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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作为事实”到“作为实践”的课程理解】 怎样理解综合实践课程的性质

发布时间:2019-01-23 03:58:48 影响了:

  课程不是以一种单个教育要素的方式存在的,它总是内在地蕴涵着教育中的价值、关系、过程和多元活动。课程不是一种“作为事实”的存在,而是一种“作为关系、过程和价值”的实践样式。
  1.“作为事实的课程”的实质。把课程“作为事实”的存在来理解,最典型的观点就是“课程即知识”,即把课程的一个核心的内在构成要素理解为课程的全部。“作为事实的课程”,在思维方式上是“单一要素论”,它把课程的某一单个要素视为一种存在,甚至把它放大为课程的全部内涵。把课程视为一种“事实”,是一种“作为事实的课程观”。一方面,它把知识视为外在于教师和学生的要素,是一种“文化霸权”和“教育霸权”给予的东西,这种课程理解实质上是“将课程作为一件物品展示出来,这种观点遮蔽了教师、学生和课程政策制定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课程即知识”是从静态的知识观演绎出来的课程观,它不仅把课程视为一种事实,也把知识视为一种客观事实。
  2.确立“作为实践”的课程理解。“作为实践的课程”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课程观。课程不应是一种“作为事实”的存在,而应是一种“作为关系和过程”的实践存在。“作为实践的课程”的根本意蕴在于确立了课程的生命立场、主体立场和价值立场。学生在课程之中,意味着儿童通过与被称为课程的东西进行对话,才能发生素质的变化和发展,才能引起儿童反思现实的生活方式,并努力去建立一种合理的可能生活方式。(摘自《课程・教材・教法》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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