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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乐理》课程定位之探微]基本乐理课程

发布时间:2019-01-18 03:51:05 影响了:

   [摘要] 《基本乐理》是高职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音乐理论基础课。长期以来,《基本乐理》教学中普遍存在着性质不明确、目标不完善、定位不准确等诸多不妥之处,对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本文拟在对《基本乐理》课程性质和目标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对本课程的学科定位重新做一下界定,以求更好地促进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基本乐理 课程定位 “有声化”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目标
  1.从深层次完善对《基本乐理》课程的性质的认识
  《基本乐理》的课程性质,就是“催化剂”式的音乐理论,与实践技能相辅相成、互相融合、赋有“生命”的辅助平台,它是一种能力性培养,而绝非单一的“理论一刀切”。因此,在实践教学中,应彻底摒弃“理论一刀切”的教学理念,充分突出理论的指导性、辅助性、实用性以及与实践的内在关联性,既重视理论指导作用的发挥,又重视实践技能的应用,使理论与实践技能达到相对的和谐与统一。
  2.进一步明确《基本乐理》课程的教学目标
  《基本乐理》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提高本课程领域的理论和提供解决实践问题的方法,从而提高学生从事音乐教育工作的能力和素养。教学目标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点:
  (1)知识目标。认识和了解与音乐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基础的音乐理论,丰富、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及知识面,丰富自身的理论修养。
  (2)能力目标。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其教育目标,即职业教育力图通过综合和具体的职业技术实践,使学生获得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工作能力。强调理论必须能应用于实践技能,使学生在掌握基础音乐理论的基础上,积极地培养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在理论层面完善并指导实践技能,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实现专业化成长。
  (3)情感价值目标。在课堂教学中,要使学生真正感受到本课程教学的价值与意义,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热爱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与非专业素质。
  “知识”是一种“催化剂”,它的最终目标是形成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形成绝不能仅仅依靠书本知识来获得,它是在与相关技能课互惠互溶的基础上产生的。
  所谓“能力”,更多的是强调《基本乐理》课程的实用性,学生能够从中提炼其中的“使用价值”,真正地应用于实践技能课,否则,空谈理论,不能用于指导实践,就会失去这门课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情感价值”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对兴趣的培养。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与其老师被动去教,不如学生主动去学。所以,应从教学理念上首先把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摆在首要位置,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基本乐理》课是必需的、必要的、具有乐趣的。诚然,这其中又涉及到教学方法的相关话题,但不管怎样,兴趣始终是学习的前提,能力提高的保证。
  可见,不能仅仅把“知识目标”放在首位,忽视“能力目标”和“情感价值目标”的地位和作用,而是应该把三者有机地融合,突出课程本身的“能力”和“价值”,这一点必须加以明确和注重。
  二、做好课程定位,摈弃“教条化”的教学思想,以体现其实际应用价值为导向
  1.《基本乐理》课程是音乐技能训练的辅助手段
  这是一个课程定位问题,所有的理论内容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我们不能把一个学习音乐的学生培养成“华罗庚”、“毕达哥拉斯”,而是要通过这些辅助手段激发学生潜在的音乐潜质和才能,将理论知识与技能知识融为一体,真正做到“做、学、用”一体化。所以,如何使《基本乐理》课程与其他诸如《视唱练耳》、《键盘》等课程紧密的结合,切实做到《基本乐理》为辅,使之更好的为专业技能的提高提供“理论给养”,作为音乐技能训练的辅助手段,这也是《基本乐理》这门课程的价值体现所在。
  2.《基本乐理》课程应是一门“有声化”课程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脱离了声音的音乐理论就仿佛失去了“生命”,给人的魅力就会黯然失色。试想《键盘》、《视唱练耳》、《声乐》等专业技能课为什么一直会保持自身强大的生命力、散发鲜活的生命气息?重要的原因之一莫过于这些课程都是“有声化”的课程,都包含着能带给人愉悦的物质元素――“乐音”,在“乐音”的作用下,音乐的功能性得到了充分体现,陶冶了人的情操,激发人们学习音乐的兴趣。反观《基本乐理》课程,“一度创作”几乎占据我们的全部视野,通篇累牍的五线谱、音符、和弦,大量文字性的表述看上去与实际的音乐毫不相关,所有这些音符都是“无声化”的,毫无生命力的,很难与“二度创作”中的学生产生共鸣,因为它们之间缺少感情传输的“纽带”――声音。
  笔者做过调查,90%以上的学生普遍认为,《基本乐理》课就如同数学课,课堂上感受不到音乐的存在,除了计算还是计算,与他们向往中的音乐理论课大相径庭,相去甚远。“无声化”元素占据了他们的脑海,提不起学习这门课程的兴趣以致造成厌学的不良心态。针对上述现象,笔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包括把键盘、民乐等乐器引入课堂,把音乐中的“有声化”元素传达给学生,注意在讲解理论的同时穿插系统的实践讲解,把“无声化”化的理论与“有声化”的音乐二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感受音乐对自身心灵的洗礼,这样既丰富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又提高了课堂效率,激发了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兴趣。
  实践证明,《基本乐理》课程应是一门“有声化”课程。“有声化”教学是在明确本课程定位的基础上实施的一种教学手段,它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教学中的某些不足之处,使学生认识到《基本乐理》课应该是一门“有声化”的而非“无声化”的、“理论化”的音乐课程,这门课程同样有“血”有“肉”,具有生命力。所以,积极探索“有声”的教学法对《基本乐理》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三、结语
  《基本乐理》课程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应做好课程定位。应从根本上纠正本课程传统教学理念中对本课程歪曲化、片面化的认识,应进一步完善《基本乐理》课程的性质、目标、方法和规律,抛弃“教条化、本本化”的僵化思想和单纯的“为学理论而教理论”的教学理念,做好学科定位,尝试探索“有声”方法和手段,促进本课程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袁枚,周海燕,马楠.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开发探讨[J].职业技术教育,2008,(10):31-32.
  [2]曾煌兴,周晓宏.项目开发教学法的教学设计策略及其应用[J].职教论坛,2005,(6):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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