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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女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对策_一对一资助贫困生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17 03:50:20 影响了:

  分析了新时期女大学生生理、心理和思想特征,概括了当前高校女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资助工作与育人目的结合不紧密、困难学生认定体系未达到制度育人作用以及操作层面存在欠妥之处等问题。提出完善高校女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须从确立完善的资助育人工作层次、加强校内诚信体系建设和突出资助工作人文关怀特色等方面加强工作。
  高校女大学生 资助育人 对策
  近年来,随着国家投入力度的加大,我国高校已经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简称“奖、助、贷、勤、免”)为主的多元化贫困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这不仅有助于高等人才的培养,更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更多的还只是停留在物质扶贫和经济援助的层面,并不能实现心理辅导和精神鼓励。尤其是在一些以女生为主体的院校中,针对受助女大学生的资助育人工作开展的研究更是为数不多。如何针对当前女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在开展经济资助的同时达到教育的目的和效果,是摆在每一位高校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女大学生的特征
  1.女大学生的生理特征
  我国在校大学生的普遍年龄在18至23岁之间,这一年龄段已进入了身体稳定期,但神经系统较为脆弱,尤其是经期中,容易产生疲劳感,任何异常都会加剧心理障碍的形成,出现心烦意乱、敏感兴奋、情绪波动等不良心理。
  2.女大学生的心理特征
  女大学生已基本具备成年女性的生理功能。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大学特有的学习生活方式,使其心理发育处于一个迅速走向成熟但未及真正成熟的阶段。
  一般来说,女大学生情感丰富细腻,其心理感受和情绪体验较为敏感强烈。她们直觉敏锐,善于察颜观色,易矜持害羞,富于同情心,易受表扬的影响;但易产生羡慕或嫉妒心理,自豪感与自卑感交织,对自身的认识评价受环境影响较大。由于自尊心较强,比较好面子,因此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受助女大学生自尊心容易受到伤害,容易出现紧张、焦虑情绪,从而主观上产生挫败感。
  3.女大学生的思想特征
  当代女大学生展现出了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良好风貌。她们思维敏捷,细心踏实,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她们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对社会。但是,新时期的女大学生在思想上也呈现着一些消极特点。
  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推崇享乐主义,重利轻义,世俗化、功利化倾向明显,超功利的崇高的精神追求则被严重淡化。由于多是在家长宠爱之中长大,导致女大学生普遍存在任性、娇气、缺少宽容与理解、不懂得换位思考、人际关系不和谐等问题。
  具体到帮困助学方面,则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些女大学生将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的情况下,依然申请助学金等困难资助,目的是为了给自己增添一些“零花钱”;还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学生不懂得勤俭节约,日常花销大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另有一部分家境良好的女生视申请困难资助为耻辱,习惯从攀比家庭条件中获得自信,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进而藐视申请困难资助的同学。
  二、当前高校女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与育人目的结合不紧密
  2007年5月,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新的资助体系最大程度地给予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上的援助。然而,对于困难学生的帮扶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援助的层面上。
  新学年伊始,包括学生资助工作在内的众多学生工作一起开展。在疲于完成任务的同时,自然难以有效开展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而在完成生源地贷款放款、完成奖助学金发放以后,本年度的资助工作似乎就宣告圆满结束。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工作思路,使得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立自强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基本流产。
  近年来,由于缺少必要的教育和引导,致使一些不良风气在女大学生中得以蔓延,某些失范行为频频出现。因为缺乏诚信教育,缺少必要的道德约束,所以骗取困难资助和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为缺少感恩教育,使得一部分困难女学生认为申领助学金是自己天经地义的权利,“既然我有家庭困难证明,就必须给我钱”似乎成为了一条真理。因为缺少自立自强教育,一些困难女生不想着如何勤工助学,而是只等着“天上掉钱”,从而养成了惰性。以上不良行为都是“资助”与“育人”脱钩的直接后果,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尚不健全,未起到制度育人的作用
  现有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存在不健全之处,困难学生的核查环节容易出现问题。对于家庭并不困难却顺利得到资助的女学生,经过观察其消费能力和听取反馈意见核实的,高校所做出的处理无外乎是取消其受助资格,加以批评教育而已,而且还要考虑到女生的自尊心不能受到伤害。教育难度较大,教育效果却不能得到保证:批评不到位则达不到教育效果,处理过重则可能激起逆反心理或使之“破罐破摔”。
  如果能够从制度的层面上对不诚信学生进行有效地限制和约束,使其为不诚信的行为付出较大代价的话,那么我们的学生资助工作定将打开新的局面。然而,遗憾的是,制度的缺失致使缺失诚信的学生一次次逃脱。失信行为的屡禁不止,不仅影响到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而且也使得制度层面的约束和育人效果成为空谈。
  3.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操作层面存在欠妥之处,难以达到育人效果
  高校困难女大学生心理脆弱、敏感,环境适应能力差,心理上存在着“阳光下的阴影”。对于这一人群的帮扶工作需要倾注大量的精力,并进行合理的设计,尽量避免操作层面上的疏漏。否则,不仅达不到资助与人的目的,而且还会出现好心办成坏事的情况。
  例如,某些高校为了完善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将所有初评为家庭困难学生的姓名、班级、困难等级等相关信息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力图达到准确无误的目的。结果引来众多好奇的目光驻足观看,而“上榜”的困难女生则只能灰溜溜地绕着公示榜单走过,总觉得抬不起头来。这种行为虽然达到了程序的要求,但是却有侵犯他人隐私之嫌。有的院校为达到工作便利,将学生资助工作下放给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去做。因为缺乏工作经验和周全的考虑,工作中容易出现受助学生信息泄露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境状况被炒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从而使这部分学生蒙受二次伤害。
  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源于操作层面的不合理。必须改善资助工作的方式方法,达到高效率与人性化并举的局面,使困难学生,尤其家庭困难的女大学生们能够从容而坦然地受益,进而靠近困难学生脆弱的心灵,与其培养感情,而这恰恰正是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前提条件。
  三、高校女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对策
  1.确立完善的资助育人工作层次
  “资助”和“育人”这两个词之间既是并列关系,又是逻辑顺序关系。资助育人工作至少分为三个层次。
  基本层次,即经济援助。这是资助工作的原始出发点。要通过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以及减免学费等措施切实解决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脱离了经济援助,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就成为了空谈。
  中级层次,是保证经济困难女大学生有尊严、有志气地生活。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当满足了吃饱穿暖的需要之后,一个人更加渴望着得到他人的尊重。困难学生比一般学生更渴望拥有人格上的尊重和精神上的平等。值得关注的是,在校大学生的社会参与度低,因此在缺少衡量指标的情况下,保证自己吃穿和读书的经济来源自然很容易成为“自信”的来源或者“尊严”丧失的缘由。故而,对于经济困难女生这一弱势群体,有必要进行精神上的帮扶和心理上的疏导。要大力开展心理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调试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定期开展困难女生的心理测试,召开座谈会、交流会,了解她们的心理动向,发现心理异常人群,并尽快进行干预,使其尽早走出心理困境。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树立自尊与自信,进而悦纳自我,形成健康向上的人格。
  高级层次,要从高校和困难女大学生的实际条件出发,创造育人条件,帮助困难女生成人成才。要扩大勤工助学岗位的数量和社会工作的机会,使更多的学生变“无偿受助”为“自食其力”,从而培养自立自强的品格,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减轻“不劳而获”或“等、靠、要”等不良思想的影响。要组织受资助的学生参加一定量的义务劳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如组织受助女生慰问孤寡老人或到民工子弟小学开展支教活动,来激发学生的爱心,给受助学生创造感恩、报恩的机会。在就业环节中,要积极主动提高困难女大学生的就业技能,帮助其树立信心,并结合所学专业和兴趣特长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弥补其性别劣势,千方百计促进其顺利就业。
  高校要站在培养人才的高度,将资助工作向深处延伸,从“资助”做起,分层次地达到“育人”的目的,从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加强校内诚信体系建设
  不可否认,现行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认定结果不能保证完全准确。对于通过“钻空子”而侥幸获得困难资助的不贫困或已经脱贫的大学生而言,在处理问题上一直存在着难点:如果归于道德层面,那么这就意味着必定以当事人达到一定程度的道德水平作为前提条件,否则,教育将是徒劳。然而,对于道德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的人来说,又有多少人会去骗取困难资助呢?而如果归于制度层面,即使高校的相关规定中涵盖了对于骗取资助的处理办法,也多是以批评教育为主,鲜有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更何况,这种“当头一棒”式的处理办法其作用效果的局限性不言而喻。
  当前,为了应对以骗取资助为代表的不诚信行为的泛滥趋势,高校亟需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的诚信体系。为每位学生进行诚信记录,把包括申请困难资助在内的信用行为尽量全面地包含在量化统计当中,设定每一项信用行为的权重,并将诚信记录功能兼容到“校园一卡通”之中,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随着“校园一卡通”的使用而随时记录诚信或失信行为,更新诚信记录。将诚信记录的量化结果与学生在校内享有公共资源权利的多寡相挂钩,使诚信者走遍校园,失信者举步维艰。对于骗取困难资助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限制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享受校园公共资源的权利。简而言之,通过完善校内诚信体系,增加实施失信行为的风险与成本,进而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之间将讲诚信作为一种生活习惯逐渐养成,从而达到了教育的目的。
  校内诚信体系的构建,对于做好经济困难女大学生的资助育人工作具有明显成效。对于骗取资助的女生,该体系规避了由于批评教育不当而伤害到学生自尊心甚至出现意外情况的风险。由于诚信体系涉及的行为主体具有多样性,考量项目存在普遍性,因此比较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良好的氛围。诚信氛围的营造本身即是对骗取资助、恶意拖欠还贷等失信行为的震慑,同时也是对家庭困难学生切身利益的一种保障。
  除体系建设外,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还要加强正面的诚信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让诚信在校园上下蔚然成风。
  3.突出资助工作人文关怀特色
  作为一项特殊的学生工作,资助工作要极力淡化其行政管理色彩,突出其服务职能。在操作层面上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因为“一刀切”而给受助女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例如,资助工作在组织形式上应尽量由学院专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垂直管理全院各班级,各班级由专人负责本班的宣传、组织工作。宜采取广泛宣传与单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要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另一方面,在政策咨询、困难申报、助学金和生源地贷款申请等环节上,宜将所有申报人员集中起来,以小范围开展工作,尽量避免无关人员干预其中。在认定困难学生的公示环节中,不宜采取一般的公示办法,可以考虑采取“隐性公示”的办法进行。不张贴“大字报”或将名单上网,对关心认定结果的同学,可向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提出查询请求,负责老师只对其公开所在班级的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而不公开其他班级的认定结果。采取“不询问则不告知”的公示方式进行。
  在具体工作中,要视维护受助女生的人格尊严与维护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同等重要。要结合女大学生的身心特点,设身处地为受助学生着想,重新评估高校现有资助体系,对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体现人性化与人情味,体现对受助学生的人文关怀。只有这样,资助育人环境才能得以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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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李晓芸,赵兴宏.新时期女大学生思想特点及其思想政治工作[J].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7,(3).
  [3]曾庆璋.建构和谐社会视阈下的高校“资助育人”体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5).
  [4]徐雪峰.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完善与发展[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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