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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IPO新政报喜皮海洲职业投资者,独立财经撰稿人_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9-06-15 04:12:01 影响了:

  日前发行的凯利泰无疑为IPO新政送上了一个大喜报。根据6月6日晚间该公司发布的网下申购情况公告,凯利泰在网下发行时获得足额认购,中签率仅1.066%,与网上中签率相比不足2倍。鉴于此,发行人和承销商决定不启动回拨机制。最终导致其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出现“平分”,均为650万股,各占此次发行数量的50%。凯利泰因此成为IPO新政实施以来首只不启动网下网上回拨机制的新股。这显然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标志着什么?标志着询价机构网下询价与配售的热情终于被调动起来了。如参与凯利泰网下配售的对象多达216家。这在以前,在行情如此低迷的情况下,仍有如此众多的询价机构参与网下配售,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实际上,就在一个月之前,在5月8日海达股份路演的过程中,因参与询价的机构家数不足20家,成为A股市场上第3只中止发行的公司。因此,有了数量众多的询价机构积极参与网下询价与配售,海达股份这种中止发行的现象就不会再出现了。任凭股市再低迷,新股发行也都会因为有了这些询价机构的保驾护航而一帆风顺。而这正是IPO新政所要达到的目的。
  当然,询价机构的付出也是有回报的。由于IPO新政解除了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锁定期的限制,这样询价机构在新股上市首日就可以把网下配售的股份套现了。而且为了确保询价机构能够顺利套现,深交所还放宽了对新股炒作的限制,比如将新股上市首日,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时,停牌至收盘前3分钟,放宽为临时停牌1小时。1小时后,询价机构可以继续套现。如此一来,询价机构就成了新股“搬运工”,将新股源源不断地运到二级市场里来。也正是由于新股上市首日可以套现出局的缘故,这就使得这份搬运工作有利可图。如截至6月6日按新规发行上市的11只新股,网下申购的平均收益率达到6.5%,打新收益超过网上申购的6倍。而这份利益又刺激着更多的询价机构积极参与到网下配售中去,IPO新政因此大获成功。
  (摘自上证博客2012年6月13日)
  球迷的欧洲杯经济学家的欧债悲倪金节·财经作家
  炎炎夏日,欧洲杯小组赛已经进行到第二轮,许多球迷开始根据第一轮比赛各个参赛队的状态,猜测今年哪支球队能最终夺得欧洲杯冠军。向来自负而傲慢的经济学家们,也煞有介事地预测开来。或许,对不断传来的债务坏消息,欧洲的经济学家早已经疲倦不已。与其把自己局限在狭小的曲线波动领域,不如凑着热闹,将这些模型移驾到欧洲杯的预测当中。
  联合信贷银行的经济学家颇费周折地把宏观经济数据输入复杂的数学模型,以期预测夺冠球队。他们根据球员转会身价,计算出每支球队总价值,认为最终两场半决赛将在“真正的一流球队”之间展开,葡萄牙队(价值3.38亿欧元)对阵西班牙队(6.58亿欧元),德国队(4.59亿欧元)对阵英格兰队(3.92亿欧元)。若真是如此四强对阵形势,英格兰属于非欧元区国家,其夺冠的概率也高达25%。荷兰银行的经济学家,则是反复核对了一个国家足球队的比赛成绩和该国信用等级的关系,其结论是德国队将获得冠军。“冠军来自于17个欧元区国家的可能性高达86%。”这是德国德卡银行的经济学家最新的研究结论,据说他们动用了复杂的信用违约掉期模型。
  在诸多结果预测中,经济学家的看起来最有板有眼,但未必比光着膀子、喝着啤酒的球迷信口“胡喷”的结论准确多少。但是,他们看问题的视角、数据的采集、严谨的态度则十分值得我们借鉴。当然,如果最终冠军被非欧元区国家夺取,欧洲杯或许真的变成“欧债悲”——加剧欧债危机,这需要我们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厘清中国保障房的内涵陈杰·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中国官方文件和媒体都默认的“保障房”是指那些提供和分配上由政府主导、目标是解决特定人群——般认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特殊住房。但在学界,不少研究者一直对“保障房”或“住房保障”一词深感困惑。其实,在国际文献中很难为“保障房”或“住房保障”找到—个合适的对应词汇。
  保障房的概念其实是以预期目标来定义过程。但问题是,谁是保障房的供应对象、l炯形式保障(租赁还是产权)、保障什么(基本住房消费权还是资产增值权)、要保障到何种程度,这些基本问题一直是模糊的。
  中国的“保障房”实际上与国际住房文献中耳熟能详的“公共住房”的内涵与外延都一致。国际上“公共住房”典型代表包括,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公共住房、英国的市政公房、法国的“低租金住房制度”、新西兰的公房、新加坡的组屋和香港的公屋等。这类住房的共同本质是:建成的房屋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按照特定的规则进行分配,以示与自由竞价、价高者得之的市场分配机制相对立。以政府直接供应来实现政府对居民基本住房权利的保障义务是这些住房存在的最主要理由。
  在公共住房这个范畴外,国外还盛行“社会住房”的概念。所谓社会住房,是指房屋所有者既非政府、又非逐利性组织或个人的非营利性组织,如独立于政府的非营利性住房协会或住房公司、教会、慈善机构乃至保险公司等。经营上以保本为原则,不刻意追求利润,一旦有超额利润多用于投资扩大住房再生产,或向租客群体分配返还掉。
  政府和学界应该逐渐抛弃“保障房”一词,转为用内涵表达更为严谨的“公共住房”来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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