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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礼记·经解》中的“六教”主张 礼记经解

发布时间:2019-03-30 05:00:57 影响了:

  传统学术的蜕变轨迹断裂之后,同其它儒家经典著作一样,《礼记》也由原来的官方神圣意识形态降而为可以通过近现代科学视角、方法予以审视和把握的一般对象。而同《周官》、《仪礼》不同,《礼记》属杂编性质的儒家论文选集,全书无明显统一体例,内容庞杂,语言风格也不同,很难将全书作为整体对象进行结构性考察。同时,与《诗》、《书》、《易》等不同,《礼记》不属于纯粹意义上的文学、历史或哲学著作,它作为某种专门学科的文本典范意义也就谈不上了。个人以为,尽管《礼记》一书在传统学术语境中地位颇高,但作为现代学术视野中的一般对象,更多的仅是其文献参考性。
  “文献参考性”一是文献含量,二是文献的可靠性,三是文献的理论层次。如从上述三方面来衡量位于《礼记》第二十六篇的《经解》:该篇的文献参考价值并不高。作为全书篇幅最短的文章,其文本含量自然也最低。尽管《礼记正义》中称“《经解》一篇捴是孔子之言”,[1]而事实上,除了篇首关于“六艺政教得失”的论说外,其余都不可被视作孔子言论,因此,该篇的文献含量也是最低的。而篇首的一段整饬且逻辑严密的引孔子语,其可靠性多为人所怀疑。如朱东润即言“《礼记》出自汉初经生,所述孔子之言不可尽信”,[2]朱自清《诗言志辩·诗教》中从六经思想形成的角度,证明了这段引语并不出自孔子之口,今人孙明君《“思无邪”与“温柔敦厚”辨》一文,进一步论证“温柔敦厚”并非孔子的“诗教”主张。如前文所说,论证文本可靠性的确是多数学者的努力方向;至于全篇的理论层次,应予以区别对待。就伪托孔子言论以外的文字,理论层次并不高。“礼”是人君用以“正国”的工具,是规定各种封建等级秩序,确保其有序发生,以实现“安上治民”效果的必须之器。这种对“礼”的工具论上的认识,在《礼记》所收录的其他论文中也多有体现,如《礼运》篇所谓“是故礼者,君之大柄也”。[3]《经解》篇仅是将其以一种简明突出、具有逻辑严密性和论辩力度的语言呈现出来而已。而对于篇首这段不可靠的引语,笔者认为,尽管它并非出自孔子之口,但将其作为汉儒根据孔子“诗教”主张发挥、完善而成的“六教”主张,还是可以发掘其中的理论意义的。
  儒家的“诗教”主张多方面,如“思无邪”、“不学《诗》,无以言”、“兴、观、群、怨”、“《诗》言志”等基本命题,总体上倾向于政教美刺方面的功能论,关注的是文艺在各种社会矛盾关系,诸如个体与集体、下层与上层、小众与大众、弱势与主流等矛盾中的作用,典型的如“兴、观、群、怨”说。而《诗》大序中的“诗教”主张更是一种脱离了文艺的审美特质而片面强调其政治功能的“极端化处理”,这种社会学、政治学倾向上的文艺主张,是指导古代多数儒家学者的思维方向。而在汉代儒家学说确立为官方意识形态之后,政治功能论一直是主流学术的重心,这种政治功能论中的重要方面又是发明、强化个体之于社会的关系。明于此,再考察《经解》篇中的六教主张,发现:尽管“六教”说仍未脱离政教论的阐释方向,但“六教”的内容本身却未涉及多少政治色彩。虽然我们常将“政”、“教”并举,官方的施教举措中必然也贯穿着明确的政治意图,甚至说官方教育本身就是为政治服务的,并且是其第一要务,如“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4]然而,两者毕竟是相对独立的范畴:“政”始终关注着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无论是社会对于个体的影响和作用,还是个体对于社会的适应与反动,脱离了双方的矛盾关系,“政”就失去了存在的语境。而“教”则是可以暂时“搁置”这组矛盾关系的,仅仅关注教育对于受教者的个人气质性格、闻识修养等方面的作用及其效果。
  尽管“六教”说注意到了“六经之性”不同,其对于施教者的作用效果和层次也有差异,但在区别描述的过程中,流于机械化,显生硬。另一差异是纵向的,即对受教者身心的作用层次不同。这种作用层次上的不同当然首先仍源自“六经之性”的差异,但也不能忽视六经存在的物质形态上的区别。孔子主张的儒家“成人”教育正是以此三者为先,《论语·泰伯》篇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5]孔子之所以将此三者作为“成人”教育的重心,乃至于如某些学者所说的的是“关于人生修养的重要命题”,很大程度上在于超文本的《诗》、礼、乐在授受过程中,照比更多依赖于文本的《书》、《易》、《春秋》更直观,更有效,更易于实现 “在行动中的体悟式接受”,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真正意义的“体教”。
  《经解》篇的“六教”主张中,还贯穿着儒家思想中更为深刻的逻辑——“中庸”。这段引语并未停留于分别对六经的教化效果进行描述,而是进一步讨论了如果“六教”持节失宜,各自会产生怎样的偏向,即所谓的“失”,最后主张在“无过”的把握中得出“六教”的最佳效果,即所谓的“深于六教”。
  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郑注中解释“失”为“不能节其教”,而“不能节”则是在把握事物程度上的“过”,而“过”是有悖于“中庸之道”的。儒家主张背离“中道”的偏失有二:一是“过”,一是“不及”,如《礼记·中庸》篇所谓“子曰:道之不行也,吾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6]而在孔子看来,“过”所造成的损害同“不及”一样严重,如《论语·先进》篇所谓“过犹不及”[7]。孔颖达疏中进一步解释造成“过”的原因:“人君用之教下,不能可否相济,节制合宜”,[8]我们注意到,“节教”之举不在于受教者,而在于施教者,那么,导致“六教”偏离“中道”而取向“过”的作用力即来自“君”,而非来自“民”。
  综上,《经解》篇首引语中的“六教”主张,尽管其伪托性已为前辈学者揭批出来,然而,对于不可靠的文本,其理论价值,我们不应予以全盘否定。《经解》篇的“六教”主张从教化对个人气质修养的影响层面出发,注意到“六经之性”不同,因而产生教化效果上的横向和纵向两方面的差异,尽管在研说中流于生硬、机械,却不应深受诟病。同时,《经解》篇的“六教”主张人君在施教过程中“无过不及”,以期最终实现教化效果上的“中庸”,符合儒家认知、把握事物的一贯主张,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有其教育理念上的指导意义。
  注释:
  [1]《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经解》第1609页,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
  [2]《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第10页,朱东润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出版
  [3]《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礼运》第1418页,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
  [4]《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学记》第1521页,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
  [5]《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泰伯》第2487页,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
  [6]《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庸》第1625页,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
  [7]《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先进》第2499页,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
  [8]《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经解》第1610页,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
  作者简介:潘伟斌(1985.07-),男,语言学及应用学专业硕士,研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语文教学,助理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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