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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民政局关于深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_宁城县民政局怎么样

发布时间:2019-06-22 08:50:33 影响了:
文章摘要:全年发放资金335.5万元(农村260.1万元、城镇75.4万元),救助5342户次, 2014年,县政府办出台文件[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字[2014]51号),我局也草拟了宁城县临……

一、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目前,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包括15所乡镇敬老院、县光荣院和福利院.共有床位1145张,已入住391人,入住老人为农村“五保”老人、老复员军人和城镇“三无”人员等特殊群体.民办养老机构包括隆福老年公寓等7所,有床位1161张,入住508人,老人均为社会自费养老人员.全县养老床位数2306张,入住老人共899人,床位使用率39%.

近年来各乡镇敬老院不断改扩建,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都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仍不能满足“五保”老人入住需求.在民办养老机构中床位闲置现象比较普遍,客观上造成了资源浪费.从整体看,我县的养老机构规模小,发展慢,服务水平低,只能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缺乏对老年人心理安慰和精神呵护,不能满足入住老年人医疗护理以及康复娱乐等需求.由于养老服务属于投入大、回收慢、利润低的行业,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动力不足.同时,在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上没有具体的政策优惠,面对民间正在高涨的兴办养老机构热情,目前政府尚没有具体可行的鼓励措施.

我县是人口大县,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日益明显,社会养老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必须走社会化发展之路,紧紧依靠国家政策扶持,吸纳社会资本,实现有人投入,有人管理,有偿服务,互助养老的目标,从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014年年初,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低保评定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民政局面临着非常大的社会压力,此时恰逢市局推广克旗的“劳动力系数”法,我们以此为契机,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从7月份开始,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用“劳动力系数”法进行了重新评定,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农村低保是用打分排队的方法确定低保对象,共清理出超过保障标准的3117人,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到保障范围;城镇低保是用“劳动力系数”法测算家庭收入,用保障标准进行衡量,共清理出超标1321人,同时将低于保障标准的567人纳入到保障范围,城镇低保对象净减少754人.从总体情况看,效果较好,“老弱病残”基本能全部纳入到保障范围,群众对“劳动力系数”法综合评定低保对象工作普遍认可.

农村低保按户施保难.在低保核查评定中,按照上级要求,我们也试图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按户施保,但大部分群众不认可,造成上访.我们制定了分类施保意见,从总体情况看,重病重残的家庭基本上能达到按户施保.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完善制度,并借鉴其它地区先进经验,继续用“劳动力系数”法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既严把低保“入口关”,又顺畅低保“出口关”,确保低保对象进出有序,避免“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三、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大学生救助制度工作:

(一)、社会救助现状

1、城乡医疗救助发展现状

我局于2005年,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2008年按上级要求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工作,2012年,根据赤卫发【2012】51号文件精神,在儿童的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的基础上,开展重型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结核病救助,新农合报销80%,民政救助20%,年封顶线1.2万元.10月份开展“一站式”救助服务,当年救助150人次,发放救助金21.38万元.

从2005年开展医疗救助以来到2014年,我县累计救助43314人次,发放救助金6354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不分农村和城镇,统筹为医疗救助资金.重新修订医疗救助方案,拓展“一站式”服务医院,增加大城子中蒙医院为定点单位,方便了救助群众.2015年,一季度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资金356万元,救助1992人次,其中:一站式救助1405人次、支出资金171万元;医后救助297人次、支出资金77.6万元;大病(尿毒症、精神病患者)救助290人次、支出资金107.4万元.

2、临时救助发展现状

我局于2010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从2010年开展临时救助以来到2013年,我县累计救助4331户次,发放救助金253.6万元(其中农村196.6万元、城镇57万元),2014年上级增加临时救助资金,全年发放资金335.5万元(农村260.1万元、城镇75.4万元),救助5342户次,

2014年,县政府办出台文件[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字[2014]51号),我局也草拟了宁城县临时救助办法,待政府商定后下发.

3、大学生救助现状

我县的大学救助工作始于2006年,当时主要是针对低保家庭子女考入大学,因家境困难无路费上学而开展的救助,从2006年到2013年8年间共发放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路费补助112.4万元、救助学生2779人次,收到一定的效果.2014年有教育局办理此项业务,民政厅下文各级民政不再承担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救助资金供给与救助需求不相适应.一是公共财政投入不足.随着医疗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逐步增加了救助资金投入,但财政投入与医疗救助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例如:我县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有4.6万人(低保、五保孤儿、三无人员),对于低保对象二、三类救助比例为25%,救助比例偏低,只有5种重大疾病封顶线12000元/年,其余年封顶线为5000元/年.我县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人员有4.6万人(低保、五保孤儿、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人员还有3.6万人.二是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救助资金大多依靠上级补助,各种救助资金虽有文件要求按一定比例列支,但由于这些要求缺乏强力约束,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列而不支或多列少支.

(三)、工作的对策建议

1、增加财政的投入比重,多途径筹集医疗救助资金.一是建立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的长效保障机制.

2、加强基层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

善工作条件.

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自2014年10月份,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内党办发电[2014]1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兼职干部的清理规范工作.确定清理规范对象,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截止2014年底,全县共有各类社会组织171家,其中社会团体5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1家.涉及党政机关干部兼职的有13家.截至2014年11月底,共清理在社会组织中违规兼职干部77人,83人次.其中副处级以上18人次,科级及科级以下65人次.兼职超过1个的6人,年龄超过70周岁的1人,兼职超过2届的3人.目前,违规兼职人员均已按要求辞去所兼任职务.清理后,由社会组织提交拟任意见,经民政局审核符合兼职条件的共有7家,拟继续兼职25人(其中新拟任4人).审批表已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其中上报县组织部拟上报市组织部审批5人,上报县组织部审批13人,上报县人事局审批7人.

学习贯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取消了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审批.

五、加快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推进村(居)务,管理民主化进程工作

1、进展情况:全县各村已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各镇乡街都已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各村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

2、存在问题:由于农村离乡外出打工或经商原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法定人数难以保证.

3、下步工作:结合党员议事会制度,坚持村级重大事务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支部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结果公开,二是规范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积极创新公开形式.

六、加快依法治村工作

1、进展情况:全县各村逐步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各村通过依法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了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财乡镇管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履职情况“参与式”监督、决策事项“程序式”监督、村级事务“审核式”监督的“三式”工作法,宁城县的村务公开逐步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

2、存在问题:1)依法治村后,村务公开引发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村务公开内容上墙后,流于形式,群众对公开内容反映后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越级上访问.2)个别村委会成员政治理论素质过低,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能力不能得到有效积累,从而造成依法办事能力大大削弱,影响着依法治村开展速度和质量.

3、下步工作:加强村委会干部培训,通过培训,村委会干部综合素质有所提高,对依法治村、民主决策内容、形式、程序以及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都会有准确的理解和运用,从而保证依法开展村级事务工作.

宁城县民政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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