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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以来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的八条经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答案

发布时间:2019-03-30 04:07:31 影响了:

  进入新世纪以来,以人均GDP超1000美元为重要标志,我国进入“发展型”社会新阶段。社会加速成长促使社会与国家部门逐步分离,与市场这个私人谋利领域相分化,原来被政治光环和经济成就所掩盖的社会问题与矛盾逐渐暴露,社会阶层的分化、阶层利益的冲突、贫富差距的加剧、食品安全问题的扩散、阶层流动的停滞、社会道德的滑坡、社会心理的扭曲、群体突发事件的增多……
  党和政府站在社会发展的时代前沿,直面正视上述种种社会问题与矛盾,适时提出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目标与工作任务。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管理创新进入了一个加速期,无论从理念、实践都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开创了社会管理的新境界。
  一、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从政府唱“独角戏”到政府力量与民间力量并驾齐驱,“多龙治水”激活了社会管理的“源头活水”
  社会管理不是单向的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而是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和共治,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从前没有社会管理,只有管理社会,即政府作为唯一的主体来规制社会,其结果必然忽视乃至湮灭社会的自发秩序,导致社会自主性的丧失。因此,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摒弃传统的管控思维,既坚持党委领导与政府负责,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扬民主,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为此,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这无疑是适应新时期社会管理规律的战略部署。在社会管理新格局下,社会的运行不是孤立的,党委、政府、企业、社区组织、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公民都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为一种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由传统的重“管制”到现在的重“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无论是理论设计还是实践探索,均体现着“民本”价值理念的回归
  社会管理有消极与积极之分。传统的社会管理是消极的,它以“单位制”和“街居制”为基础,以户籍制为手段,把人们封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处处体现的是政府对社会、对民众的控制。现代意义的社会管理是积极的,它强调的是服务,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切中肯綮,重点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要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务。要搞好社会管理领域的服务工作,必须以人为本、贴近群众,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除此之外,目前最为欠缺的是为社会管理提供必要的体制机制、宏观政策、法律制度、行政规则和管理举措等,这应成为未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头戏。
  三、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从“二元特征”到“全覆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无疑是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最好诠释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根本。基本公共服务是以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为目的、以均等化为特征、以公共资源为支撑的公共服务,具有公共性、普惠性和公平性等特征,事关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然而,由于传统的城乡二元公共服务制度安排,造成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很大。为此,党的十七大提出以均等化为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是向农村倾斜,大力发展农村的各项社会公共事业,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居民反映强烈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等民生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四、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微观主体,培育社会组织理应成为社会管理的逻辑起点
  社会组织,是指不同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社团或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是社会运转的“润滑剂”,又是化解矛盾的“稀释剂”,是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培育社会组织,对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三维”社会治理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组织是政府治理的“伙伴”和“助手”,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应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培育社会民间组织方面,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走出了各具特色的新路。北京市重点打造“中枢性”社会组织,通过“中枢性”社会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协会等)扶持发展其他类民间组织;上海市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会,一头牵着众多专业化社会组织,一头连着党组织和政府机构,确保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广东省更是降低了对民间组织的“高门槛”,鼓励发展那些旨在发展与解决问题的民间组织,并使之合法化,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道亮丽风景。
  五、勇于破解社会管理难题——运用新理念与新手段,破解“流动人口”和“虚拟社会”这两大转型社会特有的管理难题
  在户籍制度的严格约束下,传统社会的特征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人员的流动很少。当今是开放的社会,人员流动加速,信息流动加快,造成了我国数亿“流动人口”和“网民”这种最特殊的“人群”,这也是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管理的崭新课题。
  对待流动人口,各地都在改革、探索新的方法。比如,改革目前的户籍制度,减少落户城镇的条件限制;对于落户确有问题的,也要推行居住证制度;更为重要的是把基本公共服务如就业、医疗、教育、社保、子女入学等覆盖、延伸到流动人口,纳入城镇社会管理范畴。苏州市把外来人员称为“新市民”,在就业、培训、医疗保险等方面,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全市推行集宿化管理模式,营造新苏州人新家园,普遍建起了银行、超市、网吧、图书馆、文体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对待“虚拟社会”,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强化源头控制机制,稳妥推行网络实名制;加强虚拟社会管控机制建设,形成集网上打、防、控、管、侦于一体的综合管控手段体系;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营造守法经营、文明有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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