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人] 胖人吃什么减肥快
据我的观察,胖人都是些招人喜欢的人,原因有三:一是胖人给人以厚诚、安全、绵软之感,就像到了布满鹅卵石的河滩,你可以光着脚丫子胡跑一样;二是胖人的胳膊腿儿圆滚滚的、白嘟嘟的,总是令人联想到“国泰民安”、“丰衣足食”的吉祥如意,如果某个政治家的周围整天被一群瘦子包围,想来他是很烦的、提心吊胆的,以为有人要暗算他;至于胖人的第三个好处嘛,你见了他那洁白的皮肤,以及那所有关节上的窝儿,那种像雨点砸在水面上形成的小窝儿,那种像娘们见了钻戒而激发出来的酒窝儿,你实在忍不住要伸出手去摸他一摸!
人是最怕孤独的动物,所以人要交往。交往的形式除了说话,就是手语。而手的触摸,又胜过最亲密的言辞。两个国家签订了友好条约(书面说话)之余,便要紧接着热烈地、长时间地握手,甚至拥抱、亲吻脸颊,就这个意思。可是我们见了胖人,未必与他签订条约,但是聊到快活处,就想摸他的胳膊,拍他的屁股。但是我们没有这么做,而是克制了这种有可能被曲解为低级趣味的举动,心里的喜欢没有畅快地发泄出来,总好像一个笑卡在喉咙里。我们只好冲那些“没有尊严”的孩子表达我们的“手语”,摸孩子的脸蛋,拍孩子的后脑勺,孩子高兴,大人也愉快,因为双方都明白,这是一种爱。可是,假如爱一个大人物,你能摸大人物的脸蛋、拍大人物的后脑勺吗?当然不行,也根本不敢。大人物也不摸我们,但大人物有拍我们肩膀(关怀与鼓励)的权利,我们有当他伸出单手、我们必须迅速迎上双手的义务。这是一种古老的秩序,万万不能乱的。
倒是胖人不大在乎秩序。你去他家,他未必立马站起来,而是依旧懒散地卧着,冲你憨笑,用胖手拍着沙发请你就座。在他家吃饭,你越是随便,他越是高兴。如果你偏爱某一盘菜,那你不妨将这盘菜吃干舔净,胖人会这么对你说:“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朋友,从吃菜上就看得出来。不是朋友,或者交情不深,他分明最爱吃花生米,但他总要给盘底留上四颗五颗的;若是朋友,他是一颗也不剩的!”
胖人还敢趿拉着拖鞋去人家串门,也基本不打领带,嫌领带勒肉疼。胖人心疼肉,所以不忍肉疼。胖人尤爱夏季,穿短衫短裤,松松垮垮,一是让肉舒服,二是自以为悦人眼目,为观者奉献,成一道“亮丽的风景”。所以女人要是有了什么难言之隐,非得找一个男人倾诉不可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多半是个胖男人。要女人讲出她这么做有什么道理,她是讲不出的,因为女人的逻辑推导能力较弱,她只凭直觉行事。一个女人说某某人不怎么样,你想验证的话,便去与某某交往了几回,结果真像女人说的那样——确实不咋样!这就像地震预报,蛇类对地震的学问肯定没有地震专家高,但蛇类却能比地震专家更准确地预报地震。所以我在此郑重建议,以后考察、提拔领导的时候,不妨多征询女人的看法。一个极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林肯当年在竞选时,曾接到一个女学生的来信。来信建议他固然应该保持脸面干净,但却不宜刮光胡子,因为在女人眼里,男人的胡子是“挺有趣的”。林肯采纳了姑娘的建议,女人选票激增,终于造就了一个美国历史上仅次于华盛顿的伟大总统。
胖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女人精心饲养出来的,是女人的母性派生出来的一个大胖娃娃。已婚女人要想拴住丈夫的心,不在于精心打扮,不在于涂抹暗香,更不在于扩修乳房、揣摩床笫技巧,而在于首先拴住丈夫的胃。精明的女人婚前就对丈夫的出身与履历,尤其对于丈夫童年的食谱,可谓烂熟于心了,因而婚后总能迅速到位,从厨房里散发出令人骨酥神迷的声音与味道。丈夫听见嗅见看见,就再也不想走四方了。久之发胖,也懒得走四方了,偶尔被人拽到星级酒店,面对法式牛排、美洲火鸡以及典雅又实惠的东坡肘子,他依旧撅嘴罢吃,嘟囔道:“这些玩意儿比我老婆的手艺差远了!”女人通过降服丈夫的胃而达到对于丈夫身心的两控制,实乃治家之天才也。
男人的人生观是建筑在他的胃袋上的。胃大,则胖,则思维粗疏,则乐观通达;胃小,则心思精敏,则悲愁偏执。胖人不能当刺客,不能当消防员,更不能当一个好的教员,因为教员总是强调他的课程是天底下最要紧的课程。但胖人能当校长,算是“有大乃容”,能将各类偏激分子包并于一炉。蔡元培就是个胖人,而鲁迅、胡适、辜鸿铭都是瘦子。
我的朋友中,胖人不少。每当我烦恼的时候,我就闭了眼睛,忆想某个胖人,想他日常生活里的“花絮”,烦恼随即散去。比如一个胖友,特别爱吃——胖人之所以成为胖人的根本原因——我曾有幸与他同乘一车出远差。提前半月,他老婆就为他做准备,各种吃的东西装了四大包,害得我只得帮他扛上背下。上车没过半小时,他就喊叫饿了。拉开“包们”中的一个,一一取出东西,火腿肠、熏鸡、鱼罐头、蜜饯、葡萄干、方便面、俄罗斯枕头面包、果酱、薯条、啤酒、矿泉水、椰汁、紫砂壶、牙签、镊子、汤匙……他一边掏东西,一边冲着乘务员小姐大发抱怨之辞,建议以后造火车时,茶几应扩大八倍……最后他取出一只微型酒精炉和一套不锈钢餐具,开始煎鸡蛋,声称他在正餐之前,先得来点诗意的东西下肚,这东西就是煎鸡蛋,被他称之为“白云吞红日”。在奔驰的列车上煎鸡蛋,致使车厢里的全部目光——尤其女士的目光——聚射到胖人身上。每站停车,他都要探出胖手,从小推车贩的手上搂一怀抱食物上来,同时不住地劝我:
“来呀,来呀!吃肉肉,长胖胖!”
我的吃功欠佳,令他大为鄙夷。
“吃,是人与世界发生关系的最佳途径。爱吃,是热爱生活的表现,健康人生的表现。”他越讲越激动,手上晃动着餐巾纸,却顾不得擦那油汪汪的嘴。手舞着,嘴说着,脸上就呈现出与“名人名言”相配套的表情:“凡是不能吃进肚里的东西,都是身外之物,如金条、勋章、红粉,当然还有莫名其妙的官爵……”
“你虽然吃进肚里了,可是最终,还不是,拉出去了嘛。”
“但是,不对!”他摊开两只像是放大了九倍的藕节儿似的胳膊,同时模仿西方电影里的人物,耸耸肩:“精华不是留住了吗?难道不是如此吗,阁下!”
这简直是在谈一种哲学,而我最头疼哲学。于是我将目光投向窗外。风景流来复流去,始觉人生空奔劳。地平线的远处,是一排山,山们正在恭迎落日。落日之上的天空,是一块巨大的云,白色的团堆状的云。落霞镀将上去,赤光飞溅,红油乱溢。
“啊,多么像一个,”胖人激动得很,“涂了油泼辣子的大馒头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