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解读历史教学中的民族关系] 关于民族关系论述正确的是
我国自秦汉以来就形成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之间发生着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因此,在历史教学中,必须正确阐述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指明其在多民族国家统一过程中发挥的积极影响,从而培养学生的历史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树立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学生在民族关系问题上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契合时下新课改追求的教学目标。
一、实事求是评价少数民族的历史贡献
少数民族是中华大家庭的成员,对于其在历史上的作用我们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这是中学历史教学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的新中国为民族平等的实行提供了前提,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各民族的权利和地位是平等的,但作用却不可能是平等的。因此,在反映汉族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充分肯定少数民族的贡献。
1 国家统一、边疆开发
少数民族不断发展壮大,与主流文化相融合,循环往复的汇集和交融,才缔造了我们伟大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不断加入新的民族成分,吸收新的血液。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中国历史》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例如,人教版历史选修(1)评述:“春秋时代‘蛮夷戎狄’的楚吴秦等国,对开拓边疆、加速民族的最终形成和国家统一奠定了牢固基础。”在写到魏晋南北朝时,人教版历史选修又指出:“北魏孝文帝改革,不仅缓和民族矛盾,巩固了封建统治,更促进了民族的大融合,为结束长期分裂局面,重新走向国家统一奠定了基础。”两宋时代,契丹建立辽、女真建立金、党项建立西夏,统治了大半个中国。入元以来,蒙古族统治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疆域最广阔的封建王朝。人教版教科书历史必修充分肯定了元朝对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贡献,其所创的“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它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满族建立了清王朝,进一步加强汉化政策。人教版历史选修认可了“康熙崇尚儒文化,恢复开科取士,延揽汉族文士”的措施。认为这些措施的实行,“既缓和了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又加快满族文化的发展步伐”。清朝的统一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奠定了近代意义上中国疆域的基础。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各族人民一道反抗外来侵略,捍卫了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在反抗斗争过程中加强了民族团结。“中国史,一个由结合而成的国家……各族人民都反抗外来压迫,都要用反抗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都为我们这个统一的大家庭作出了贡献。”显而易见,少数民族建立的区域性或全国性政权,有力地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此外,少数民族对我国疆域开发,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范文澜所说:“依据历史记载,共同开发中国的各民族,一般说来,汉族最先开发了黄河流域的陕甘及中原地区,东夷族最先开发了沿海地区,苗族、瑶族最先开发了长江、珠江和岷江流域,藏族(古代的羌族)最先开发了青海、西藏,彝族和西南各族最先开发了西南地区,东胡族(包括肃慎、乌桓、鲜卑、女真、契丹、满洲)最先开发了西北地区,黎族最先开发了海南岛,高山族最先开发了台湾。”
2 创造了特色的民族文化,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
中国文化史是一个“多元交汇”体系。少数民族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创造了民族特色的文化,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文化的宝库。
高中教科书选择了某些典型的事例,对少数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创造发明加以叙述。如青铜冶铸方面,人教版历史选修(5)指出:“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一批完整青铜头像,在我国还是首次发现,表明蜀地民族的冶炼技术和青铜器文化发展程度高。”人教版历史必修谈到元代“民间纺织能手黄道婆推广先进的棉纺织技术”时,指出:“其技术来源于海南岛的黎族,经过改进后,又被广泛推广,使‘乌泥泾衣被天下’。”
少数民族在音乐上也有很高的天赋,其创造的很多乐器在内地广为流传。如《文献通考》所记载,“胡笳、羌笛、羯鼓、腰鼓、横吹、琵琶、三弦、笙篌、唢呐、铜钹等等,即来自边疆民族。在文学创作上,少数民族也有很大成就。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认为:“楚辞的发生地约在湖北、湖南,是诵读的韵文,是南方民族的歌。”可见,“楚辞的影响早已突破文学领域,渗透到社会生活和文学的各个方面”。人民版教科书还在选修部分设专题七,专门关注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藏族集体艺术《格萨尔》进行专门研究。《格萨尔》是“一部在藏、蒙人民中流传千年的长篇英雄史诗……专门说唱《格萨尔》的民间艺人叫‘宗恳”’,藏、蒙族“人民还用雕刻、绘图、壁画、木刻、刺绣、歌舞、戏剧等形式来再现格萨尔的故事和形象,反映出史诗在藏、蒙族人民文化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此外,少数民族在建筑艺术上也颇具特色。岳麓版高中新课标实验教科书选修(9)在叙述丽江古城时提到:“古城中的民居建筑,多为土木结构的‘三坊一照壁’式瓦屋楼房。”这些楼房“延续了纳西文化的传统风格,并吸收了汉、白、藏居民的特色,既讲究结构布局,又追求雕绘装饰,被建筑专家誉为‘民居博物馆”’。
二、准确定位古代民族战争
在我国历史上,民族之间经常发生战争。民族战争是民族关系的一种形态,自先秦至明清,一直贯穿民族关系的始终。但是我们要清楚,在中学历史教学过程中,除着重阐述民族交往、友好合作外,也应对历史上民族战争的种类、性质作出正确的定位。
陈育宁撰写的《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及其发展趋势》一文中,详细论述了民族战争种类,大致概括为以下七类:“1、民族掠夺战争;2、民族复仇战争;3、民族征服战争;4、平定民族叛乱的战争;5、反抗民族压迫的战争;6、国内民族抵御外国异族侵略的自卫战争;7、国外民族的侵略战争。”以上所述的前5项为我国古代民族战争的形态,都是中国内部的冲突和战争。如果把第6、7项中华民族反对侵略的战争归属于古代民族之间的战争形态,就会犯时代和地域上的错误。
由此可见,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我们要摒弃以下不正确的观念:把汉族建立的中原政权等同于历史上的中国;把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视为“外国”;把历史上我国内部的民族战争性质看做侵略与反侵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历史上民族性质的是非曲折,作出一个正确定位。
除此之外,还要让学生用动态的观念来看待中国的含义。其实在古代,“中国”并不是一个国家的称号,最初仅是一个地域文化概念,如《诗经・大劳・民劳》有“惠此中国,以绥四方”。这里的“中国”代指包括华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整个领域,相当于“天下”“九州”。此后,“中国”又扩展为中原地区政权的通称,如《唐律疏议》所言:“中华 者,中国也。”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才是一个正式的国名,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名称。因此,在给我国历史上各民族政权定性时,不能把其视为“外邦”、“外族”,而应看作是整个中华民族政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历史上不同民族政权的战争,都是属于中华民族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不带有侵略与反侵略性质。
基于以上情况,在高中历史教学中阐述民族战争时,除了不使用“侵略”与“反侵略”的字眼外,还必须区分战争的正义和非正义性。“不区别战争的类型,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总的来说,任何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平等的战争是正义的;反之,是非正义的。高中教科书在分析民族之间战争时,不能站在某一个民族立场,简单地以“侵略”与“反侵略”来作出判断,而应站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依据正义和非正义性客观地加以分析。康熙时,“蒙古准噶尔部发展起来,准噶尔汉噶尔丹征服南疆回部,笼络西藏,进兵青海、漠北喀尔喀蒙古,甚至在沙俄的支持下,引兵内犯”。准噶尔部的叛乱,严重影响了大清统一和民族团结,威胁到清朝统治,人教版历史选修(4)对此表明谴责态度。对于康熙“三次御驾亲征,指挥清军先后取得乌兰布通、昭莫多战役的胜利”,教科书则肯定清政府调兵讨伐、平定叛乱的历史功绩。在涉及到统一战争,如“成吉思汗顺应人民愿望和历史发展要求,经过多年战争,实现了蒙古的统一”,教科书积极评价其对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作用,充分肯定蒙古统一的正义性。
不可回避,历史上一个民族政权在进行统一战争的同时,免不了要对其他民族进行压迫。所以,一方面要肯定统一战争在巩固多民族国家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对其他民族的反抗斗争进行颂扬。这就要求我们从不同角度评价民族间的战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例如,人教版历史选修(4)讲到忽必烈“灭了南宋,建立起来统一元朝”的战争,肯定其“结束了晚唐以来长达四五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促进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但是,同时又认为“忽必烈在入主中原时的民族屠杀和压迫政策,使得文天祥和南宋军民的抗争又具有正义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民族战争的正义与否,还表现在是否反抗民族压迫。历史上的女真族反抗辽的压迫斗争,具有正义性。当女真摆脱辽的民族压迫和枷锁之后,大举南下,是以屠杀、征服者的面貌出现,给当地人民带来无比沉重的灾难。因此,岳飞抗金具有正义性。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是复杂的,它不仅表现在和平相处上,也表现在战争上,在分析民族间的战争时,不能简单以“侵略”与“反侵略”字眼来作出判断,而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客观辩证地加以分析,引导学生作出正确判断。
三、认清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
在历史上,各民族友好往来,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的历史,促进了国家统一,这是我国民族关系主流。虽然由于剥削制度存在,造成了各民族间的矛盾和斗争,但这是民族关系的支流。中学的历史教学重点不仅要论述民族关系主流,还要对这种主流关系形成的原因、过程有一个正确判断。
近年来在学术界讨论“民族关系的主流是什么”的问题中,形成“友好合作”说和“战争压迫”说,大部分学者认定是前者。白寿彝提出:“中国的历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翁独健认为:“尽管历史上各民族间有友好交往,也有兵戎相见,历史上也曾不断出现过统一和分裂的局面,但各民族间还是互相吸收、互相依存、逐步接近,共同缔造和发展了统一多民族的伟大祖国,促进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这才是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王仲孚强调:“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就如同一道江河的过程,河流越大,荟萃的支流也越多,中国民族的情形正是如此,它在悠久历史的融合过程中,不断地加入新的成分,吸收了新的血液。”这些观点和分析,揭示了民族关系中的发展趋势,即民族关系的主流问题。
纵观历史,民族关系的发展过程“大致经历民族汇集和内聚两个阶段”。陈育宁指出:“第一阶段形成初级统一体,从事游牧的民族在草原地区汇集统一,建立游牧国家。如突厥汗国、蒙古汗国等。从事农耕的民族在中原地区汇集统一,建立农耕国家,如夏、商、周等。”经过前一阶段的汇集,紧接着“向中原内聚,形成更大规模或全国性统一体”。这种内聚反映了游牧经济对农业经济的依赖,如人教版历史选修所说:“鲜卑族从大兴安岭迁移到平城(大同)立国……后又由于平城僻处塞上,经济比较落后,又无水路漕运,在人口日益增加的情况下,粮食供给经常发生困难……于是孝文帝决定把都城迁往中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洛阳。”再如,蒙古族兴起于漠北,然后入主中原,建立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的全国性政权,也是少数民族向往中原发达的农耕经济的反映。
而这种汇集和内聚,是一个“递续编人,递续接触”的过程,即一些民族在向中原内聚的同时,另外一些偏远的民族又向北方汇集,壮大后再向中原内聚。于是“今日硕大无朋之中华民族,遂得以成立”。鉴于此,我们在历史教学中要树立动态民族观,摒弃大汉族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偏见,把各民族置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即“诸夏”与“夷狄”二词之内涵,随时变迁。正如梁启超所言:“甲时代所谓夷狄者,乙时代已全部或一部编入诸夏之范围。”
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之所以不断汇集和内聚,除了经济上依赖外,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存在一个内聚核心――汉族作为“同化之主体”。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在相当早的时期,距今三千年前,在黄河中游出现了一个由若干民族集团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了这个核心。它在拥有黄河和长江中下游东西平原之后,被其他民族称为汉族。汉族继续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而日益壮大,而且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区,构成起着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奠定了以这个疆域内许多民族联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民族融合过程中,之所以能作为“同化之主体”,梁启超从以下角度进行了探析:“1、我所宅者为一大平原,早已形成了主干的文化系。2、我所用者为象形文字,称为各族人民传思想之公用工具。3、我族夙以平天下为最高理想,欢迎新分子之加入。4、地广人稀,能容各民族交互徙置。5、我族爱和平、尊中庸,尊重他族杂居者之习俗。6、同姓不婚,故与他族杂婚盛行。7、我族经济能力、发展颇具高度,常以其全力向外进取,而新加入之分子,亦于经济上、组织上同化。8、西北蛮族侵入我文化中枢地,自然为我固有文化所熏育,渐变其质,一面则我文化中枢人数次南渡,挟固有文化以灌东南,故全境能为等量的发展。”
由上观之,汉族之所以作为同化之主体,既有政治、经济、文化、环境、风俗等原因,又有文化上高于周边民族的因素,即梁启超所谓的以诸夏民族为中枢的“主干文化”。少数民族对“主干文化”的向往、钦佩,就是一种历史认同,“对于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异常作用”’。
事实说明,民族间的斗争只是民族关系的一个方面,是支流;各民族间友好合作,共同开发中国的疆域,共同创造中华民族历史,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推动了中国不断向前发展,这才是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即民族关系的主流。因此,我们在肯定少数民族功绩的时候,理所当然承认少数民族是中国历史上主人的政治地位和权利,提倡民族平等。所有这些,教师在中学课堂上应注意启发学生,引导学生对民族关系有个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好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梧桐,正确阐述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课程・教材・教法,2008(3)
[2]周谷城,中国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3]范文澜,范文澜全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