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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的多元培养途径:2018上海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发布时间:2019-01-26 04:08:18 影响了: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工业化的进程逐步加快,社会迫切需要一支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以形成高素质产业大军,满足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需要。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必须不断创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多条路径,逐步优化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环境,有效促进高技能人才的脱颖而出。
  技能型人才是江苏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重要历史使命。当前,我省特别是苏州经济快速发展,使得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十分紧缺,无法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企业提高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瓶颈。我们要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快从国际加工基地向国际制造基地的转变,加快由“苏州制造”向“苏州创造”的跨越,这不仅需要大量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人员,更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制造技术的高技能人才。
  一、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路径
  1.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也可以通过出国培训(研修)和引进国外先进培训资源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通过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及技术攻关、岗位练兵等活动,培养和形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带头人队伍。
  2.积极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工作
  要发挥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主体作用,形成企业内技能人才的培养机制。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以提高企业劳动者职业能力,有利于技能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为核心,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内的培养、选拔、评价和使用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工作,要改革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模式和鉴定内容。在鉴定方面,职工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和工作业绩(标准)考核均可由企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由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结合生产实际和工作现场进行。
  3.探索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直接认定办法
  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和技术攻关的能力状况进行考核鉴定时,可以采取“直通车”的人才评价方式,简化评审步骤,直接认定高技能人才的等级和层次。
  二、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路径
  1.加大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结构的整合力度
  培养高技能人才,要求高职院校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能够以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同时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对高技能人才的任职要求,还应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使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更趋合理化,理论课的教学目标要以“够用”为深度,“实用”为广度。逐步加大课程综合化改革的步伐,增加任务驱动课程、项目导向课程等实践类课程的课时数比例,以达到更好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的。
  2.积极开发和高效利用实训教学资源
  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既要重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也要重视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应积极通过加大设计性课题或项目的训练,使学生在训练过程中掌握相应信息的查阅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复杂问题的能力,这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尤其是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一个重要渠道。
  3.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近年来,国家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组织都在多个领域和多个层面上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以江苏省为例,作为制造业大省,江苏从2004年以来积极建立通过技能竞赛进行社会公开选拔培养新技师的通道,鼓励支持各行各业举办各种类型的技能竞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技术、钻研技能和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高职院校要利用政府营造的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氛围,及时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大力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竞赛或比武活动,尤其是一些设计类竞赛对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如各类服装设计大赛、动漫设计大赛和机器人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塞等,均是很好的锻炼机会。
  三、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路径
  目前国内职教领域的校企合作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既有学校的原因,也有企业的原因,更有法规政策制度、社会环境的原因。这种状况的改变,需要高职院校积极开拓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也很需要政府出面,使用国家行政力量促成校企合作机制的完善。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具体途径主要包含:
  1.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协调管理机制
  在推行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过程中,由于院校与企业对校企合作在认识与利益上难于达到完全的统一。因此,推进校企合作的有序发展,不仅需要校企双方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强化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参与程度。政府应在政策上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应通过立法形式明晰学校与企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将校企合作纳入国家法律保障体系之内。在这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如德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
  2.高职院校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让企业全方位地参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过程
  院校高技能人才教学目标的确立、教学大纲的制定、课程体系的开发、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师资队伍的培养、实训实习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教学质量的评价等都需要企业全方位的参与;推进“订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采取单元式教学、模块化考核、学分制管理的办法,实行弹性学制、工学交替等学习制度,为企业“量身定做”技能人才,提供定制服务,形成以院校为中心,辐射众多企业的合作网络体系。
  3.确立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指标体系
  科学评价校企合作,有利于把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活动规律,提高校企合作对社会发展需要的满足度。在确立评价指标体系时,应该把分专业合作企业数、教学到岗率、指导操作学时数、岗位变化幅度、作业任务难度、专项技能鉴定一次通过率、工资水平、培养成本、在岗业绩、专业对口就业率等作为核心的分项目指标。
  四、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
  1.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
  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2.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
  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实施办法,依托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逐步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在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努力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
  目前江苏省级财政设立了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截止到2007年底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000万元。江苏省还督促各类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2.5%的比例提取和使用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将其中一半以上用于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规定。2006年,苏州市还制定出台了《高技能人才培养“111”资助计划》,要求参加苏州市指定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当年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资助,技师每人不低于1000元,高级技师每人不低于1500元,这项措施加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力度。
  4.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目前,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工业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中央、地方政府及企业都非常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了各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但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决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在实践中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矛盾。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各类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涉及政府、院校、企业等工作的方方面面,已成为政府和职业院校共同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其中政府的政策引导至关重要。
  注:2010年度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市级重点课题(编号:GJN101204)、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课题(3-30)。
  (作者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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