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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中等职教师资培训的再思考】职教师资

发布时间:2019-01-20 03:52:59 影响了:

  摘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转变教师观念,更新已有知识,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对职教事业的蓬勃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中等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为中等职教师资培训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中等职教;师资;培训;思考
  作者简介:李双雁(1985―),女,辽宁丹东人,汉族,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7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7-0037-03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职业教育越发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承担着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的任务,在推进我国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就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当前的职业教育仍是教育事业全局中的薄弱环节,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看,职业教育的发展都存在着很多不足。但从要素论分析,我们应该把工作重点首先集中在职教师资的培训方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突出的师资队伍是培养千千万万优秀技术人才的重要前提。在此,笔者就中等职教师资培训问题作进一步探讨,以期为职教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中等职教师资培训的必要性
  
  “十一五”期间,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基础能力建设为着力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的专门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大的贡献。温家宝总理指出,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国家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这样做有利于缓解当前应用型人才紧缺的矛盾,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扩大就业。
  中国加入WTO之后,不论是经济市场还是教育市场都与国际接轨,按国际规则行事。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发展出现高移化的趋势,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地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力量稍显薄弱,在学历、职称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差距。除此之外,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其一,一些教师毕业于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技术学院,理论功底深厚,教育学知识广博,教育教学技能突出,但在实际操作方面却稍显逊色,即“长于理论短于操作”。例如,在进行饭店管理专业的教学时,教师掌握的专业知识再深厚,对管理程序的掌握再熟练,给学生讲解时也只能是按图索骥;只有真正参与过饭店管理工作的教学人员,在已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再对学生进行言传身教,方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二,受聘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技术工人,在专业技能操作方面略胜一筹,而理论深度有限,作为兼职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些老工人师傅身怀绝技,却不能很好地传习给学生们,这不失为一种遗憾。而这些操作技能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却是职业学校不可缺少的力量,因此要加强对这些兼职教师教学技能方面的培训,在“做出来”的同时也能“讲出来”。
  正是基于这些情况,师资再培训更显出它的深远意义。已有的理论知识不可能使教师受用终生,行业变更、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迫使专业技术人员仍需不断学习,因此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师资培训的重视程度,真正认识到“双师型”教师对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重要性,更新办学理念,大量引进优秀的师资员工,做好在职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建立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师资队伍。
  
  二、中等职教师资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国家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倡导下,各地业已开展轰轰烈烈的职教师资培训工作。毋庸置疑,师资培训工作的目的在于巩固拓展理论知识,加强训练操作技能,更新深化教学理念,把握行业动态信息,以更好地完成社会所赋予的相应职责。但长期以来,职教教师与普教教师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职教教师要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这也是职教教师能否胜任职教工作的砝码之一。纵观当前中等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过分强调学历教育,忽视学识水平的提高
  学历层次的提高固然重要,也是我们衡量学校师资力量、评价教师素质的重要指标。但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学历教育,它只是提高学识水平的过程或手段,真正的培训目的在于学识水平的提高。当前很多学校领导片面追求教师的高学历以求得更多的生源;职教教师则流于形式参加培训学习,结果只是拥有了高学历证明,而其学识水平提高效果甚微。
  
  (二)政策变动导致师资培训管理的不稳定
  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管理主要依靠党和政府的政策,党和政府的政策变动性较大,导致教育管理上的随意性。这种“人治非法治”的管理有碍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职教工作人员应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构建体系完备的师资培训制度,真正地完成职教师资再培训的任务。
  
  (三)师资培训经费短缺,筹措渠道有限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稳定完备的职教师资培训经费的筹措与分拨渠道。在职教师培训基地建立之初,教育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投入,各基地也通过多种方式筹备了一定的资金,制备了相应的硬件设施。在后来的师资培训工作中,培训经费主要来源于教育主管部门的补贴和向学员收取的培训费用。后者的实行增大了送培单位的负担,降低了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师资培训基地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功能的发挥。
  
  (四)与行业企业缺乏密切联系,从而导致招生难、就业难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向社会输送大量初中级技术工人、专业人员的主要阵地,而今社会上却存在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难、毕业生普遍待业的现象,很多人甚至对职业学校的存在提出质疑。毫无疑问,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富强都离不开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现如今,首要问题是如何办好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职业技术教育。从职教师资方面看,应以职业学校为单位,深入社会市场,密切接触企业,调查了解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例如,有的职业技术学校在不结合实际的情况下大力兴办某专业,而在接受社会检验即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时却被社会发展的大潮所否定。因此,在对职业学校的师资进行再培训时,一定要引领教师走出校门,走进企业,掌握行业动态信息,把握人才供求状况,培养出社会所需、时代所求的人才。
  
  (五)培训基地建设所面临的困难
  “十一五”期间,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目标中提到“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师队伍的人数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学历的合格率和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应该明显提高,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布局结构得到优化,质量效益能够明显提高。”为了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的培训能力,“十一五”期间政府投入140亿专项资金,着力实施职业教育能力建设的“五大项目”。其中提到“实施实训基地的建设项目”,到2010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成2000个资源共享,集教学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职业教育的实训基地,用2000个实训基地,带动各地一大批的职业实训基地,促进我们总体上有20万的职业教育专业点的结构布局的合理优化,基本构建起一个以国家区域经济和主要产业结构为重点,以地方特色经济和产业布局为纽带的这样的资源共享,示范和辐射作用并举的全国的实训基地网络。
  从基地自身建设的情况来看,职教基地工作处于初步阶段,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对中等职教师资培训普遍缺乏经验,没有成熟的模式;由于许多基地是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对中等职业教育没有比较全面、深入地了解和研究;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式及培养方案有待完善,对双师型教师的理解也需要在研究的基础上逐步统一认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教师资培训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产学合作,为职教师资培训提供更多的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训练场所,这也是基地建设的重要课题。”{1}
  
  三、相关建议
  
  尽管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已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落实,全国各地也相继建立起师资培训基地,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结经验,使之日趋完善。笔者认为,在中等职教师资培训工作方面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以学历为目标的培训将转变为以学识为目标
  职业教师参加培训的目的是开展师资培训的首要问题。当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偏低,缺少“双师型”等复合型教师;职业学校的教师除了在理论上有较高的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但大多数理论教师实践经验普遍不足,实践技能不强,实践课程教师缺乏教育教学改革意识,教学能力欠缺。鉴于我国职教师资素质的普遍差距,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提高学历层次,要求学历目标,但这并不能说明学历至上。在考评教师时学历显著性强,易于进行量化评价,因而导致教育主管部门过于重视学历文凭,许多学校领导甚至以学历层次提高代以教师素质提高。这些偏颇的做法诱发了培训工作中的虚假现象,或者学不致用,或者学而无用。针对这种重学历轻学识的做法首先应该端正教师对师资培训工作的态度,明确师资培训的目的是提升素质,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教师。
  
  (二)构建职教师资培训的法律措施
  德国职业教育处于领先地位,其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得益于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而德国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得益于德国在职教师资培养和培训方面的保障。1969年德国颁布的《职教法》,1973年德国文化部又正式颁布职教师资培训统一规范――《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专业培训及考试细则》,此外还有《职业教育促进法》、《青年劳动力保护法》和《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使德国职教师资培训走上规范的轨道。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德国的职教师资培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而我国目前仍没有一部单独的职教师资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稳定开展极为不利。单独的职教师资培训法律法规应规定教育活动中组织和个人的地位、职能、权利及义务,划分管理职能、规范运行机制、实现机制创新。上文已提到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的变动性易引发中等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不稳定性。因此,构建职教师资培训工作的法律基础有利于摆脱“人治非法治”这种传统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的影响。
  
  (三)建立多元化的教师培训经费筹措机制
  国家作为职业教育投资主体,对职教师资培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国家可以根据不同省份的经济状况,从国家职教专项经费中一次性注入选配资金,与国家启动资金一起构成专项基金的基本金。每年从城乡教育费附加中划出一定比例充实到专项基金中作为固定经费。每年从教师工资中提取总额的1%作为继续教育收益补偿金补充到专项基金中;广泛吸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捐助。此外,还可以采取社会筹融资等方式以保证投入。保证师资培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既减轻了职业学校的经费压力,提高了教师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又可以为职教师资培训迈入制度化轨道奠定基础。{3}
  
  (四)职教教师应回到行业进行再培训
  澳大利亚的职教师资条件非常严格,除了学历要求外,还必须有五年的行业经验,并且经常到行业接受再培训。教师不仅可以教课,同时也是行业的专家。与此相比,我们的职教师资就缺少这些行业经验。许多教师单从书本出发,从学校出发,与行业企业接触少,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更主要的是这样的师资队伍培养出来的学生很难满足当前社会市场对人才的要求。行业变更快,新技术层出不穷,许多教师或专业人员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并非能“应万变”,传授给学生不适用的知识和技能,直接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因此,教师首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真正做到“给学生一杯水,自己首先要有一桶水”,回到行业里跟着工人师傅进行再学习、再锻炼,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把这些新的教学内容全面地传授给学生。
  
  (五)基地建设的工作重点
  职教基地建设首先要确立目标规划,按需办学。按照“十一五”规划所提出的有关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基地学校要把握中等职教发展趋势,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对教师的培养要求,充分发挥自身教学优势,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从培训目标、教学规划、课程研发到教材选编,进行细致思考,合理规划,认真做好每一环节,从教学中及时总结经验。传统的师资培训是学校有什么,就教学员学什么,结果导致学无所用,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因此,培训基地应切实作好学员的培训计划,真正落实按需办学,因需施教。对于职教教师在教学观念、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等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可进行集中培训,而对于更新较快的专业知识技术方面的培训,就要体现出时效性、灵活性。基地学校要教研结合,潜心研究其他师资培训的规律,总结新方法,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手段,在加速基地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质量的提高,切实培训出中等职业教育所需的师资队伍。另外,各地的基地学校可相互合作,彼此借鉴学习,在基地管理、教学工作、培训等方面实行横向联合、优势互补。
  
  注释:
  [1]卢双盈.如何建设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22).23.
  [2]李娟华,刘彦文.建立和完善我国中等职教师资培养和培训体系的思考[J].石油教育.2003(1).96.
  [3]赵宝柱,陈瑞华,赵香兰.对中等职教师资培训的思考[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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