,16岁到60岁的男子被规定加入民兵队伍。英国政府嗅到武装起来的新移民将给它的统治造成困难,多次试图解除新移民的武装,这反而加重了美国人民对个人拥有枪支的渴望。著名的波士顿倾茶事件就得到美国民兵参与。
  独立战争结束时,美国开国元勋们一方面重视民兵在维护社会治安上的作用,一方面又想防止民兵势力过于庞大干扰联邦政府统治,因此通过宪法将民兵的统帅权收归联邦。这个决定引发国内反联邦政府派担忧,害怕失去地方制衡联邦的工具。双方经过辩论,决定给宪法添加一条修正案,内容是:“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与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容侵犯。”
  实际上,美国建国之初的精英和民众在经历了长久的为自由而战的战争后,已深深地意识到政府在拥有权利后必将变成一架强大的机器,作为弱小的民众,枪是捍卫公民权和州权的最后手段,是对产生暴政的威慑和制约,是保卫自由与和平的一道钢铁防线。
  独立战争结束后,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是一部保障自由和人权的重要文献,是奠定美国政治体制框架和理念的基石:“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对于美国人来讲,有了《独立宣言》做保障是还不够,时间又过了十几年,真正以法律形式保障公民拥有枪支权利的是《宪法第二修正案》。1791获批的修正案与另外9条宪法修正案一起获得批准,组成了美国权利法案的前10条。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
  这条法律延续至今,尽管“禁枪派”和“持枪派”争论多年,但至今也没撼动这一基石。
  禁枪派与持枪派之辩
  在美国,总统死于暗杀已不是稀罕事。建国200多年来,已有林肯(1865)、加菲尔德(1881)、麦金莱(1901)、肯尼迪(1963)四位总统死于刺客枪弹之下,里根总统也在1981年遇刺受重伤。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平均每年有200万件暴力犯罪和2.4万件谋杀案,其中70%的谋杀案都与枪支有关,时至今日,每年约有3万人死于各种枪击。
  这种局面与美国民众的持枪量有直接关系。据统计,在美国,约有2.35亿多支枪械流散在民间,其中步枪约有7300万支,手枪6600万支,猎枪6200万支。全国平均有枪的家庭接近半数,在美国南部是70%的家庭有枪。换句话讲,美国几乎接近人手一支枪。
  面对不断发生的枪击惨案,美国社会开始反思,“禁枪派”与“持枪派”的争论由此进入常态,特别是每逢枪击案的发生,论辩就会达到高潮。
  其中2008年“禁枪派”与“拥枪派”之辩在美国历史上最为著名,这一年共发生4起枪击案,造成约49人死亡。
  在这一场之辩中,“持枪派”的观点是,“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了解美国国情的人都知道,美国地广人稀,别墅散落而居,美国人一般居住独栋的别墅,门前铺满些草坪。如果你和主人不熟悉,是不能轻易闯进私人领地,如果冒昧的闯入,居住在这栋房子的主人就可以举枪,“先开枪再问你是谁?”这是美国人的枪支文化理念之一。
  “禁枪派”的理由是,大量的人群持枪已危害到社会的安全,公民的人身安全,它已导致更多的人死于枪杀,导致更多的暴力犯罪或者更高的犯罪率。
  基于两派观点,美国政府也在试图寻找“中间路线”。在2008年的“赫勒案”中,大法官们争论的分歧在于,“第二修正案”是否赋予了个人持枪权,并且,该权利是否与加入民兵组织有关。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是这样表述的:“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反对者主张,“第二修正案”只是赋予了人们在加入民兵组织时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一种集体性的权利,个人无权为了自卫等原因持枪。大致而言,前者的看法叫“个人持枪权”,后者的看法叫“集体持枪权”。该案的判决结果是,个人持枪权一派取得胜利,华盛顿特区的禁枪令被判违宪。这是联邦最高法院200余年历史上第一次澄清第二修正案的义涵,第一次明确确认个人为自卫等目的享有持枪权。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