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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取消68所远程教育【关于普通高校现代远代远程教育之定位及角色】

发布时间:2019-01-21 03:56:48 影响了:

  一、普通高校之远程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定位及角色      试点高校的远程教育,只是国民教育体系的诸多构成要素之一,只是它的一个“子系统”或:功能模块”。在认识上,国民教育体系是我们用以思考这些普通高校之远程教育向题的一个最基本的解释框架,也只有在这个解释架中,才能比较恰当地去构想其基本定位,在思考远程教育“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去做”这类问题的时候,才能自觉克服“普通高校”这一“血统(论)”的偏影响与对高校常规办学模式的“路径依赖”,从而走向对其远程教育定位的更恰当的理解。
  具体而言,放在国民教育体系这个宏观背景不去看定位问题,普通高校的现代远程教育将被定位在“高校外”广阔的教育培训市场之中,它要服务于“高校外”的需求丰富而巨大的教育培训市场,而不是被狭隘地视为大学教育以“现代远程的”或“网络版的”方式向校外的某种延展或外推;其定位的“重心”,不在于普通高校过去习惯于干什么,也不在于其远程教育是否会给高等教育带来“量的增长”,而在于教育培训市场需要高校去做什么,特别是,它们以远程教育这种方式为健全与完善国民教育体系,从而为国家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及实现会带采怎样的积极“质变”;其定位的“路径”’也不是由内(高校)而外(市场),毋宁说刚好相反,是先定于外(市场)而诉求于内(高校),以便更好满足“继续教育”、“终生学习”以及建构各类“学习型组织”等这些含义更广泛也更全面的宏观教育培训需求。
  在实现这种定位转变时,这些高校要尽可能淡化其远程教育的“高校”色彩,努力摆脱其高校“血统”及“路径依赖”的狭隘影响。这样做,并不会有损于其远程教育的“高校品牌”,相反会更有助于这一“无形资产”向“无形资本”的转化,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以“高校外”的教育培训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不断适应与满足教育培训客户的多样化且变化着的教育培训需求,努力使自己成为这个市场中的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成为健全与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的一支新生力量,成为实施国家人才培养战略的“方面军”。
  基于上述定位,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普通高校之远程教育的完全意义上的社会角色,将不再拘于传统学历教育的“办学者”或“施教者”,而是进一步扩充到含义极为丰富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领域,扩充为服务于客户(如行业、企业、社区)之学习型组织建构的“内容供应商”、“解决方案供应商”、“组织协调者”或“辅助实施者”,转变为终生学习体系的教育资源的提供者与打造者,转变为学习型社会之资源及模式的自觉建设者与探索者;与此同时,在国内市场,它也应成为同外来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与竞争的生力军。惟有如此来定位,在知识经济与国际开放竞争的时代背景下,普通高校的远程教育才能为当代中国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及社会发展做出共应有的贡献。进一步看,如果说发达国家可倚仗的是其为数众多的专业化教育培训机构,那么对于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及机构相对匮乏的当代中国来讲,目前的一个比较可行且十分必要的替代性战略便是:借助普通高校开展的现代远程教育,去尽可能多地实现那些在发达国家由专业化教育培训机构实现的教育培训社会功能。相应地,国家应在政策上引导并鼓励普通高校的远程教育尽快丰富其教育培训内容及功能,促使共远程教育部门尽快转化为或建构成依托于普通高校的、面向社会教育培训多样需求的专业化教育培训机构。
  这种定位及角色对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远程教育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从而引导它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战略的实现与学习型社会的建构;对于促使普通高校去理解远程教育在当代的丰富内涵,从而开拓远程教育广阔的教育培训市场空间,去设计并实施层次多样、种类繁多教育培训项目,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指导意义;与此同时,这种定位及角色,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反思几年来远程教育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回顾几年来的远程教育实践,不难看出其中存在着两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是对普通高校之远程教育的定位及角色的理解过于狭隘,或者说,更多的还只是从学校自身办学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健全与完善国民教育体系,从适应并不断满足层次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市场需求的角度去理解远程教育;与此相关,二是存在着对高校常规办学模式的“路径依赖”。这两种偏误,不仅严重阻碍了人们去拓展丰富多样的远程教育发展途径,而且也极大地压缩了远程教育的市场空间。从实际情况看,这两个偏误已诱发了一系列不良后果,其中比较典型的有:
  (一)过分偏重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几乎成了绝对的“主业”,而非学历教育培训所涉及的学员仅占1%,至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岗位培训、参与学习型组织或社区的构建等内容丰富的远程教育培训项目,几乎是无人(校)问津。学历教育固然是拥有巨大潜力的教育市场,“高等教育大众化”在当代中国也有共必要性及合理性,但试点高校把远程教育的办学内容几乎全部定位于学历教育,大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显然有重大偏误。同时,由于试点高校在自律方面存在着差异,且远程教育领域的“管理规范”尚不完善,也造成了校际间程度不同的恶性竞争。
  (二)一些高校间的恶性竞争,严重扰乱了整个远程学历教育,致使远程教育的总体办学质量滑坡、市场环境恶化、社会效益受损、经济效益跌落。这不仅伤及远程教育本身的声誉,阻碍了远程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一个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而且也对原有的大学学历教育体系产生了一定干扰,对学历教育的其他形式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冲击。
  上述两个问题,直接引发了远程教育的资源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某些极不正常现象的发生:其一,尽管在总体上我国的远程教育资源还比较匮乏,但就试点高校为远程(学历)教育配置的资源来看,却存在着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总体上利用率不足的不正常的情况,其实质是远程教育资源的浪费;共二,不无讽刺意味的是,那些远程教育办学越规范、严谨的高校,在不正当恶性竞争的冲击下反而会越发处于劣势,会囚招生有限而陷入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窘境,而这又进一步导致了优质远程教育资源的浪费;共三,更有甚者,那些恶性竞争中的“优胜者”,则因供给严重不足而导致其远程教育的质量、管理及服务的严重滑坡,进而败坏了整个远程教育的力、学声誉。
  总的来看,远程教育领域目前存在着认知局限(价值)和取向偏误,而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正是未能在国民教育体系这―宏观层次上恰当地把握这些高校远程教育的定位及角色。
  
  二、网络学院在这些高校与校外教育培训市场需求之间关系中的定位及角色
  
  如果上述宏观定位及角色是合理的、恰当的,那么随之而来的核心问题便是:这些高校究竞应该怎样给其网络学院进行定位?相应地,这些网络学院究竞应该在这些高校与校外教育培训市场需求之间扮演何种角色?这两个问题不解决,不但前述宏观定位及角色规定无法实现,而且也会阻碍网络学院本身的顺利发展与不断完善。
  为了解答这两个问题,有必要先做些铺垫,先对下述两个问题做一番简要考察:其一,作为一个“二级学院”,网络学院与校内其它学院的主要差异有哪些?其二,在这些高校与校外教育市场需求的关系中,网络学院这个特殊的“二级学院”的总体特征又是怎样的?从逻辑上看,当把主要差异与总体特征梳理得比较清楚后,我们便有可能比较恰当地切近并解答网络学院的定位以及角色问题。
  简单地讲,较之其他“二级学院”,网络学院的不同之处主要有十点:一是,它更多地以“校外的”教育市场需求为导向,主要面向这类需求开展其办学活动;二是,其办学活动,主要依托校内其他院系的师资等教学资源,自己一般不配备教学人员;三是,它主要以远程(网络)方式展开教学活动,师生间的互动较弱,也较难形成“校园文化”氛围;四是,它对学员学习过程的督导较弱,考核(考试)的宽严尺度也较难把握;五是,其主要职能是远程教育的管理与服务,较之在校内,出现问题的概率及随机性通常会更大;六是,在专业与课程的设置以及招生计划的制定等方面,它具有更大的自主性;七是,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它更多地借鉴了企业运作模式;八是,经济效益成为其“业绩考核”的一项极重要指标,“投入――出”分析以及对经济收益的预期会对它的办学决策产生很大影响;九是,在它与校外伙伴的合作关系中,经济因素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最后,第十,它的“经营活动”,使学校的“无形资产”更易于向“无形资本”转化,从而成为它的重要经营手段,但与此同时,这也会加大这种“无形资产”受损的风险。显然,网络学院是个相当特殊的“二级学院”。
  那么,在这些高校与校外教育市场需求的关系中,这个特殊的“二级学院”的总体特征又是怎样的呢?一言以蔽之,是“中介性”。具体而言,它构成了这一关系之中的一个极其独特的中介:它确实在“对外办学”,但依托(供给)的主要是校内(其他院系)的教育资源;它以“经营”的理念(暂且毋论其高下)为指导,去实现校内教育资源向校外教育需求客户的供给;它以“营销”的手段(暂且毋论其优劣),为自己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可获得的教育产品,去开拓尽可能广阔的教育消费需求市场;它以“竞争”的心态(暂且毋论其是否健康),去看待与应对同业者(其他高校网络学院);它以“效益”的尺度(暂且毋论其是否得当),去匡算教育需求市场的大小,去筛选自己可推出的教育产品;它以“商人”的眼光(暂且毋论其是否敏锐),去捕捉教育需求的市场商机;它以……这里之所以要一再提及“暂且毋论××××”,是想提示人们,在对这些“以××,去××”作出价值评判之前,首先应确认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就其作为普通高校与校外教育市场需求之间一个极其独特中介来讲,这些“理念”、“手段”、“心态”、“尺度”以及“眼光”等,绝非外在于网络学院的,毋宁说,乃是其“本性”使然――只要存在着,它就必定会如此。因而对于网络学院这一独特中介,人们应该做的不是去压抑或扼杀这些其“本性”使然的东西,而是通过制定恰当的政策、规则,通过引导、自律、监控乃至必要的处罚,加以规范与调控,从而促使这些“本性”使然的东西以更积极的方式发挥作用,以对我国远程教育良性发展更有益的方式表现出来。
  从上面的梳理可以看出,较之其他“二级学院”,网络学院的确有其种种“独到之处”,那么,这些高校又该给其网络学院一个怎样的定位呢?综括上述主要差异与总体特征,笔者认为,网络学院乃是这些高校服务于社会而面向校外教育培训市场需求进行办学的一个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学院)。对于网络学院来讲,这种定位意味着:“服务于社会”,是其办学行事的根本宗旨;“面向校外教育培训市场需求进行办学”,是其开展业务的主要导向;“经营性”,是其基本运作模式;而“中介机构”,则在总体上概括了它在这些高校与校外教育培训市场需求之间关系中的最重要的职能(功能)。
  在这种定位的意义上,网络学院在这些高校与校外教育培训市场需求之间扮演的最核心的角色,其实就是一个“身份特殊的中间商”:它依于内(学校)而营(安营、经营)乎外(市场),贯通内外,沟通供需,它应该比通常所谓的“中间商”要能干得多,比如,它不光要会干“中人”、“掮客”的活,还要会做“策划师”、“营销师”、“运营师”、“培训师”之类的事。那么,这个角色的“时运”如何?应该看到,这些普通高校乃是国内教育资源最丰厚的产地之一,国内巨大的教育培训市场正在或已然形成,去年12月的人才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必将对我国今后的人才培养、任用及评价产生深远的影响……“天时、地利、人和”之象已现,而网络学院如以“身份特殊的中间商”的姿态出现,真可谓恰逢其时,应运而生,天地广阔,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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