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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节目主持人必有的三个意识]主持人的合作意识

发布时间:2019-01-17 03:53:46 影响了:

  摘要:从栏目意识、接受者意识、自我意识三个方面,祥细探讨这三个意识对节目和主持人品牌的树立,产生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三者不可分离,只有结合在一起,主持人才能达到完美和谐。
  关键词:节目主持人 栏目意识 接受者意识 自我意识
  
  在很多关于主持艺术理论的文章中,大家讨论最多的是主持人的素质。其实,很多时候都忽视了作为节目主持人应该有的意识。在我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我发现作为主持人,有三个意识非常重要,那就是栏目意识、接受者意识和自我意识。这三个意识对节目和主持人品牌的树立,产生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栏目意识
  主持人在构思中一定要自始至终保持栏目意识。也就是说,要对自己即将主持的栏目类型和类似类型有相对全面的了解。首先对自身栏目风格的了解是主持人的首要任务。在完成栏目风格定向的前提下,同时还应该对其他类似类型栏目的特点进行分析和了解,这样才能找到并发挥自己栏目的特点。
  现在,广播电视节目繁多,每个节目都是在进行着争夺观众的电子大战。其实,在栏目之间的竞争从构思阶段就已经隐形展开了。因为构思是节目进行的第一步,节目的构思在本质上是创作集体的智力角逐。一般不同类型栏目之间的差异是一目了然的,然而同类型栏目之间的差异就不太容易分清了。在一般情况下,比较难辨析的是专题节目和其他间出现的交叉现象。比如,记实性专题节目和新闻性专题报道。这两种节目都强调节目内容的真实,不允许有虚构和杜撰,在形式上和记录片比较接近。那么,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首先,专题节目和新闻节目的出发点不同。其次,两者对真实的要求内涵也不同。新闻节目不仅要求基本事件要全部真实,而且具体细节也必须真实,是不允许组织拍摄的。但专题是可以有组织拍摄的,在必要的内容上也可以用拍摄和编辑手段进行渲染。第三,新闻报道往往是靠抓拍抢拍,所以在前期和后期制作上有比较大的限制;专题节目则可以有比较充足的时间进行精雕细琢。由此可见,新闻性专题显然不能背离新闻节目的特点,可以由于新闻着眼点的不同进行组织素材,但必须完全真实、不能有一丝虚假渲染,还必须有时效性;而记实性专题是以记实的手法拍摄制作的专题,所以更强调教化作用,允许有适当的渲染强调和对素材的。
  二、接受者意识
  在传播学中接受者一直用的都是受众这个词,而《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上的解释是:接受信息传播的群众。原来主要是指演讲的听众。引入到传播学中就泛指报刊、书籍、广播听众和电影电视观众。也就是说,受众就是受传者、接受者、传播对象。在传播学中分析受众有多重角色:新闻产品的消费者、新闻符号的译码者、新闻作品的参与者和传播效果的反馈者。后来,为了强化传播者更清醒地认识到受众的参与意识,李盛之先生将传者和受者改称为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
  作为主持人来讲,还必须面对一个现实――节目主持人的能力和水平与观众的欣赏水平之间永远都在进行着竞技和较量。同时,我们还应该时刻牢记的就是接受者是一个综合的群体,是由无数个体汇集而成的。那么,制作者怎样才能够争取更多的观众吃自己这道菜呢?就需要在做菜的时候仔细研究、了解观众的口味和制作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在构思中有针对性,节目也具有广泛性。
  三、自我意识
  广播电视和政治的密切联系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大众传播学,还是现代政治学的研究,都无法掩盖大众传播工具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以及它在政治体系和政治结构中的地位。大众传播工具属于非政府性机构,但也是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作为大众传媒的广播电视应该是政治信息的交流机构,它理应兼备政治信息输出和输入的双重功能。但是,政治信息的交流仅仅是广播电视传媒诸多功能中的重要一项,不是其唯一的功能。我国节目主持人起步缓慢的原因,就是对这一问题在认识上失之偏颇。
  1958年4月29日,中央广播事业局党组在给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并转党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北京电视台应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担负起宣传政治、传播知识和充实群众文化生活的任务。”由于有了这样的指导方针,当时广播电视新闻和重大的党事国务密切联系着,社教节目和知识传播也很注意和中心工作配合,就是文艺节目也重视革命传统教育、阶级斗争教育和社会风尚教育。在这样对广播电视的政治宣传功能片面强调和缺乏对受众的基本交流前提下,播音员都是千篇一律地念稿。甚至广播电视的新闻节目的基本稿源都是依赖报纸和通讯社。而主持人节目是突显个性的形式,是利用主持人的个性魅力来使节目更灵活,更容易与观众交流。显然这和咱们当时的背景是格格不入的。
  直到改革开放后,思想解放了。国门外的资讯空前丰富,以前单调的节目形式和内容编排都不能满足传受双方的要求。因为大家的信息需求、审美需求和娱乐服务需求在开放的政治环境下随着眼界的开阔而不断提高,于是积极地学习西方先进的传播模式也不就可避免。在这样宽松、开放的政治氛围和新闻观念的更新下,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迎来了自己的春天,开始步入了充满生命力的黄金时期。而节目主持人也借着这股强劲的春风得以迅猛发展扩大。同时,主持人节目的诞生是我国广播电视工作者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导下,对现代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律的有益探索。这种探索宏观上顺应了信息时代形式发展的需要,符合现代广播电视的发展规律,张扬了自身的优势。具体地看,它突破了以往几十年单一的播音形式,丰富了节目内容,缩短了与受众的距离,极大地提高了收听率和收视率,对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节目主持人的个性是栏目风格和主持人自我个性的复合体,是观众心目中节目所依附的具像。主持人个体所具有的魅力和吸引力是争取更多收视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说:“传播者的威望与形象是主持人节目成功的法宝。”这是加强传播效果的最有效的方法。列宁同志说过:为了能够分析和考察不同情况,我们必须在肩膀上长着自己的脑袋。但是有个性并不就意味着魅力,个性成为魅力的条件有很大的局限和变化。
  1.个性的界定
  个性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一个人比较固定的特性。它包含于性格之中却又带有强烈的突出色彩,个性就是一个人所特有的独一无二的特点。
  电视节目主持人也是一种社会性的公众形象,主持人的形象气质与观众的审美取向和观赏心理要相合。同时,观众对主持人在形象上的要求更倾向对知识结构、品格修养、主持格调和文化情趣的高标准。所以,主持人的个人风格必须要有自己的特点。但在寻找特点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栏目的个性和自身的形象特点以及个性特点是否和谐、融合。
  2.个性的假象
  不可否认,个性常常会被有意无意地隐藏掉或是被修正后以假象形式出现。比如,电视台要拍摄一个小保姆的生活,在拍摄的过程中小保姆一定会穿上她自己认为最漂亮的、平时工作时绝对不舍得穿的衣服。而且擦桌子的时候动作也一定会比平常更加注意。小保姆在被拍摄的时候将自己的个性加以粉饰而出现了并不完全真实的个性。演员和主持人也会有这样的情况。一个不太成熟老练的演员或主持人仅仅从镜头前走过,都会尽量地使自己走路的姿势“漂亮”一点,一旦加上了这样的非角色欲望和非角色目的,就会使自己的状态不自然。这个时候出现在镜头前的演员或主持人的“个性”其实是个性的假象。在生活中,我们随处可以看到这样的个性假象,而且无论是演员,还是主持人,其创作过程中有时也需要以个性假象出现,只不过演员的任务是通过表现这些假象来完成角色准确真实个性的展现,而主持人也需要这些假象来更好地实现节目的串联者、组织者的任务。
  3.主持人的个性成为魅力的条件
  主持人出现在观众眼中的实际上是荧屏形象,它和戏剧艺术典型形象是不同的。后者可以调动多种艺术手段使非我的艺术形象突现于人们眼前;而特定的栏目荧屏形象虽然可以进行设计或调整,但展现得更多的是更真实、更完美的“自我”。这个出现于荧屏,要被公众认可、接受并富有魅力的形象,并不太容易塑造。
  个性太突出或太不明显都不能使个性成为魅力,个性也需要适当的表现力。表演是感觉超越一切的职业,而主持人以理性思维把握了节目脉络的前提下,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也需要借鉴表演创作的这一特点。怎样才能使自身的个性具有魅力征服受众呢?这就需要准确的人生感觉。现在的受众对于主持人的个人魅力空前重视,他们需要一个真实的“人”和他们进行交流沟通,他们需要一个能够了解他们的生活、理解他们的想法的朋友和他们共同分享节目时光。但这并不说明主持人在创作中就可以将自身生活中的魅力完全地加入到节目控制过程中,而是应该首先将自己的位置放到受众中,想受众之所想,急受众之所急。明确地认识到个性是建立在共性基础之上的,脱离共性的个性不仅不能够成为魅力,反而会令接受者感到做作,使节目与受众疏离。如果主持人一味地追求展示自身“魅力”,势必会和受众产生距离感。作为大众传播者,“距离产生美”这一句话就不再是绝对的了,距离的产生会导致交流的中断,而交流的中断最终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传播的失败。
  4.个性魅力与规定情境的关系
  在生活中有没有绝对的个性魅力呢?我想是没有的。在不同的规定情境下个性的表现也会有不同的效果。我们都有这样的生活经验:大家集体爬山旅游,有一个姑娘比较娇气,大家老是在行进的过程中停下来等她,于是,大家有些讨厌她,今后再爬山旅游时可能就不会再带她了。可是,如果她是和男朋友一起游玩,她的娇气却可能使她显得更加楚楚动人,更激发了男朋友保护她的欲望。可见,个性特点在有的条件下可能会变成缺点,但在有的条件下会变成优点。也就是说,个性能否成为魅力点是和规定情境密切相关的。主持人的自身个性其实也是自身性格中稳固的、不易改变的特点。当然,主持人的个性在向有利于节目创作的转化过程中是需要条件的,而且这个方面的条件也是不确定的,主持人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充分确定转化的可能性和准确把握转化程度,才能做到有利于增强节目魅力。
  主持人在进行创作的时候是在深入理解节目的最高目标的基础上,探索节目的流程,既把握住现场的气氛与节奏,又注意到观众的反馈,然后不断地加以应变,并将自身的精神气质特点加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达到节目的个性化完成。也就是说,主持人在首先要把握好节目的整体风格,这个整体风格也包含了类型群体个性特点。然后,再涂抹上自我个性色彩。不过要记住,在具体的节目创作过程中,能够被涂抹上色彩的地方只能是细节。就好比主旋律与插曲,主旋律表达的是整个基调,而插曲的作用是让主旋律有起伏、有亮点。两者不可分离,只有结合在一起才能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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