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宪政运动史话|如何评价旧中国的宪政运动
改良派的幻想——戊戌变法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逐渐地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特别是甲午(一八九四年)中日战争,中国被日本打败后,清朝专制政府的黑暗、无能完全暴露了出来,帝国主义积极进行“瓜分大清帝国”的活动,在中国设银行,筑铁路,开工厂、矿山,割租借地,把大批货物倾泻到中国市场上。中国殖民地化的危机日益加深起来。这种情况,刺激了一部分满汉统治阶级和染有资本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要求改良政治、抵御外侮。但是,先天不足的软弱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有着不可分的关系,本身缺乏独立的力量,他们不可能也无力从根本上去改变当时的状况,而是把希望寄托在上层当权者身上;他们希望使中西不要根本改变封建制度而可以发展资本主义,想效法日本“明治维新”的办法,来一个从上而下的变法,实行“君主立宪”。把政治改良一下,来挽救当时的危机。
当时提倡这种改良主义的人物很多,其代表人物要算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
康有为是广东举人,他中年到北京应考,路过香港、上海,受到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影响,看了不少翻译书籍,觉得只有学习西方文明,中国才能强盛。一八八八年,中法战争后,康有为到北京应考,就写了一篇“上皇帝书”,请求变法,没有成功。而且那拉氏(慈禧太后)党大学士徐桐还说:“如此狂生,不可中止,把他已被录取的考卷也抽走了。甲午战争清朝政府惨败,订立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民气激昂。那时康有为又到北京应考,便号召各省赴京应考的举人一千三百余人,联名向清朝皇帝上万言书,要求拒和、迁都、变法,并特别强调变法维新,说“使前此而能变法,则可以无今日之祸;使今日而能变法,犹可以免将来之祸”。这就是有名的“公车上书”。当时朝廷官僚拒绝替他呈递,但康有为等的变法主张已成为全国性的政治运动。就在那年,康有为考取进士,当了工部主事。他又上“变法万言书”,这封信终于得到朝廷某些官吏的帮助,呈给载恬(光绪帝)看了。
载恬因屡受外国欺侮,想发奋图强,又因自己是个傀儡皇帝,大权操在顽固派头子那拉氏手里,想藉此抓回些权力。因此他看到康有为上书“及时发愤,革旧图新,以少存国祚”的时候,大受感动。加上当时以德国强化胶州湾事件为开端,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阴谋进一步表面化,变法维新的呼声很高,连朝廷许多大臣像翁同酥、徐致清、杨深秀等也奏请变法,所以常时虽然极端的守旧顽固派百般破坏反对,载恬还是在戊戌年(一八九八年)六月十一日,下诏“明定国是”,表示变法的决心,并召见康有为详谈变法步骤,连续颁布了几十道除旧布新的命令。在布新方面:有设立银行、办实业、兴学校、奖励新发明和新著作、广开言路等,并主张每十万户选举议员一人,议员们轮流到武英殿值班,有权“上驳诏书,下达民词”,“凡内外兴革大政筹饷事宜”,都由议员会议决定,三分之二通过。在除旧方面:有废八股,把书院视庙改为学堂,裁减绿营,裁汰冗员,准满人自谋生计等。
这些变法命令虽然大都含有妥协性,而且替顽固派留有出路,但是,以那拉氏为首的顽固派不容许任何改良措施。他们说“宁可亡国。不可变法”。于是聚集一切反动势力,向还没有来得及站住脚的维新派开火,加以袁世凯玩弄两面手法出卖维新派,握有军政实权的那拉氏就在戊戌年九月二十一日把载恬囚禁于中南海的瀛台,自己出面“训政”,杀谭嗣同等“八君子”,康、梁逃往国外(后来堕落为反动的“保皇党”)。不出一个月,以前所颁布的“新政”全被禁止,恢复了过去的老样子。戊戌变法就这样失败了。
戊戌变法是中国宪政运动的开端。它的领导人物,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都代表了当时“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一派人物”。他们所提倡的改良主义运动,虽然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命运,但它却促起了沉睡古国的觉醒。特别是谭嗣同,他在殉难时慷慨激昂地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表现了英勇坚决的精神。他们的主张代表了中国当时幼弱的资产阶级的民主要求,比起腐败的清朝封建专制制度,确实是有着进步意义的。但因为戊戌变法毕竟是一个贵族、士绅少数上层分子的运动,他们的主张也始终没有超出改良主义的范围,没有群众基础,也就只有走向失败。戊戌变法的失败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向人们证明了用改良主义的方法实行民主宪政,希望使中国有一个不要根本改变封建制度而可以发展资本主义的宪法是“此路不通”的。这时,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便积极进行革命活动。认识到必须推翻清朝专制政府才可以使中国臻于富强。这是孙中山比康有为进步的地方。然而即使是革命派当时也还没有真正了解到只有用革命的方法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而不只是推翻专制的清朝政府,民主宪政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中国才有可能走向繁荣富强。
清末的“立宪”骗局
清朝末年,中国人民继续坚持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斗争,抗捐抗税到处发生,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积极进行推翻清朝的活动,在各处不断地发动起义。“山雨欲来风满楼”,清朝皇帝的宝座眼看是保不住了。
这时,顽固狡猾的那拉氏也感提到反动的专制统治支撑不下去了,像落了水的人抓住一根草一样,企图用“立宪”的招牌来麻痹人民的斗争意志。首先是装模作样地设立了一个“考察政治馆”,派了五名奴才到欧美去考察宪政。而原来在戊戌变法时主张“宁可亡国,不可变法”的顽固派官僚也摇身一变,高唱什么“日俄战争,日因立宪而胜俄,俄因不立宪而败”等论调,故意散布“立宪”空气。
一九○六年,那五个奉命到海外寻求挽救“大清帝国”仙方的奴才,在外国学了不少欺骗和压迫人民的洋把戏,回国后,向那拉氏献锦囊妙计说:“欲防革命,备立宪无他道”,那拉氏也觉得正合“孤意”。于是,便在九月间宣布“预备立宪”,大意说;“大权统于朝廷”,百姓应“尊崇秩序,保守和平”,不得乱说乱动,目前,“民智末开”,还谈不到实行“立宪”,须“等数年后,查看情形”再行决定。
“预备立宪”的“上谕”宣布后,各省的地主豪绅,资产阶级中的改良派积极拥护,大肆活动一到处成立“预备立宪公会”、“宪法筹备会”等组织,几次向清朝皇帝磕头作揖,上书请愿,请求“立宪”,企图分到一些油水。这件事情闹了两年,到一九○八年七月,清朝政府才宣布了一个以保障君权为中心的“宪法大纲”,把预备立宪的时期订为九年,这无非是开了一张空头支票。姑且在这个大纲中规定大清皇帝“万世系,永永尊戴,神圣不可侵犯”。皇帝享有立法、司法、召开与解散国会等大权。至于臣民,要在“法律”范围内才有一些言论、出版、集会、居住等自由;实际上就是说,他们所“恩赐”的这些“自由”又可以随时“依法”被剥夺。人民无权,皇帝专横,这就是钦定“宪法大纲”最本质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