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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问题错误是小学数学课堂“多元展示”的关键] 小学数学课堂中错误资源的有效利用

发布时间:2019-02-03 04:21:37 影响了:

  学生完成预习后,师生在上课前要各做一件至关重要的工作:教师应批改或浏览全班学生的“预习方案”,全面了解学生的预习情况,弄清楚学生学会了什么,还有哪些知识没有掌握,普遍存在什么问题等,为课堂教学做好预设准备。教师还要将课前学生预习过的内容合理分配给不同的学习小组,并指导学生分小组、分预习内容准备好课上要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即每个小组中的成员在课堂上,面向全班同学讲什么内容,怎么讲。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让课堂成为检验、巩固、升华预习成果的乐园。课堂上的“多元展示”,客观上需要课前充分做好上述准备工作,但教师要避免过度指导――通过个别辅导的方式,将小组或个人预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全部解决,以至于每个小组或个人在课堂展示中,对答如流,百发百中。这样的课堂“多元展示”,缺乏生成资源,完全是预习内容的复现,掩盖了很多需要全班同学共同深入探讨的问题,全班学生很难在原有“预习”的基础上深化认识,提高能力。因此,课堂上的“多元展示”,要允许学生暴露问题和错误。教师在批阅学生“预习方案”时,就要抓住疑难问题和错误,充分预设、或讲解、或讨论、或演示、或点拨,在课堂上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纠正错误。这样的课堂才是“真实”的课堂,才是真正“精彩”的课堂。
  一 找准源头
  学生受生理、心理特征及认知水平的限制,出错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学生获得数学知识本来就应该是在不断地探索中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思维方法各不相同,因此,出现偏差和错误是很正常的。作为教师,当学生有了错误时,要给足学生思考的时间,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错误,纠正错误。要站在学生的角度,“顺应”他们的认知,掌握其错误思想运行的轨迹,摸清其错误源头,然后对症下药,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 因势利导
  错误并不是一文不值的,它反映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反映了学生的真实想法,这其中包含着部分合理的成分。教师应善于挖掘错误,善于发现错误背后隐藏的教育价值,引领学生从错误中求知、从错误中探究,让学生产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例如,教学应用题“桃树有45棵,比梨树的3倍多6棵,梨树有多少棵?”小组展示出来的算式有:(1)3×( )+6=45;(2)3×45-6;(3)(45+6)÷3;(4)(45-6)÷3;(5)45÷3-6;(6)45×3+6……解法很多,究竟谁对谁错?通过学生合作,结合线段图,学生很快“统一”了答案,(1)、(4)是正确的。这时,教师“将错就错”,因势利导:如果是其他算式,你能改变原题中的条件,改编出应用题吗?学生的思维打开了,针对其他算式改编出了应用题。一个普通的错误,只要巧妙地加以利用,挖掘错误的“闪光点”,就能成为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资源。利用错误,给学生创设良好的思维空间,让学生自己观察、实验、验证、归纳、分析、整理,引导学生多角度、全方位审视条件、问题、结论之间的内在联系,举一反三,既丰富了知识,又拓展了思路,学生的求异思维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三 妙设陷阱
  即使学生在“预习方案”中没有出现问题或错误,教师也要注意预设一些颇具迷惑性的题目,在易错的节骨眼上布设“错误陷阱”,借以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对知识的掌握程度。通过“错误陷阱”这种尝试错误的训练,可充分暴露学生思维的薄弱环节,并引导学生自我诊治,深刻辨析,从“陷阱”中解脱出来,走出误区,吃一堑长一智,使思维品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有力的锤炼与提高。例如,计算(7.7+0.77)÷0.7,学生展示的结果是:
  (7.7+0.77)÷0.7
  =7.7÷0.7+0.77÷0.7
  =11+1.1
  =12.1
  老师又出示以下两道题:(1)37.5÷12.5+62.5÷12.5;(2)12÷0.4+12÷0.6。很多学生看了题后都表示题目很简单,都快速地计算起来。(在这里老师有意安排第二题,设下陷阱。)老师请2位学生上台板演,很快分别做出:
  (1)37.5÷12.5+62.5÷12.5
  =(37.5+62.5)÷12.5
  =100÷12.5
  =8
  (2)12÷0.4+12÷0.6
  =12÷(0.4+0.6)
  =12÷1
  =12
  做完后全体同学都认为正确。老师有意安排学生不用简便方法进行验算。学生按照一般的运算顺序进行计算后,发现刚才题(2)按照一般的运算顺序算出结果是50,对此产生矛盾,而题(1)却是正确的,有的同学产生了疑惑,为什么会这样?大家的意见相持不下。
  生1:我们所说的“除法分配律”有错误,可能根本就没有“除法分配律”。
  生2:“除法分配律”肯定有的,不然题(2)怎么可以用“除法分配律”呢?
  生3:我觉得我们在用“除法分配律”时肯定要满足一些条件。
  通过设置陷阱,使学生陷入疑团,接着老师就引导学生进行观察比较,观察在“除法分配律”中,同一题被除数和除数有什么特点?为什么题(1)可以运用“除法分配律”,而题(2)就不可以。最后小组讨论并得出结论:“除法分配律”是有的,但是我们用时需遵循以下条件:除数必须相同。我们这里所说的“除法分配律”其实是“乘法分配律”的一种转化,等我们学习了乘除之间的转化就会清楚其中的缘由。大家一开始都自以为可以(2)也可以运用“除法分配律”,所以在以后作题时要先分析题目,做完后养成检验的好习惯。至此,学生在落入和走出教师所设“陷阱”的过程中,思维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让学生经历错误、认识错误、纠正错误。
  〔责任编辑: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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