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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香出车祸撞及一人亡】车祸造成一人重伤

发布时间:2019-02-11 03:58:29 影响了:

  “如果当时不是急着赶去方岩山进香,如果当时开得慢一点,如果当时能下车看一看伤者,如果当时……”2007年10月23日,已蹲班房的交通肇事者叶某,对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痛悔不已。
  
  事发凌晨
  
  2007年9月29日凌晨3时许,浙江省武义县人姚顺和妹夫徐三荣,到浙江省永康市华丰菜场卖完玉米和青豆后,就骑着电动三轮车回家。当行至永康市紫薇南路的交叉路口时,与一辆面包车相撞。电动三轮车被撞翻于地,姚顺被压在车下,伤势严重。等徐三荣从地上坐起来时,面包车已经远去,徐三荣赶紧报了案。
  
  几经周折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赶到现场。现场除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及斑斑血迹,并无肇事车辆的痕迹。由于当时天还没亮,徐三荣只说是一辆面包车往紫薇桥方向开去了,车牌号也没看清。民警马上把永康市江南商城红绿灯路口的监控录像调出来查看,在录像里清楚地看到了事发过程。肇事车是一辆金龙小客车,但车牌号码在录像里显得有些模糊不清。民警又调出全市各个智能卡口里符合该时段的过往车辆,仔细比对。经过几个小时的排查,一辆浙A79489金龙小客车渐露端倪。
  该车原为中国光大银行某支行所有,但已转卖给了一个嘉兴人。从转卖记录中,找到了此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继而得知,车再次转卖,卖到了浙江丽水青田。由于车没过户,民警只能几经周折地反复询问、查证,最后终于确认现在的车主是名叫叶某的青田人。10月30日,市交警大队马上组织民警赶到青田,终于找到了叶某的家。可叶某不在1据邻居介绍,叶某常年住绍兴,在妹妹开的一个超市里工作。
  为了及早破案抓获肇事者,民警放弃了“十・一”长假。当日下午,他们就赶往绍兴。在绍兴县的一个小镇上,民警找到了叶某工作的这家超市,但叶某外出未归。为了不打草惊蛇,交警就在超市蹲坑守候。没过多久,叶某驾车运货而来,车上还残存着当天碰撞的痕迹……
  
  祸致人亡
  
  在看守所里的叶某,向笔者讲述了当时事故发生的经过:那天他开着车与妹妹一起从绍兴去永康的方岩山觐拜胡公。从高速公路下来后,在永康城区与一辆三轮车碰撞。他当时减速看了一下,从后视镜中看见一个人爬了起来,心想应该没有大碍,而且要急于去接等候于山下的母亲,于是就开车走了。直到民警上门,他才知道另有一个人被撞成重伤。据民警介绍,叶某看到的那个人其实是徐三荣,而姚顺已经被压在了三轮车下。
  10月2日,就在叶某被关进看守所时,姚顺因伤重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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