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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高考照顾政策刍议 高考照顾政策

发布时间:2019-01-27 03:41:34 影响了:

  在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考试招生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高考照顾政策(含加分,以下同)作为当前高考招生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多元化选拔优秀人的一种手段,也是国家在接受高等教育上对特殊群体或专门人才的一种照顾。长期以来,高考加分政策的施行对培养优秀人才和选拔特殊群体精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高考施行分数一元标准制度下t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毛入学率为15%),社会对高考及其考生分数空前关注,近年在高考照顾政策中出现的一些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腐败渎职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对高考公平性和公正性的质疑,要求改革,甚至要求逐步废除高考照顾政策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一、高考照顾政策是高考人才选拔制度的重要内容和补充
  
  我国从1950年开始逐渐对革命军人、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等对象实行适当降低分数(一般控制在20分以内)录取优惠政策。1977年以后,随着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国家逐步加大了人才选拔的力度,鼓励特长生脱颖而出,开始对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艺术特长生、思想品德表现突出者、受政府或军队表彰的优秀青年等实行降分(降分幅度在50分以内)投档政策。2001年后对这些对象实行增加分数投档政策。目前我国各地高考加分政策粗略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反映社会价值观的,比如对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以及对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的奖励;第二类属于纯粹鼓励技能性的具体项目,如奥赛、艺术体育特长加分等:第三类是由各省市规定的、只适合于本地高校的照顾政策。
  高考照顾政策属于鼓励性加分范畴,它同保送生制度、自主招生制度等一样,是引导学生全面提高注重综合素质,保证高校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那些在文化教育公平性上处于不利地位人群和某些特定群体,如革命军人、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的一种政策照顾。它在制度设计上是对现行高校人才选拔分数一元标准的有益补充和探索,在政策立意上彰显对社会特殊群体的关怀,不但有利于挖掘考生的才智与潜能,而且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和谐。长期以来,虽然高考照顾政策在设计和执行上有些环节并不完美,甚至还有一些弊端和漏洞,但是政策实施30多年来,社会各界对它的认同程度总体还是比较高的。
  
  二、高考照顾政策引发的不正常现象
  
  在激烈的高考竞争环境下,由于高考分数是目前高校选拔人才的刚性条件,使得个别不法分子通过虚假手段或变相手法钻高考照顾政策空子而制造各类造假事件,出现了四体不勤的考生成为体育特长生;原本是汉族考生,高考前摇身一变成了少数民族考生:获得奥数、航模等竞赛奖项的考生有几百上千人等不正常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质疑,造成了高考录取结果的事实不公平。从近年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在高考照顾政策的设计和操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正常现象:
  1.地方照顾政策比较混乱,照顾对象和范围不够明确。目前,教育部规定了高考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有12类考生(其中加分对象有8类),同时还规定各省(市、区)经本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后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便可向社会公布。这一条款为各省市出台各自高考加分政策提供了弹性空间,使得各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五花八门、标准不一,如对有运动特长考生的加分,河南省规定只要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就直接可以享受加分投档,重庆市将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等11个项目,而陕西省仅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在高考总分上加分投档;在“三模三电”(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与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武术、见义勇为等项目,有些省市有加分规定,有的省市没有这样的项目,甚至有些省市规定,见义勇为的考生及其子女都可以加分。高考加分政策的不规范和不统一,就难免在操作上有漏洞和弹性,给不法分子钻空子,造成高考事实上的不公平。
  2.政策加分考生众多,高校对加分考生录取操作不统一。首先是获得高考加分的考生人数比例过大,比如,浙江省2009年公示了4516名高考政策加分考生名单,2010年该省仅体育项目加分的人数就有1010人,其中获“三模三电’’加分的人数为630多人。河南省2008年获单个武术项目加分129人,2009年163人,2010年267人(其中高考文理“状元”都获得加分,被社会戏称“武林高手”)。重庆2010年高考加分有3.37万人,占报名考生数的17.19%,高居全国榜首。即使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真实性不容置疑,但是,人们在众多加分考生面前,还是会质疑加分政策的项目设置没有有效体现高考的公平性和真实性。其次是在录取操作上,各地的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对政策加分有不同的“待遇”,比如有的高校只认同国家加分政策,不认同地方加分政策;有的则两者都认同。有的高校规定,加分后可投档,但专业要按原始分排序;有的则规定,加分后可投档,专业也按加分排序。各高校未形成一致的投档录取政策,也给加分政策造成了一定的混乱。
  3.获得高考照顾政策考生的公示信息不全面、不透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省市要在官方网站适时公布高考加分考生的名单,以接受社会的监督,体现高考的公平公正,但是许多省市公示高考加分考生的信息内容过于简单。比如:2009年浙江省通过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了4516名高考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但公示的内容只有考生报名序号、姓名、加分项目和加分值四项,而没有把考生所在学校、具体加分项目、获奖时间和名称以及具体的民族成分等加分基本信息一并公布。2009年辽宁省公示的“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并符合加分条件的优秀学生名单”中只显示了考生的姓名、考号和学校,而没有考生获得加分的项目和分值。社会公示应发挥的监督作用无法完全实现。高考加分考生的信息不完全公布,造成社会监督的作用不但没有充分发挥,反而带来了更多的社会质疑。
  
  三、以福建省为例,高考照顾政策在加快改革,力求最大程度体现公平性
  
  高考的核心理念是公平公正,关乎社会安定。高考照顾政策作为政府主导下的一项特殊政策,要在选拔优秀专门人才、照顾特殊群体和“在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之间实现高度平衡。作为一项制度设计,在维护它的必要性和体现它的有效性同时,多年以来,我国不断对高考照顾分政策进行深入的改革和探索,使之更透明,更完善,更公平,以防止个别人通过权力、金钱、裙带关系等在高考照顾政策中作祟。福建省的高考照顾政策的改革与变化就是一个例子。
  
  1.高考政策照顾项目在逐步减少
  2006年以来,从福建省高考加分(含照顾)政策的统计情况 看(见表1),适合于全部招生院校的高考加分政策项目比较稳定,基本限定在15、16个,而适合于福建省本地高校的照顾政策项目则呈现明显减少的趋势,由2006年的12个(优先录取2个,加分录取10个),减少到2010年加分录取项目的6个。在2010年福建省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一些原来的优先录取的项目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乡镇以下卫生院卫技人员子女、教师子女等已经取消:一些原来的加分录取项目如省级文艺比赛前三名、省级运动会竞赛个人前六名和集体主力前三名等也取消了,总体来看,照顾(含加分)政策的项目在逐步减少。
  
  2.高考加分政策的项目分值在逐步减小
  
  
  
  从近五年来福建省政策加分的统计数量情况看(见表2),福建省的高考加政策的项目分值在逐年减小,有的甚至已经取消,特别是2010年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适合于全部招生院校的加分政策的项目分值减小的幅度非常大,已经全部取消了加20分的项目(见表3)。
  表2福建省2006年―2010年高考加分政策分值数量统计
  同时,由福建省招委会规定的、只适合于本地高校的政策加分项目分值也在不断调整,像教师子女、省优秀教师世家子女和农村工作15年教师子女、省级运动会及单项竞赛获奖者和省级文艺比赛获奖者等项目加分分值从高分值到低分值,直至取消,总体呈减小趋势(见表4)。
  
  
  3.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的群体更加明确
  从高考招生照顾政策受众群体来看,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在高等中等教育阶段具有某些特长的考生,如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科技创新和发明获奖者、优秀学生等;二是社会需要特别照顾和优抚的对象,如退伍士兵、烈士和伤残军警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三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而需要通过加分政策鼓励考生报考的专业,如福建省报考农、林、牧、渔等比较艰苦的专业考生。近年社会议论很多的教师子女、省优秀教师世家子女、农村工作15年教师子女、省级运动会及单项竞赛获奖者和省级文艺比赛获奖者等考生、独生子女(含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全体少数民族考生等群体照顾政策,不是已经逐步取消,就是根本没有实行。
  为体现“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发挥高考照顾政策的引导功能,近年全国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群体越来越少,这也是大势所趋,如山东省从2008年起取消了省内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实现了与教育部确定的高考照顾政策全面对接。取消的照顾政策有:艺术特长统一测试加分,省市优秀干部及三好学生加分-应届生加分、农业院校降分,行业定向生照顾等。据统计。山东省2010年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考生为4547人,较2009年减少367人。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占4165人,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只有58人。
  
  4.高考照顾政策的社会监督将更加开放、透明
  为进一步体现高考的“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原则,近年来,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考加分政策采取了更加开放、透明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高考照顾政策逐年与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照顾政策接轨,大多已多年没有出台新的照顾政策,并对原实行的加分政策将进一步取消或缩减分值。二是不断从制度程序上加以规范,通过举行高考加分听证会,邀请考生、家长、学者和媒体等参与讨论加分项目、分值和政策,摒弃政策由个别部门擅自规定的弊端。三是通过高考阳光平台和各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开申请政策照顾考生的完整信息,以接受社会的监督。考生的信息包括考生的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加分项目、加分理由(获奖时间、名称、名次,具体民族成分等)、加分分值等,甚至公布考生父母亲的单位、职务等,通过接受全社会的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亲情、金钱在政策加分上的作祟,杜绝个别考生通过身份造假(如更改“少数民族”、“高考移民’和非正当手段获取各种与高考政策加分有关的称号、荣誉、奖项等事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和谐。
  总之,在没有更好替代方式的情况下,现在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方式,有着客观、公正、透明等方面的优势。但是由于高考主要考的是书本知识,与我们对人才的要求并不完全相符,一张试卷能反映出的人的能力毕竟有限,高考照顾政策就是为了弥补高考的不足而设的。在目前高考仍然是高等学校选拔学生唯一途径的情况下,给那些德智体全面发展、各方面素质较好的和个别特殊群体考生以一定的加分,有利于完善现行的高考制度,对考生作出更全面、客观的鉴别,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了“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就是要通过择优、推荐、定向、破格等多元化录取机制破解“一考定终身”选才。我们不能因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造假情况,就因噎废食而全面否定高考加分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我们应该在缩减规模、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方面做文章,以更好地实现高考照顾政策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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