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督导评估的意义与方式创新]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
摘要:教育督导评估的意义不仅反映在学校发展的表象上,更主要渗透到学校发展的内涵上,真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教育督导评估方式创新主要有以下体现:在主体交往上,“走进学校、走近教师、走近学生”;在主体外延上,“走向社区、走进家庭、走近家长”;在评估内容上,“走进教学、走进学习”;在评估模式上,由一元模式走向多元模式;在评估职能上,由“重督走向重导”;在评估操作上,由“重结果走向重过程”;在评估标准上,由“统一走向多维”;在评估方法上,以“质性评价来整统量化评价”。
关键词:内涵发展 灵活多元 方式创新
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是全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人们往往把它视为衡量实施素质教育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体温器”,看它敢不敢去测量。看它敢不敢说实话。但是,在实然与应然之间的确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差异,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再思考。本文针对当前督导评估现状,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的现实意义,重点对督导评估方式创新方面作些初步研究。
一、督导评估现状需要思考
从目前的调查和了解来看,学校领导的许多精力用于应付各种各样的督导评估和专题检查,例如某校2008年9-11月份3个月内接受了十余项评估与检查,如“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验收、“应急预案归档工作”检查、“绿色生态区创建”检查、“中小学体育专项督导评估”、“高中新课程视导与综合素质评价”抽查、“依法治教合格学校”验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等等。据许多校长反映,每年都要迎接几十种各种各样的评估检查,有教育系统内部的,也有非教育系统的,每次都需要认真对待和接待,否则,往往被视为不重视。难道校长的主要任务就是应付各种各样的督导评估和专题检查吗?我们能否建立科学规范的督导评估机制为学校发展搭建有效平台呢?当然,上级行政部门检查验收、督导评估是学校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监督与指导的重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对促进学校发展,规范办学,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有积极的影响。但是,过多、过滥、过于条例化、以材料为主的评估检查,让学校难于应付,不但造成很大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使校长难以拿出精力来做他该做的“主业”。
造成目前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概括如下:一是多口多头评估检查多,缺少综合性教育督导评估检查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缺少内在协调和沟通,为突出本部门地位和工作重要性,千方百计开展专项评估或检查,而忽视了应检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衍生负担。二是强调以“重督”促“发展”的传统思维,缺少以“重导”促“发展”的科学评估理念。往往强调督导方案单一化,“一把尺子走天下”,注重终结性评价,轻视形成性评价。片面认为教育督导职能是“重督轻导”,导致重视了结果,忽视了过程;只重视行政性指令,忽视教育督导的反馈、矫正。在教育督导结果利用方面,较注重与考核奖惩、评优挂钩,而忽视教育督导的改进和发展功能。三是习惯于“垄断性”的权威方式,缺乏科学人文多元的督导方式。如在教育督导指标设计方面,较注重内容和标准的统一,忽视用不同的评估指标来评价处于不同的地区和学校的教育水平;在教育督导方式方面,过于教条化,习惯于按文件办事,难于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较注重教育现状的认可,忽视教育可持续发展;在教育督导方法方面,方法简单,只重视定性分析,或者过于重视定量分析,难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难以摆脱“官本位”评估意识,缺乏创设人文民主的督导氛围。在教育督导人员角色方面,许多人角色意识陈旧,往往自以为是,充当“钦差大臣”、“教育长官”、“教育警察”,不利于激发学校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在教育督导作风方面,以“见物不见人”的工作作风为主,存在随意性、主观性、派生性、无控性的不良情况,造成教育督导过程中诸多不良心理现象。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信度和效度。由于上述原因,致使出现各种缺乏科学人文的督导评估检查现象,在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程度的体现,也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各地区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这种教育督导评估理念、制度、方式等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二、督导评估意义需要商榷
关于教育督导评估的意义,人们都知道是通过教育督导来促进学校发展。这里我们有必要商榷一下“学校发展”的内涵。在深化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背景下,“学校发展”的内涵不再是惟一指向高考升学率。或者指向办学条件改善,而更主要是指向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建立自上而下的素质教育评估检查体系,逐级考核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素质教育工作的情况”,“在继续进行两级督导检查的同时,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这也就说明了党和国家对教育督导工作是十分重视的,并且,对今后教育督导工作指明了方向和任务。教育督导将由原来的“督”学校“高考升学率”转向“督”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全面发展的创新性人才的培养”。教育督导作为国家机器。具有权威性、监督性、导向性,教育督导过程就是教育督导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教育目标,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手段,对学校发展和成就进行价值判断和监督指导,促进学校不断发展的动态管理活动。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理想目标:“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受完有质量保证的九年义务教育,让每所学校建成规范的有特色的学校,让每个县(区)都成为教育优先和协调发展的教育强县(区)”(郭振有:《关于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的思考)。在此基础上,结合“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保障“不让每一个孩子掉队,促进每一个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2002年,国务院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了新课程的评价改革目标即“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评价体系,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对于学校发展来说,也是“建立学校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根本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教师、学校、课程的发展,改变过分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功能的状况。所以,在新形势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给教育督导评估的意义赋予了新的内涵,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今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现实意义:一是通过教育督导评估,明确学校办学方向,引领学校深化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间差异,有效促进区域性教育质量均衡、持续发展:二是通过教育督导评估,指导学生学习方式转变,使学生学会自 主合作探究学习,养成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品质,大面积提高学生学业成绩,逐步缩小差异,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通过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教师要学会学习、学会科研。重构教师角色,转变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构建学习型、科研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学校教育科研水平,缩小班级差异,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督导评估意义不仅反映在学校发展的表面性现象上,更主要渗透到学校发展的内涵上,因此,我们要从科学发展观视角去理解教育督导评估的现实意义,从关注外在意义转向关注内在意义,从重视“硬件”建设转向重视“软件”建设。
三、督导评估方式需要创新
如何提高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有效性。除了明确现实意义以外,更主要是有一个先进的、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估理念的支撑,并在这个理念引领下创新督导评估方式。督导评估理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核心理念:即“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督导评估的核心任务是保障和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二是建构多元化的学生发展观。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在《智力的结构》中提出,人的智力是由言语,语言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空间关系智力、音乐,节奏智力、身体/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自我反省智力、自然观察智力和存在智力等九种智力构成,从新的角度阐述和分析了智力在个体身上的存在方式以及发展的潜力等。该理论对教师和家长形成积极乐观的“学生观”有着深刻影响:有利于教师重新构建“智力观”:帮助教师树立新的“教育观”。从此,传统教育中的“差生”将不复存在,学习的“差”,不是学生的错,而是教师未能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所以,通过教育督导评估来指导学校用发展的、多元的观点来看待学生,来促进学生的多元发展。三是树立“以校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发展观。只有树立以校为本、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全面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才能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和全面发展;四是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创新理念。教育督导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有导向性、迟效性、高效性等特点。因为教育督导评估严格体现国家意志、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如果保证了教育督导评估质量,那么将有效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无疑起到了导向性作用。如果教育督导滞后于教育改革,就可能影响教育改革的发展进程,体现了迟效性;如果教育督导适度超前发展于教育改革,就可能加快教育改革的发展步伐,体现了高效性。只有教育督导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才能不断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在教育督导的理念、制度、职能、方法、方式等诸方面都要不断创新,树立教育督导评估不断创新的永恒理念,才能不断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教育行为。在上述督导评估理念指导下,今后的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方式要重点探索科学人文多元的督导方式,方式创新应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走进学校、走近教师、走近学生”。从评估意识上,要揭去传统教育督导与评价那“神秘而冰冷的面纱”,彻底改变官僚主义督导行为,与学校、教师、学生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的合作关系。教育督导人员不仅要成为“督政”的专家、高手,还应该成为教育教学的专家,要深入到学校里、课堂上,检查学校管理和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计、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布置、课外活动安排等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成为校长、教师的良师益友。“与教师交朋友”,了解教师、学生的真实需要,尊重教师、学生的人性和主体性。了解教师教学行为、理念、思路等是否符合新课改目标和理念。与学生交朋友,“要蹲下身子与学生对话”,与学生要“零距离”接触,开展“零距离”评价,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需要,了解“学”的策略和方法是否符合新课改的要求,发现共性的重大问题要给予全面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指导,促进学生多元发展和全面发展。
二是“走向社区、走进家庭、走近家长”。教育督导评估是从教室到家庭的全面评估,教育督导人员要了解社区、家长的需求,了解学生的价值观、人才观和发展观,以及对教育改革的态度、认识和要求。积极动员家长、社区参与教育督导评估,充分调动家长参与教育督导评估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协调教育内外关系为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拓宽学生学习、发展的有效空间,使社区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大家庭”。建立学生、教师、家长、管理者、社区和专家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督导评估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发展。为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走进教学、走进学习”。教育督导评估是从现象到本质的深刻评估,教育督导人员要具体的、深层次地研究教学评价、学习评价,通过评价促进学生的学习进步,提高教师教学效益和质量。在实施教育督导评估中,设计指标体系时,应遵循“一把尺”和“多把尺”相结合的原则,评价方法和策略应灵活化、多样化,“因校定法”,“因校施评”。及时总结教育督导评估经验,积极推广、指导本地区的教学工作。要走进课堂,深刻了解教师是如何开展新课程教学,课堂教学效益如何?要正确引导教师走进新课程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要走进学生学习,深刻关注学生学习方式和效率,提供科学有效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学会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全面发展。
四是由一元模式走向多元模式。在教育督导评估模式上提倡灵活多样,不设统一的“一成不变”的万能模式,鼓励教育督导人员和广大教师积极思索、大胆实践,探究适合本地区特色的新模式、新方法。因人而异,因校而宜,强调主体的自我评价和自主发展,把自我约束、自我监控、自我调控能力的大小作为督导评估学校自主办学能力的重要指标。探索综合性督导评估模式,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各项督导评估工作尽量实行归口管理,以教育督导部门牵头,成立综合评估组织,对学校教育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避免重复多头评估,减少学校管理负担,提高督导评估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五是由“重督走向重导”。教育督导评估的职能应由传统教育督导的重“督”转到重“导”上来,即“重督转为重导”。“督”是手段,“导”是目的,应在“导”的基础上“督”,二者相互依存、高度统一。强调指导性、服务性,逐渐做到“不督只导、以导来督”。重心从检查、监督、评比转向“指导、服务、解释,理解、帮助”,积极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改革和发展。
六是由“重结果走向重过程”。长期以来,在督导评估操作上受到“应试教育”思想制约,过分关注结果性评估,忽视过程性评估。今后的教育督导评估不仅重视结果,还要重视过程,关注主体的发展过程,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来,使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过程成为教育督导评估的组成部分。在评估周期上实行弹性制度,无须统一为绝对时间,重点关注学校动态变化和发展效果。把每次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下一次督导评估的起点,进入被督导主体的发展之中。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设,从学生素质、教师专业成长、教学成绩、管理质量等多方面建设监测数据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保障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动态性和先进性。
七是由“统一走向多维”。坚持“以校为本,发展特色”的原则,使督导评估标准分层化,关注被评者之间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其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和发展的独特性。设计教育督导评价指标时应考虑三个层次:即基础性发展阶段评价指标,着眼于法制化、制度化、体系化;规范性发展阶段评价指标,着眼于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主体性发展阶段评价指标,着眼于自主性、发展性、创新性。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发展。从而,坚持以校为本,发展特色,构成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估标准体系。
八是以“质性评价整统量化评价”。在教育督导评估方法创新方面,要提倡以质性评价方法为主,以质性评价来整统量化评价。评价方式和途径多样化,将量化评价方法和质性评价方法相结合,适应综合评价的需要,丰富评价方法,吸收一切有利于教育督导工作的评价方法。重点加强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行督导评估,重视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培养起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心理素质、行为习惯等综合素质的督导评价。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