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创新型联盟”战略及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启示|欧盟安全战略
摘要:全球经济危机促使世界各国重新审视其发展模式和道路的选择,中国和欧盟不约而同都将目光聚集在创新上,这既是双方基于对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形势的判断,也是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战略选择。“创新型联盟”战略作为“欧盟2020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引欧盟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在创新领域,中欧之间未来将呈现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局面。我国应当也必须走一条符合自身国情和特点的创新发展之路。
关键词:创新型联盟;创新型国家;启示;合作与竞争
一、 欧盟提出构建“创新型联盟”
欧盟于2010年6月正式通过了指引未来十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欧盟2020战略”,这一战略主要包括三大目标,即实现智慧型增长、可持续增长以及包容性增长,此外还制定了七项具体的行动战略,居于首位的就是“创新型联盟”战略。由此可见,创新已被确立为推动欧盟未来发展的最重要的战略举措之一。
欧盟提出构建“创新型联盟”是在全面分析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以及欧盟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特别是近几年来欧洲前后遭受次贷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冲击的背景下作出的战略选择,也充分体现了欧盟的忧患意识。出台这一战略的主要原因是:第一、近些年来,欧盟的科技竞争力在全球有相对下降的趋势。长期以来,研发主要依靠政府和银行的资金支持,私人部门对研发投入不足。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低于日本和美国,高新科技的风险投资也发展滞后。在次贷危机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退,主权债务危机仍然严峻的背景下,政府用于支持研发的财力有限,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收紧,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体制机制较为僵化,对科技人才的吸引力不强,人才外流和研发基地向外转移的问题亟待解决;第二、来自经济全球化和新兴经济体国家的挑战日益明显。过去欧盟国家在国际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是美国和日本,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新兴经济体国家,特别是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等“金砖国家”也对欧盟形成挑战或潜在的挑战。虽然这些国家目前的产品结构与欧盟不同,但其发展势头已令欧盟有了明显的危机感。在跨国公司的影响力日益加大的今天,欧盟的中小企业却极少能够发展成大型企业;第三、欧盟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科技创新。欧盟不少国家自然资源不足,能源的对外依赖性强,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主要依靠进口,经常受到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和政治因素的牵制,而能源瓶颈在未来几十年将更加突出,加之全球气候变化要求欧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这些都需要欧盟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第四、欧盟国家的社会发展需要科技创新。人口老龄化问题在一些国家日益显现,劳动力人口减少的同时要保持经济增长,必然需要科技和制度创新。老龄人口的增加客观上也对医疗卫生部门和养老机构提出新的要求,从而促进了新医药和新医疗手段的研发,以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维护社会安全同样需要高科技的支持,特别是在打击高科技犯罪和跨国犯罪方面,高技术侦破手段的采用显著提高了破案率,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明显的震慑作用;第五,欧盟成员国的研发各自为政,导致科研的碎片化现象和重复研究现象,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无效率。这些原因都促使欧盟把创新作为未来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并制定纲领性文件,在欧盟层面进行规划和协调,形成合力,努力将欧盟构建为一个“创新型联盟”。
欧盟“创新型联盟”战略主要包括以下10个方面的内容:在政府财政状况紧张的背景下,对教育、科研以及创新的投入不但不能缩减,还应当增加;将欧盟与各成员国的创新体系对接起来,使资金使用更有效率,避免碎片化现象的出现;各层次教育体系加快现代化步伐,建设世界一流的大学,吸引世界各国的优秀人才来欧盟;构建欧盟研究区,消除各成员国科技创新合作的障碍;利用好欧盟层面的各种研发和创新项目,加强欧盟机构在这一领域的作用;产学研加强互动,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消除其他存在的一些障碍,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并尽快就欧盟专利达成一致;构建“欧盟创新伙伴”框架;致力于社会创新;加强国际创新合作。“创新型联盟”战略提出的目标是,在2020年欧盟的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3%,到2025年可以创造370万个就业机会,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8千亿欧元。
“创新型联盟”战略自实施以来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阶段性目标,各成员国将欧盟的战略与本国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在政策和资金方面采取新的措施。例如,德国在原有的高新科技战略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高新科技2020战略,德国和法国都对研发和教育进一步扩大政府投入。与此同时,战略的实施也面临新的挑战,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不断加剧迫使发生危机的国家实行财政紧缩政策,也导致公众对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下降,这直接影响到公共和私人对创新、研发和教育的投入。虽然从危机爆发后欧盟各成员国的表现来看再次印证了这样的事实,即越是重视创新、研发和教育的国家就越能应对好危机,并率先走出危机。但各国政府在协调短期发展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上面临一定的困境。由于对创新、研发和教育的投入往往不能在短期取得成果,因此需要全社会对“创新型联盟”战略形成共识才能有效地激发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应该说,欧盟成员国对创新发展不存在异议,但在具体政策选择的时候需要将创新政策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上。自欧盟东扩以来,随着成员国数量的增加,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加大,在创新领域也存在差距日益扩大的趋势,对于创新力不强的国家,欧盟明确要求他们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 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启示
次贷危机虽然未对我国银行业造成巨大冲击,但后危机时代的世界经济仍面临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加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久拖不决,外贸出口企业面对全球市场需求的萎缩而受到严峻考验。改变过去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的发展方式,积极扩大内需,培育国内消费市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而不论是扩内需,还是稳外需,都需要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只有发展科技创新,才能满足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我国过去的出口产品大都是“贴牌”产品,即OEM模式,科技含量低,资源和人力消耗高,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一旦遇到外需下降,就会受到冲击。因此在后危机时代必须大力发展自主品牌,提高产品的科技竞争力,加大高新科技产品的出口比重,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在2006年1月的全国科技大会上,我国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党的十七大报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等纲领性文件制定了创新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政策措施,在2012年7月初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又出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举措。这些都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勾画出宏伟的蓝图,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体制机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