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如此:
树阴下睡了一只大黄狗,玫菱从它身边走过时,它连眼睛都懒得抬。 这一切,他们彼此都太熟悉,无论是大黄狗对玫菱,还是玫菱对大黄狗。 玫菱在这里生活了十八年,现在她要离开成长了十八年的小镇,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强烈的光线让镇上的一切都显得眉眼分明,色彩绚丽,红的绿的亮汪汪一片,却又因着这亮汪汪,在玫菱心头留下的记忆,仿佛过度曝光的照片,轮廓模糊,所有颜色都笼罩在薄薄的却怎么也挥之不去的白光里。玫菱义无反顾地坐上了一辆开往邻近县城的中巴车,她暗下决定,再也不回来。
从她懂事起,她就在等这一天,离开,她厌恶这个地方,甚至厌恶将她生在这个地方的女人,既然生下她后,便要抛弃她,为什么不能为她选一个好一点的地方。终年的日光暴晒,镇上的人肤色黝黑,他们不在乎,地里缺少雨水的滋润,种不出好庄稼,他们便省吃省穿,认命地喝着劣质酒,吸着劣质烟,卑微地活着,偶尔寻到一点点乐子,可以回味大半个月。
玫菱的养父母就是这样,他们这样穷,只能勉强喂饱自己,却捡了玫菱回来。
于是两个人的家有了三个人,三个人谁也吃不饱,养母还乐着,家里热闹了。认真说,他们并没有苛待玫菱,没有动辄打骂,没有吆喝使唤。但也没有善待玫菱,因为穷,她只读了小学,就没再读书,在家里帮忙种地,她没穿过一件新衣裳,都是别人穿过不要的旧衣服。她恨极了这样的生活,她向往外面光鲜亮丽的世界,自从四年前爸爸买回一架旧电视机之后,只要有空,她就守在电视机前,她在心里默默记着荧屏里的那个世界,宽阔的柏油路,晶亮的跑车,粉嫩的冰激淋,美丽的连衣裙,精致的高跟鞋……
她想要拥有这一切,但是她连人活着最基本的吃,都只是勉强不至于饥饿,天天粗茶淡饭,她的胃口常年受到压抑,连带她的心也硬了起来。她恨生下她的女人,将她生在这穷乡僻壤,反正要丢了她,为什么不将她丢在上海。她也恨养父母,明明穷得响叮当,还学人家收养,捡回她盼着养儿防老,让她一起受穷。如果他们不捡她,也许她会被一个城里人捡走,带去城里,她就有机会吃上冰激淋,穿上连衣裙,甚至读大学。
玫菱忘恩负义地这么想着,尤其是在当她得知养父母为了一笔聘金要将她嫁给山村里一个又丑又矮的男人时,她的心里已经没有一点点愧疚。她不去设想,如果养父母没有捡回她,她可能早就饿死在路边。她坚定地相信着,她会被一个好人家收养,过上体面的生活,而不是嫁给一个穷男人,种地养娃,陷溺在辛苦没有指望的日子里。他们当初收养她,也许就是这么盘算的,养她比上银行开一个零存整取的戶头还划算,不过是嘴边吃的省下一点给她,成年了,就能换来一笔聘金。如果她有良心,还会为他们养老送终。如意算盘让他们打去,她可不是那为了良心一昧使劲委屈自己的人,她决定走,走了再也不回来。
老旧的中巴车气喘吁吁地到了县城,玫菱下车时开车的师傅小梁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为了她没见过世面不自觉流露出的胆怯神态,也为了她年轻姣好的身躯。玫菱不知道自己的没有底气已经被人看在眼里,她以为她装得来的,她身上的钱不多,如果住店,就不够买车票去到够远的地方,她在车站张望着,心里反复思量,在她买得起车票中,要挑选哪一座城市?那些城市对她来说都是如此的陌生。
小梁开车已经四年,看得人多了,一看就知道这小姑娘是想逃家,和爸妈闹矛盾了吧。小梁原不是开这条路,玫菱住的小镇他也是头一回去,那样的地方,年轻人都想往外跑,不奇怪,但是跑出来了,是不是能混得好,却谁也说不准。
“小姑娘,要去哪?”小梁嘴里叼着烟,冲着一脸彷徨逞强,结果益发显得稚嫩的玫菱喊。
玫菱回头看了他一眼,没有答话。
小梁看出她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要上哪,于是,小 梁说:“半个小时后,我的车要开,去F市,我只收你八十元,别人都要一百五,怎么样?”
玫菱咬着嘴唇,站在路边,她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是一门心思离开小镇,她以为离开了,日子就一定会更好。现在她却连去哪个城市都犹豫不决,她咬了咬牙,既然不知道去哪个城市好,索性就坐上刚才带她离开小镇的同一辆车去F市,至少车钱便宜了一半。
玫菱坐上了车,小梁说到了F市再给钱,结果,到了F市的玫菱不但没有付钱,反而帮着小梁收起了钱。
小梁想方设法换了条路线开,怕玫菱家里找来,玫菱为什么离家,他也不问,左不过也就是那么回事,收了车钱,他带玫菱去买了套新衣服,玫菱挑了连衣裙,和一双高跟鞋,虽然没有晶亮的跑车,但同样是宽阔的柏油路,她开始跟着这个陌生但却是带着她离开家乡的男人,开着一辆中巴车在城市乡镇间跑着,固定的路线,小梁开车,她收钱;早上她为小梁买包子沏热茶,中午买盒饭,小梁一开始付给她工资,逐渐的,所有的钱都由她管,小梁连买包烟,也伸手和她拿,他们在距离玫菱家乡五百里的另一个小镇安了家,每天出去跑车。
两年后,女儿出生了,小梁说,不碍事,带着娃娃一起跑。
玫菱看着刚刚出生的女儿的脸,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却又分不清想的是养大她的养母,还是生下她的生母,模糊却又巨大的思念盘踞她的心头,她不禁疑惑,这小小的在她怀里握着拳头的小女娃,若干年后,会不会也怪她将自己生在了这样的地方,过上了这样的日子,每天在路上奔波,在风尘仆仆里成长。
玫菱也想起了自己,她离开家,不是为了过上这样的日子啊,除了连衣裙和高跟鞋,她得到了什么?一窗移动的风景,春天枝头的新绿,夏天满目的苍翠,秋天黄灿灿的银杏,冬天灰扑扑的柏油路,和偶尔飘下的雪花。
她失去了原本的兴头,她想离开这,不只是去别处看看,玫菱再度想离开自己原有的生活。
玫菱终于走了,去到了更远的城市,她远离家乡,远离丈夫女儿。她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介绍职业的中介说,像她这样的女人,最好做保姆,打扫家里煮饭洗衣,她总是会的。玫菱可不愿意,她跑了这么远若就是为了打扫家里煮饭洗衣,那么跑与不跑,于她也没有太大的差距。
她在餐馆里找了个服务生的工作,每天端盘子倒茶擦桌子,这在玫菱心里可和打扫家里煮饭洗衣不同,餐馆是公共空间,她看过一出电视剧,女主角在餐馆里当服务员,结果遇上了位高权重的男主角,过上了飞黄腾达的日子。玫菱不知道有一种人的工作就是专门编写灰姑娘式的爱情连续剧,他们赖此为生,并且心安理得地过日子,他们确定没有人会真的相信他们编出来的爱情,大家只是看来打发时间,蜷在客厅沙发上,边看通俗爱情边吃薯片话梅巧克力,不小心发胖了,正好为赞助播出的广告商某某减肥茶创造一群潜在消费客戶,编剧对他们写出的爱情故事的态度,和企业对待他们生产制造的减肥茶的态度,并没有太大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